實用的安全協議書模板集合10篇
在當下社會,各種協議書頻頻出現,簽訂協議書可解決或預防不必要的糾紛。那么協議書怎么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安全協議書10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安全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經雙方友好商議,特訂意向如下:
1、由甲方提供土地面積 畝,由乙方自行投資在甲方提供足夠建設游樂場所的使用面積土地上開發游樂項目,雙方合作時間為 年(具體時間從開園之日算起),在雙方合作期間甲方所需的游樂設備,投入資金由乙方承擔,除甲方獨立投資經營的項目外,全部由乙方獨立經營,甲方不得另招他人投資同類型的游樂項目。
2、甲乙雙方利益分配具體如下:
3、游樂場經營有甲方提供正式的票據,并由甲方選配售票員,并支付工資,乙方經營游樂場所有的工作人員的工資及相關報酬由乙方承擔。經營收入甲乙雙方于每月5號結算,逐月類推
4、甲方的責任及義務:
⑴甲方供乙方使用的場地要做到“三通一平”即電通、路通、水通和場地平整,乙方所需項目建成后,項目間的通路、綠化等工作由甲方負責。
⑵甲方要建好并建成乙方游樂項目所需的基礎設施及其附屬設施。并聽從乙方的指揮與安排。
⑶甲方確保在 年 月 日前正式對外試營業,如屆時不能開園而影響乙方的正常營業,則甲方要全部承擔乙方投入的人工工資及其他相關費用。
⑷甲方確保每年游樂場收入不低于 萬元。如果收入不足 萬元,甲方應為乙方提供 人的最低生活保障 萬元及項目投入總金額的 %作為補償。
⑸甲方在整體對外宣傳中,要把乙方的項目一并做好對外宣傳,(包括網站宣傳、折頁宣傳、營銷宣傳等),不得向乙方收取任何費用,乙方在辦相關證照時,甲方要協助乙方辦理。
5、乙方的責任及義務:
⑴乙方為甲方提供游樂場整體設計規劃、所有項目的設計圖紙。并在施工時現場指揮。
⑵乙方在游樂項目的經營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遵守園區的各項規章制度。場內所有機械設備要配專業人員經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消除事故隱患,如發生安全事故及人生傷害所引起的經濟及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一。
⑶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按照設備的安全操作愛護場內公共設施,做到遵紀守法文明經營。
⑷乙方在經營期間應按時交納水電費,如不按時交納費用所引起的后果則由乙方全部承擔責任,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⑸乙方確保于 年 月 日前施工員及工程指揮人員到甲方場地開始建設,并在合同規定的試營業前15日內調試所有營業項目,以確保在開園時的安全,正式對外運行。
⑹乙方在簽訂合同時,必須確定在甲方投資的第一期全部游樂場項目內容(第一期項目暫定),并保證投入項目的完成到位。
6、本合同經營期滿,如乙方繼續經營,乙方應提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雙方就另行協商,并簽訂書面合同。如乙方不繼續合作經營,乙方應提前一個月清空游樂園,乙方所投入的游樂設備由乙方自行處理,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7、本合同在履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或發生爭執,由雙方協商或由管轄地人民法院議決,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8、乙方所投入游樂園項目,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及甲方景區的總體規劃,乙方如果更換或添加游樂項目應得到甲方許可,否則視為無效項目。
9、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簽訂之日生效,即產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20xx年 月 日
安全協議書 篇2
**鎮人民政府:
為改善人居環境,本戶申請新建房屋,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完成所建房屋主體工程。在建房過程中,本人服從鎮政府領導,遵守農民建房有關政策規定,具體承諾事項如下:
1、建房所需用地無任何權屬糾紛,如有權屬糾紛引起一切后果,本人自愿承擔;
2、建房動工之前,完善各種建房所需審批手續,未經鎮建所、土管所放線之前,不動工建設;
3、按規劃要求和在批準面積內進行建設,不超過批準面積標準建房,否則自愿接受鎮政府的處罰,并承擔違法用地行為帶來的一切后果;
4、新房建好后將舊房拆除,并將原宅基地復墾;
5、建房期間不將泥土、雜物拋在公共過道上,不損壞公共設施,不堵塞水溝,不在公共過道上久存久放建筑材料(確需暫時堆放,須經請示鎮分管領導同意后方可暫時堆放,并保持堆放點整潔);
6、在建房過程中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發生任何事故,自負責任,與鎮村組無關。
承諾人:
20xx年 月 日
安全協議書 篇3
為了讓孩子能安全順利地上學,方便家長,確保小學生乘車每個環節的安全,需要和家長密切配合,明確雙方職責,特擬定校車安全協議書具體事項如下:
1、學生上學離學校較遠、我方提供校車接送服務,并承擔行車間學生安全責任。需乘坐校車的學生,應由家長提出申請,學校同意,方能乘坐校車。
2、校車方保證接送校車必須證照齊全,車輛符合校車標準,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具有3年以上的駕駛經驗,對工作認真負責,細心穩重,熱愛兒童。
3、校車司機要做到安全行駛,文明禮讓、不超速、不搶道、不開斗氣車,確保學生安全,負責做好學生上、下車安全及與家長的交接工作。
4、根據各地方學生多少及集中居住地點,選擇安全地段設置停靠站。中途不得隨意停車接送。
5、校車運行途中,學生在車廂內不允許相互打鬧,擅自離開座位,特別是在校車停靠站時,待車停穩后,方允許兒童離座下車,以免造成磕碰事故。
6、家長必須在指定地點,按規定時間接送自己的孩子,家長和校車方接送人員在學生上、下車時必須確保其安全,注意來往車輛,不允許學生在路口處無人牽領獨自上、下車。家長因事無法接送,必須囑托他人代替接送工作,如果發生意外事故,校車方不承擔責任。
7、學生上車時不允許攜帶小刀、針、彈珠、小石子等危險物品及食物,為保護學生人身安全及維護車內衛生,不允許學生在車上吃東西。
8、校車方、家長雙方有義務教育學生在乘坐校車時要遵守校車紀律,了解安全乘車常識。每次接、送學生自上車始下車止,下車后的安全由家長負責。
9、以上雙方職責,不按要求執行,如出現事故,各負其責。
10、以上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同意方能生效,此協議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應。校車方、家長雙方各一份。
校車方:XX
家長:XX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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