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訪局自查報告參考
今年,××縣信訪局按照市委信訪部門提出的工作指示,緊密聯系群眾,以維護社會穩定為目標,以解決群眾實際問題為根本。我局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從關心群眾切身利益的具體事情做起。多為群眾辦實事、做好事,我縣信訪局把思想認識統一到工作部署上,動員干部群眾積極參與對信訪局的社會評價活動,結合我縣信訪局的工作實際與客觀公正進行分析評價,我局認真查找不足,傾聽民聲,廣開言論渠道征求意見,明確措施認真進行整改,對全縣信訪工作還存在的一些問題,進行認真梳理,進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努力把信訪工作做實、做細,為構建全縣社會和諧,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穩步發展不懈努力。
一、縣信訪局信訪受理情況
今年,我局共受理群眾來信來訪××*件,其中受理群眾來信××*件,來訪××*件,與上年同期分別下降××*%、××*%、××*%。XX年全縣共發生越級上訪××件(個訪××*件,集體訪××*件),與上年同比下降××*%;赴省訪××*件(個訪××*件,集體訪××*件),與上年同比下降××*%;進京訪××*件(個訪××*件,集體訪××*件),與上年同比下降××*%。
二、我縣信訪形勢分析
我縣信訪突出問題主要體現在:企業改制、軍隊退役人員、土地征用、房屋拆遷、下崗職工再就業、城鎮居民生活困難、企業人員養老保險、城市建設等方面。從整體上說,我縣的信訪形勢是平穩的,信訪工作是有序的。但從我縣經濟社會發展的趨勢來看,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既是我縣加快發展的“黃金時期”,也是各種社會矛盾的“凸顯時期”。因此,雖然我縣在企業改制方面解決了一批信訪突出問題,取得了較好成績,但由于我縣在計劃經濟時代興建的國有企業較多,現經濟已轉型,隨著企業改制工作的延伸,一些企業因政策缺陷等客觀原因,涉及到群眾利益方面的問題較多。如××*、××*等企業,由于改制成本不足等原因,企業一時難以改制,企業職工社會養老保險難以解決,企業職工到市政府集體上訪的現象時有發生。
從今年群眾的信訪情況來看,今年我縣的信訪工作主要表現出如下一些特點:
1、信訪態勢總體平穩,主要概括為信訪總量有所增長,集體訪人次有所增長,赴省訪略有增長,網上信訪有所增長;重復訪下降,赴京訪有所下降,信訪群體異常上訪行為同比明顯下降。
2、群眾信訪意識明顯增強,能夠積極通過信訪途徑表達利益訴求。
3、農村群眾信訪問題多,占信訪總量的六成以上。
三、縣信訪局工作情況
今年,我局認真學習四中全會有關精神,深入領會科學發展觀的科學內涵和精神實質,認真貫徹市委、市政府決策和各項工作部署,緊緊圍繞信訪中心工作,突出實踐特色,把解決群眾急、熱、難問題、開創信訪工作新局面、有新進展、新突破作為開展活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爭先創優,取得了一定實效。
(一)信訪工作機制得到完善
我局堅持從根本上解決上訪問題,從源頭預防、源頭治理、源頭穩定抓起。通過建立信訪工作責任制和監督制約機制,解決了我縣信訪工作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問題;通過強化責任主體的落實,促進了責任單位認真解決問題;通過建立和完善解決信訪問題的機制,形成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的合力,確保把信訪問題解決在當地,化解在萌芽狀態。從解決信訪突出問題入手,建立穩定成本投入機制,加大責任單位對改革成本、穩定成本的承擔,有計劃、有步驟地解決信訪案件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同時,我們還加大法制宣傳力度,使群眾知法懂法用法,積極引導群眾優先選擇法律途徑解決問題。
(二)信訪督查督辦力度得到加強
我局嚴格執行《關于違反信訪工作紀律處分暫行規定》,建立了信訪工作首辦責任制,按照法定程序認真負責進行研究解決,對群眾的合理訴求及時妥善解決,對過高或無理的訴求最大限度進行教育引導和靈活處理,爭取不把矛盾上交,不把矛盾推向社會。我局在工作中進一步加大督查督辦力度,對無正當理由,未按規定反饋信訪事項辦理結果的'、未按規定程序辦理信訪事項的,辦理信訪事項推諉、敷衍、拖延、不執行信訪處理意見的,都及時提出了改進工作和責任倒查、責任追究等建議。
(三)加強辦事效率情況
我局認真貫徹落實優化經濟社會發展軟環境的七項制度,措施具體、任務明確、效果明顯;減少辦事環節,對信訪問題嚴格按照統一的法律法規規定的時限嚴肅辦理;各科室分工明確,職責清楚,無相互推諉扯皮以及服務承諾不兌現等現象發生;按照“抓信訪、保穩定、促發展、建和諧”的要求,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的信訪工作原則,切實落實領導五包責任制(包掌握情況、包穩控管理、包教育轉化、包依法處理、包解決困難)。同時,積極參與“信訪積案化解”專項治理工作,鞏固信訪工作成果,把問題妥善處理在本地區本部門、解決在基層,信訪積案化解工作進展順利;著力解決征地拆遷、環境保護、水庫移民、勞動保障、涉法涉訴、土地征用和承包、重點工程拆遷、城市拆遷等方面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強化責任落實,加緊對信訪問題的解決,爭取有效杜絕大規模集體訪、串防以及赴省進京非正常上訪。
(四)依法行政情況
1、嚴格按照《信訪條例》履行職能,按法定程序辦事,無行政收費項目,無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現象發生,嚴格按照行政執法行為規范要求開展工作,無多頭執法、重復處罰、執法擾民等問題的產生,財政預算的項目經費支出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列支,避免資金管理不善,在工作開展進程中,無違法違規行政問題產生,沒有被有關部門問責或查處過。
2、信訪排查開展有序,處置工作依法進行,堅持把社會矛盾經常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結合,及早發現信訪熱點、難點苗頭和傾向,特別是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要求第一時間進行重點排查,對排查出的問題,訴求有理的,嚴格落實化解責任,明確主要責任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限期妥善解決。對非正常上訪行為,協調公安部門積極參與,必要時及時處理,依法規范信訪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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