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季江陵政權始末及江左士族社會變遷論文
蕭梁武帝太清二年(公元548年)八月,東魏降將侯景據壽陽反梁;十月,侯景叛軍自橫江濟于采石掩襲梁都建康;建康告急,梁宗室諸鎮起兵勤王。然“諸軍互相猜阻”,“相仗不戰”[1](卷162,梁武帝太清三年)的勤王態勢,已將蕭梁宗室諸王覬覦最高權力的意圖暴露無遺。太清三年三月,建康保衛戰以侯景攻陷臺城宣告結束。然而,建康淪陷,“太清之禍”卻未能塵埃落定;梁室失鹿而梁宗室諸王權力之爭亦迅疾展開。翌年,建康傀儡政權改元大寶,梁荊州刺史湘東王蕭繹據江陵(今湖北荊州)“猶稱太清四年”。[2](卷5,元帝本紀)蕭繹此舉,揭開江陵政權創建的序幕。太清六年三月,蕭繹荊州軍克平建康,侯景北逃死于部屬之手;十一月,蕭繹據江陵改元稱帝,江陵政權走上歷史前臺。然處在北朝軍事力量窺視背景下的蕭梁宗室內戰,將不可避免地要面對北朝的軍事力量。承圣三年(公元554年)十月,西魏再次遣軍江漢并會合蕭梁雍州刺史蕭詧;十一月,西魏蕭詧聯軍攻陷江陵,江陵政權滅亡。
建康淪陷,實質是江左士族政權瓦解而士族政治淡出歷史舞臺的社會歷史事件。江陵政權重建,一則建康士族政權之后嗣,再則6世紀中國復歸統一前的最后一個士族政權。質言江陵政權興亡,當與東晉南朝地理形勢與軍事政治關系甚緊,當與南朝統治階級變動與新的中央集權制度創行關系甚緊,當與南徙北方士族所以結聚江漢而促進江陵士族社會之形成關系甚緊;次之,蕭梁“分陜”制度下的權利配置,步武“太清之禍”而驟起之蕭梁宗室的內爭,北朝軍事力量相機介入等涉及蕭梁政局及南北對峙格局變遷諸因素,也在在與江陵士族政權之興亡關系甚緊。凡此內涵6世紀江左社會歷史遷演變化之內容,或為同志未及詳論,現述論于次。
一
荊州治所江陵軍事中樞地位形成,起于三國鼎立南北交爭東西抗衡時代。東晉南朝均奠都建康,其面北防線游移于江淮一帶,南北交爭形勢固在而復夾有中央大藩之間的東西之爭,形勢約略等于三國,因此沿江皆為要地而江陵首膺上流重鎮。荊州關系東晉南朝內外之緊要,迄于梁末江陵失陷方始“不復存在”。[3]史云:“江左以來,揚州根本,委荊以閫外”,[4](卷66,何尚之傳)“荊州為國西門”。[5]
東晉南朝“委荊以閫外”,首先在于完成全江之守以抗御北朝。這是荊州作為江左重鎮的一個方面。次之亦如《南齊書·州郡志下》荊州條下所云:“江左大鎮,莫過荊、揚。弘農郡陜縣,周世二伯總諸侯,周公主陜東,召公主陜西,故稱荊州為陜西也。”是則,東晉南朝比視荊州為姬周之“陜西”,是內涵著中央政權寄托藩翰的軍事政治意圖的。這是荊州作為江左重鎮的又一個方面。東晉至梁先后四朝均視荊州為“陜西”,江陵亦稱“西府”、“西臺”,治荊之方伯亦稱“刺陜”、“分陜”。概言之,居于長江上游的荊州,在南北對峙形勢下,有全江之守之重;而置于東晉南朝內部而言,則西東之間復有藩翰中央根本之重。后者,于東晉南朝中央政權穩定與否關系甚緊。故南朝劉宋以下厲行“擬周之分陜”制度,集權宗室,以解決大江上下東西權力配置上的沖突。
彭成劉氏,所謂“京口楚子集團”,[6]為北來武人之豪族,與東晉立國以來的王謝高門不同,屬于二流士族。為解決“東晉世族以荊州為根據地,控制上游強兵以奪取建康中央政權”[3]這一問題,劉宋以荊揚“二州之重,咸歸密戚”。[4](卷66,何尚之傳·史臣曰)史稱:“初,高祖以荊州上流形勝,地廣兵強,遺詔諸子次第居之。”[4](卷86,武二王傳·南郡王義宣傳)寄奴諸子分鎮荊州,開啟劉宋削奪世家大族兵權于上流以鞏固中央集權的“分陜”制度的先河。爾后,“勢之所重,非親不居”。[4](卷42,王弘傳)宋文帝嗣位一遵先君遺制,刺荊之任先后以宗室彭城王劉義康、江夏王劉義恭、臨川王劉義慶、衡陽王劉義季、南郡王劉義宣等承之。此即盛弘之《荊州記》所結記:宋文帝“元嘉中,以京師根本之所寄,荊州為重鎮,上流之所總,擬周之分陜”。[7]荊州刺史之任總攬于宗室,開啟了南朝“分陜”于荊以維護中央集權的制度。此后,齊梁均因循而不變。
劉宋以下齊、梁因之的“擬周之分陜”制度,其實內含著江左士族政治變動的底蘊。自劉宋始,東晉世族政治條件下的“王與馬,共天下”的皇室大族分享政權之格局漸起變化,門閥大族逐漸淡出權力斗爭舞臺。促進這一江左社會統治階級的變遷:一則,握有兵權的二流士族將演為南朝王朝嬗替斗爭舞臺的主角;二則,統治階級內部的矛盾斗爭將進一步歸結為宗室諸王之爭。正如周一良先生所指出的:“由于世家大族不能再控制荊揚等重要地區,軍事實力大為削弱,政治上之力量亦因之而減。此所以宋齊時地方起兵奪取中央政權者,非復昔時之世家大族,而為宗室諸王,取得皇帝地位之宋齊兩明帝劉彧、蕭鸞,即其代表人物。而奪取宋齊兩朝政權之蕭道成及蕭衍,又皆二流僑姓之握兵權者,既非北來之王謝大族,亦非孫吳以來之朱張高門也。”[3]易言之,王謝高門士族息影政壇之背后隱伏著荊揚大鎮易手的歷史情況,而劉、蕭次等士族走上政壇前沿并集權中央是以創行“擬周之分陜”制度為標志的。
“擬周之分陜”,在于集權宗室以革除荊州“窺覦”[8]中央的'權爭之弊。但是集權親親的血緣性權力結構,是無法改變權力火拼亦終歸于親親的封建權力悖論的。宋、齊諸王之爭以及蕭梁末年“帝紀不立,悖逆萌生,反噬彎弧,皆自子弟”[9](卷7,梁本記中第七)的南朝歷代宗室內爭史,正是這種制度“宿命”的具體的歷史呈現方式。“擬周之分陜”,可以解決東晉王朝皇室與世家大族共享政權而荊揚之間不能不有其劇烈沖突的問題。但是,荊揚事權分置宗室而諸王勢均必爭的問題,卻是這個制度所無法回避亦無法解決的。擁有荊州大鎮的宗室諸王將憑借其權力資源而爭奪最高權力的問題,是“分陜”制度創行與遵循者所始料不及和無法回避的。
荊州為軍事政治之中心,故其治所江陵,始終為南朝長江上游之都會。在北方士族相次南徙江漢的流動中,江陵進一步發展為南朝士族政治的又一中心。西晉末年,司馬失守中原,北方士族大率逾淮南徙,其南徙路線約略有二,“一至長江上游,一至長江下游”。[10]所謂長江下游者,以建康為中心而延及會稽、臨海今浙東之區域,社會階級主要為北來士族之上層,如王謝諸高門。所謂長江上游者,以江陵為中心兼及襄陽今江漢之區域,社會階級主要為北來士族之中層,如南陽庾宗劉諸家。陳寅恪先生指出:徙居江陵之北人士族,“其政治社會地位稍遜于洛陽勝流如王導等者,則不必或不能移居江左新邦首都建業,而遷至當日長江上游都會江陵南郡近旁一帶”。[11]他們大抵為文化士族,“其先本居南陽一帶,后徙居江陵近旁地域,至江左政權之后期漸次著稱”。[11]南徙江陵地區的次等士族固是江左士族社會一部分則無疑,其為江陵士族政治之中堅亦無疑;其“漸次顯著”,是南朝士族政治版圖的重要變化更無疑,這種變化起于齊梁之際而要在侯景之亂的爆發。易言之,侯景之亂,建康淪陷,建康士族集團的整體性衰退,是導致梁季政治中心轉移于江陵、導致南朝后期士族社會中心轉移于江陵的重要事件。
再則,北人南遷江漢時間較晚而僑居襄陽者,大蓋有兩類,一類為北方次等士族,一類為流民,特征是具有武力,所謂“有戰斗力之武人集團”。[11]襄陽直面北朝而緊鄰江陵,“江陵去襄陽步道五百,勢同唇齒,無襄陽則江陵受敵”。[12]襄陽實為江陵的軍事性衛星城。所謂襄陽不守則江陵不立,亦如明清之際王夫之所云:“襄陽亡而江陵之亡可俟矣。”[13](卷17,粱元帝)江、襄二鎮在軍事上富含相依相維之形勢。是以南朝江漢區域的權力配置大多合一江襄集權宗室,目的是憑借血緣聯盟鞏固“國之西門”。可以申論:南朝后期,襄陽已衍為武力集團集聚地;建康淪陷后,江陵已衍為士族集團集聚地:其二鎮合,或可維持江左士族政權之殘局,其二鎮爭,則殘局立潰而荊州易手于北——江左“橫江而中潰”——而江左“未有不殞者”[13](卷13,晉成帝)之勢甚明。此南朝有荊州之重而江陵不能失襄陽之義。
結論上列:首先,古代中國,凡生成南北交爭、東西抗衡之格局,則長江上游荊州必居其軍事中樞之地位,此長江限隔南北條貫東西地理形勢使然。次之,南朝“分陜”制度之弊,將不免把權力斗爭的焦點轉移于宗室之間,這是南朝統治階級內部斗爭的一個基本特征。復次,北方士族南徙江漢僑居江陵者,衍至梁季已漸次生成為江左士族政治又一中堅力量,這是江陵所以在建康淪陷之后可以浮出水面的依據所在。最后,江、襄二鎮于軍事地理上富含相依相爭之形勢,襄陽為南徙北人有武力者,江陵士族政權視其向背為興亡關系之所系。凡此東晉南朝而下軍事地理之形勢、集權體制之特征、士族社會集團變化諸關系,均構成梁季士族政權所以轉移于江陵之因素。而蕭梁“分陜”江漢配置宗室權力之結構,侯景亂梁瓦解建康士族集團之契機,梁氏宗室內爭之起爆而北朝軍事力量相機之介入,則相催相激演為梁季江陵士族政權所以興亡之具體歷史呈現方式。試述論于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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