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火災應急救援預案
礦井火災隱患的危害比較嚴重,所以必須引起高度重視,井下的環境比較復雜,施救條件有限,給井下火災事故的搶險工作帶來很多不利因素,而且火災事故是屬于潛在的事故或緊急情況下發生的,也是經常被忽視的。從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的角度必須制定火災應急救援預案,下面主要針對我礦井下火災事故如何采取有效實施應急救援工作;必須加強井下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和學習,并認真貫徹執行,提高對火災事故嚴重性的認識,同時制定井下火災隱患及其預防措施,為了預防井下火災事故的發生和規范井下火災事故的預防和管理特制定火災事故應急預安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針對煤礦井下火災事故突發性強、情況復雜、救災困難的特點,集中煤礦和社會各部門和各方面的力量,建立、健全井下重大火災事故救災應急處理機構和其他有關機構,充分利用現有的裝備和器材,快速反應,迅速出動,全方位做好井下重大災害事故救災處理工作,使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基本原則
(一)主動報告災情原則。建立完善的通訊系統,礦內外、井上下和主要作業地點通訊必須暢通。一旦發生火災事故時,必須向煤礦安全主管部門匯報,同時向礦山救護隊報警,簡要說明礦井的地理位置,發生事故的性質、范圍、嚴重程度及入井人員等情況。
(二)快速反應原則。接到事故通知后,本礦立即成立救災指揮部,要積極采取措施進行事故搶救,通知礦山救護隊、煤炭管理部門有關人員、當地政府有關領導、有關部門負責人。
(三)迅速搶險原則。指揮部要根據現場事故情況,快速準確制訂救災方案,本礦參加救災搶險的人員要配合救護隊等有關部門爭分奪秒地積極投入搶險救災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借故拖延時間。性透水事故后首先考慮到通風系統正常運行,防止煙流逆轉,防止 引起瓦斯爆炸,最大限度把事故的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
(四)突出重點原則。首先搶救遇險遇難人員。同時,要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故的擴大和避免次生事故的發生。
三、基本情況
爐房溝煤礦建于1996年6月,2000年3月投產,年生產規模6萬噸。設計能力9萬噸/年。登記注冊經濟性質為私營獨資企業。
采用斜井開拓,開拓方式:斜井開拓。礦井有三個井口:主斜井:井口標高+1850m,斷面為2.8×2.8m,用于進風、運輸煤、矸和輔助材料;副斜井:井口標高+1850m,用于進風、行人。風井:井口標高+1860m,斷面為3×2.8m,用于回風;通風方式為中央分列抽出式通風,由主斜井和副斜井進風,回風井回風。風井安設兩臺主要通風機,型號均為FBCZNO.14/2×45,功率為2×45。一臺運行一臺備用。
礦井水文地質條件較簡單,井田范圍內水系不發育,無溶洞與暗河。礦山范圍及附近無常年性地表河流,礦山為基巖裂隙、溶隙充水礦床,大氣降水或巖溶管道水為主要的充水水源,但外圍有季節性溪溝存在,故地表水體對礦坑有潛在充水影響。煤層頂板無明顯的隔水層,不存在承壓水,礦井投產后開采的一采區位于礦井淺部,無自身老空積水;與相鄰煤礦因留設足夠的隔離煤柱,故不會遇到他礦的采空區。礦井淺部過去雖有零星小窯開采,因其條件制均在地表附近開采,且歷時較久,均已填平夯實,故對礦井開采不會構成重大威脅,礦井設計正常涌水量10 m3/ m,最大涌水量僅30 m3/m。
根據礦井地理環境,煤層賦存狀況及開采條件確定,礦井屬于低瓦斯礦井。
四、井下火災事故的應急救工作指揮系統
成立井下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和指揮部:
組長:秦紹崇(指揮長)
副組長:李徳育(副指揮長)
成員:康波、王維田、崔同問、何有昌、秦紹林、秦紹峰、王玉派、
五、井下發生火災事故時的人員召集
1)井口調度室接到井下發生火災事故的信息時,必須由礦長及時通知井下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應急搶險領導小組的成員迅速到礦參加事故搶險工作。
2)由礦長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請求援助。有必要時召請就近大礦的救護隊支援。
3)井下火災事故發生后,井下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要通知井下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能采取直接滅火措施的必須要及時滅火,防止火災事故的擴大。
4)及時通知受火災威脅地點的作業人進行緊急撤離到安全地點。
六、及時召請醫療部門到礦準備開展急救工作
礦長請求上級主管部門進行協調,召請就近的醫療機構到礦做好傷員的急救,以保護井下作業人員出井后全體人員的安全健康檢查和及時治療,確保人員身體健康。
七、井下發生火災事故后的臨時處置
井下發生火災事故后在能采取直接滅火措施的必須要及時滅火,防止火災事故的擴大,不能采取直接滅火時,電氣火災發生時要及時想辦法切斷電源,在電源未切斷以前嚴禁用水直接滅火,要及時將作業場所受威脅的全體人員進行緊急疏散至安全地方,并及時通知地面調度室報告礦長采取措施進行處理。情況危急時將井下全體作業人員全部撤到井外。在井下受傷的人員要及時送出井外進行急救。
八、應急部門人員的職責人分工
(一)搶險救災領導小組。主要由礦長、工程技術負責人、跟班礦長、安全員、瓦檢員、電工及地面管理人員組成。礦山救護隊指導和協助本礦救災指揮部的工作,根據現場指揮部制定的救災方案,制定出具體的行動計劃和安全技術措施,完成對災區遇險遇難人員的救援和事故處理工作。負責提供救災必備的技術資料,主要有礦井通風系統圖,采掘工程平面圖,礦井供電系統圖,井下電話的安裝地點,井下消防灑水、排水、壓風等管路系統圖、井上下對照圖(標明井口位置、標高、公路、水井、儲水池等)、礦井水文地質圖、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同時根據入井人員的掛牌和領取礦燈情況,查清入井人員的人數和姓名,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救護隊營救方法。
(二)后勤保障組。由王玉派負責,礦井救災所需各類物資、器材的籌備和調運,解決好救災人員的食宿等問題。
(三)保衛組。發生重大事故后要及時報告當地派出所或公安部門,同時本礦治安人員要負責治安保衛,維護礦區的正常秩序,嚴格監護爆炸物品,并在井口附近設專人警戒,嚴禁非救災人員逗留、圍觀和入礦。
(四)醫療救護組。本礦發生事故后要立及報告縣(區)醫療衛生部門對受傷人員的急救治療和傷員轉運工作。
(五)善后處理組。負責做好遇難人員的善后處理、家屬的安置及社會穩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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