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中國貨幣制度之特征論文
[摘 要]傳統中國貨幣制度表現出不同于世界其他國家和地區的明顯特征,由于政治、經濟和物產、地區聯系等的特殊性,導致我國傳統貨幣制度以中央集權行使管理權,以金屬銅作為主要貨幣材料源,而貴金屬由于物產的稀少只作為輔助源材料,且由于封建商品經濟的繁茂發展,我國擁有了使用紙幣的最初經驗。但沒有意識到貨幣供給的經濟規律,傳統中國貨幣政策必然是盲目的而難以超越封建的時代。
[關鍵詞]傳統貨幣;中央集權;金屬貨幣;寶鈔;貨幣政策
中國有著悠久的貨幣活動和使用傳統,上溯至三皇五帝的傳說時代,就有了貨幣的記載。《史記平準書》記高辛氏之前就有了“龜貝金錢刀布之幣興”。《古今治平略》“伏羲氏聚天下之銅…以為棘幣…而錢幣自此始矣”。約到殷商后期逐漸產生金屬貨幣。古代中國大部分地區開始進入到了金屬貨幣的時期,春秋戰國時期,各地區諸侯國貨幣和制度分呈,但有了廣泛的金屬貨幣活動則是不爭的歷史。首先對貨幣的統一,是中國的第一個中央集權的王朝秦。而漢代秦后,繼續了貨幣制度的統一,由此傳統貨幣制度延續了2000多年直到近代。同歐洲、近東等一些國家和地區相比較,中國在傳統貨幣制度上有著自己的特點。
一、中央集權的貨幣制度
對于中央集權的貨幣制度之始,是從秦還是從漢,學者們有所爭議。石俊志在《半兩錢制度研究》一書中認為“秦代歷時甚短,統一的貨幣制度沒有全面貫徹是有可能的。但是從秦王朝輕罪重罰、法網嚴密所造成的高效率來看,可以相信秦代是比較全面地廢除了舊的區域性貨幣制度,并貫徹了全國統一的半兩錢制度。”并考證總結出秦時壟斷鑄幣權的表現在三個方面,禁止民間私鑄、確定鑄造官署以及統一鑄造形制。現在能夠普遍認同的是秦代統一了貨幣的鑄造形制“銅錢識曰半兩,重如其文”秦統一中國后,將秦半兩的使用推行到全國,統一了貨幣;但就中央集權的貨幣制度而言,雖然有禁民私鑄的證據,但依據是秦朝之前秦國時期的睡虎地秦墓《封診式》的私鑄犯罪的記載,而鑄造官署依據的是《漢書百官公卿表》中對秦代官職治粟內史的記載,問題在于管理貨幣同鑄造貨幣的專門管理還是有區別的。
也就是說,秦代的禁止私鑄和鑄造官署的論斷還沒有直接的史證予以證明。所以秦代是否有效實現了中央政府的統一鑄造,還待考證。而張履鵬、史自力等編著的《中國歷代貨幣形制與融通》則將漢武帝元鼎四年(公元前117年)大臣桑弘羊主持的漢代“三官錢”改革,視為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把鑄幣權統一收歸中央。“取消郡國鑄錢權,專令水衡都尉所屬的設在上林苑的鐘官、技巧令(均輸)、辨銅令三官負責鑄造新的五銖錢。令天下非三官錢不得行,舊幣一律廢罷。”但不管如何,從漫長的歷史時期來看,秦漢時期中國建立起了統一的中央集權的貨幣制度是明確的。
其后隨著中國天下分分合合,朝代更迭的歷史演變,“朝代的更換,對于幣制多有所改革;朝代若不更換,則改革屬于例外。中國各歷代帝王,多不愿改變他們祖宗的成法。譬如漢朝的貨幣,顯然和戰國時期的貨幣不同。王莽變制失敗后,光武就恢復了西漢的幣制。到唐朝錢制又一變。而宋錢又另具一種風格,制度首尾約略一貫。元明的錢幣也各有其獨特的體制。”雖然這套制度中的具體操作內容屢有改變,但是各個王朝遵循統一的貨幣形制制度,統一的中央貨幣鑄造制度,統一的貨幣量衡制度這些中央集權的貨幣制度的主要方面卻沒有發生多大的變化。國家才有權鑄造發行貨幣,惟一只有國家準許形制的貨幣才能流通,民間沒有私鑄貨幣權,國家大致維護貨幣的固定的重量成色。從歷史發展來看,漢法所定5銖(一銖約0.65克),很長一段歷史中都大體成為銅錢的重量標準。雖然七銖,十銖,三銖,二銖錢也不少見。
不管具體制度如何,中國傳統的貨幣制度皆令出于君主國法,雖然屢屢有違犯拋棄之史實。任由民間自由決定貨幣、鑄造貨幣的情況不是常態。貨幣統治權已經成為國家政治統治方面的重要權威。但由于古代中外經濟交流總體而言較少,所以中外貨幣交換并未成為常態,傳統貨幣制度對此也無規定之律。貨幣權對外的制度空缺,造成了近代清朝在幣改之前對于外幣國境內流通的忽視態度和如何處理的認識不足。對外之貨幣主權觀念和制度本來僅是近代世界以來的事情。
二、銅幣為中國古代的主要貨幣
“考吾國貨幣制度,歷代興革,各有差異,大率以銅幣為主。漢書食貨志有三品裊蹄貨布之屬,然度其時,已不恒用。宋元以來,則有楮幣。顧行之不慎,往往害國病民。為賢者所弗取。故世所通用者,惟銅幣而已。”中國選取銅幣作為主要貨幣是有中國自己的原因的。
首先是中國地域內的金銀銅三種貨幣主要金屬材料中,銅的產量最大。“如唐代元和年間約計產鐵200萬斤,銅26萬斤,銀6千余斤,金160斤。”雖然鐵在中國的產區最多,產量最大,但是鐵主要用于工具制作用途廣泛,若壟斷而為貨幣材料必然影響國計民生,且鐵產區過多,礦產來源豐富,不宜控制鑄冶。若以鐵為幣,私鑄、濫鑄幾乎無法避免。所以中國歷史上屢有鐵幣,但是都流行時間不長。而銀和金,產量少,不能滿足貨幣流通的需要。所以我國選取銅作為主要貨幣材料是同中國金屬產出相關的。而且就金屬而言,產量同價值成反比關系。在以金屬價值標量貨幣價值的鑄幣時代,,選擇價值適中的銅作為主要貨幣材料也是理所當然的。
另外也有不少論者從經濟交換的'需求規模上來解釋銅幣成為了主要貨幣的原因。中國傳統經濟以自給自足為主,需要交換的商品不多,日常商品的價值不高,“人們大量日常的交易可能僅是幾升、幾斗米與幾斤幾兩鹽、茶之類的交易。這樣的交易規模如果用其他貴重金屬來充當交換工具,就難以執行。”在晚清幣制改革的爭議中就有不少守舊的官僚,如張之洞等以“物賤民儉”為據,反對幣制改革。
中國的銅幣發展也遵循了貨幣發展的一般規律。早期是稱量貨幣形制,以重為紀,在銅幣上統一書寫貨幣重量,如秦半兩,五銖錢,雖然在鑄造時候不一定按照稱量鑄造,或輕或重,但以表面名義重量為銅幣價值充當交換等價。其后,發展到以年號為紀,不再在銅幣上書寫重量而只書寫鑄造時的年號。這是從唐高祖武德四年(公元621年)開始的,自此進入通寶錢階段,直至清末,銅幣都是以年號為紀了。政府用年號來標注貨幣,無疑是對貨幣用國家權威和法律予以肯定。貨幣的價值不再寄托于金屬本身價值,而是由官府統治權威來支撐了。銅幣從重量標稱來宣示價值到由國家統治者來宣稱貨幣法定效力和支撐貨幣價值,由此成為貨幣意義上的國家法定貨幣了。而符合中國文化理念和鑄幣技術實際的外圓內方的貨幣形狀也隨著銅幣秦半兩之始,成為中國傳統貨幣的法定專用形制,直至清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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