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寫人民調解協議書
人民調解協議書是在人民調解委員會的主持下,糾紛當事人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社會主義道德在查清事實,分清責任的基礎上,通過平等協商、互諒互讓,對糾紛的解決自愿達成一致意見的意思表示。接下來小編搜集了怎么寫人民調解協議書,僅供大家參考,希望幫助到大家。
怎么寫人民調解協議書
人民調解協議書一般分為四個部分:標題、首部、正文和尾部。標題、首部和尾部這些格式都是固定不變的,比較容易掌握。較難的是協議書的正文部分,就是對當事人糾紛的簡要介紹及達成的協議內容的表述。正文要求簡練,對糾紛的經過需用與有限的文字表達清晰、完整,達成的協議內容更是協議書的核心部分,要求具有可操作性,真正起到解決糾紛的目的。所以,要寫好協議書的正文,制作一份高質量的人民調解協議書,筆者認為需做到“四要”。
一、要素要具備
敘述當事人的糾紛情況,相當于寫一篇簡短的記敘文,其要素包括糾紛發生的時間、地點、起因、經過和結果五要素。有些糾紛發生的時間、地點明確,但也有些常見的鄰里、家庭糾紛等大多是長期積累的,引起糾紛的事件發生時間不會很明確,只能根據當事人提供的大致時間進行敘述,而地點從當事人基本情況中即可明了,不需再作介紹。事情的起因、經過是糾紛情況表述中的難點,既不能遺漏關鍵細節,又要注意用詞的靈活性,若不注意敘述的方式,有可能當事人一方因用語原因不愿意簽字,導致前功盡棄。所以,在寫這一部分時,既要講求原則,又要注意用語的尺度。從調解的角度講,糾紛發生的結果一般是指雙方不能和解,申請到調委會進行調解或調委會發現后主動要求調解,當事人接收調解。
二、邏輯要清晰
邏輯要清晰,就是把事情發生的每一步環環相扣的交待清楚,每層意思連貫,不能跳躍幾層意思進行敘述。若邏輯不清,則給人一種突兀感,如“住在樓上的申請人張某×月×日出門時忘了關自家水龍頭,溢出的水將樓下申請人李某的天花板弄濕,電器短路等,造成很大的損失。經了解 ”我們可以對這段敘述提出如下疑問:
1、李某是否對造成的損失提出了賠償要求?如果沒有,不會產生糾紛。
2、如果李某有賠償要求,張某按其要求進行了賠償,也不會產生糾紛。
3、如果發生糾紛后他們自行解決或調委會沒有主動進行調解,又何談經調解達成協議?因此這段敘述不妨改為:“被申請人張某×月×日出門時忘記關自家水龍頭,溢出的水將樓下申請人的李某的天花板弄濕,以致電器短路等,造成很大的損失。申請人要求被申請人賠償各種損失共××元,被申請人認為不合理,雙方就賠償數額無法達成一致,申請某某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經調解,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
三、用語要準確、規范
協議書內容要求簡短、精煉,對其用語提出了較高要求,如果幾行字的敘述中有多處術語錯誤或多個錯別字,這份協議書的質量就可想而知了。
一是要術語準確。人民調解協議書具有合同性質,準確的使用術語既可以節省筆墨,又可以避免誤解,若術語運用不準確,不僅詞不達意,還可能引起新的糾紛。如“撫養”和“扶養”、“補償”和“賠償”在法律上含義不一樣,用混了可能引起誤解;“訂金”和“定金”的法律含義更是相差甚遠,用混了則可能引起新的糾紛。
二是要拒絕方言、俗語。作為具有合同性質的人民調解協議書,不管放到哪里,都要讓人看懂字詞、明白意思,所以要使用普通話,不能使用方言、俗語,如“不搭界”(無關系)、“價錢太大”(價錢高)等方言,讓他人讀起來摸不到頭腦。
三要杜絕錯字、別字。在協議書中要杜絕錯別字,是制作協議書的基本要求,如不能把“采光”寫成“彩光”,“贍養”寫成“瞻養”,“道歉”寫成“道欠”等。
所以制作完成后當事人簽字前,調解員要認真通讀協議書草稿,看看是否存在以上及其他不應出現的問題,若有錯誤要及時改正,真正達到通過制作協議書解決糾紛的目的。
四、操作性要強
協議書既要內容合法,又要邏輯嚴密,同時,還要有較強的操作性。內容合法是協議書的關鍵,內容不合法,邏輯不可能嚴謹,該協議也不可能有效。操作性強要求文字準確、解釋唯一,現實中可操作,如“被申請人自本協議簽字之日起7日內通過本調委會支付給申請人1000元,作為對申請人損失的補償”。明確了給付的雙方、標的及其性質、時間等必要要素,如果缺少其中某一要素,則可能引起新的糾紛,若寫成“被申請人支付給申請人1000元,作為對申請人造成損失的賠償”,如遇到不守信用的被申請人,有可能鉆支付時間表述不明確的空子無限期拖延支付,從而引起新的糾紛。
人民調解協議書寫作格式
按照《人民調解工作若干規定》文書格式的要求,人民調解協議書由標題、編號、當事人、案由、事實、理由、協議、落款、日期、書記員等部分組成。
一、首部
1、標題
分兩行書寫,第一行寫人民調解委員會名稱(應冠以縣、鄉鎮、村居的名稱),第二行寫文書種類,即“人民調解協議書”。
2、編號
在標題右下方寫編號,表述為“[年度]×民調字第××號”。“×”代字為“鄉鎮或村居”字。
3、當事人基本情況
①申請人:如系公民提起申請的,應寫明其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工作單位、職業和住址等。如系法人提起申請的,應寫明單位的全稱和所在地址;然后另起一行寫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職務。當事人有非訴訟代理人的,應寫明代理權限,應具體寫明其稱謂:系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或是委托代理人,然后寫明其姓名等基本情況。
②被申請人:除稱謂外,其他基本情況寫法同申請人相同。
③第三人:寫明其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填寫這個項目在寫作上要注意以下幾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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