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言語行為理論與《哈姆雷特》中的戲劇反諷論文
論文摘要:以J.L.Austin的言語行為理論及J.R.Searle的間接言語行為理論為理論框架,以莎士比亞的悲劇代表《哈姆雷特》作為文本,來說明具有雙重語境的戲劇反諷可以從微觀言語行為(劇中角色之間的言語交流)和宏觀言語行為(劇中人與觀眾的信息交流)的角度來解讀,并證明作者與劇中人物及劇中人物之間的反諷與日常生活中的反諷一樣。也可在言語行為理論框架中得以詮釋。
論文關鍵詞:言語行為;戲劇反諷;宏觀言語行為;微觀言語行為
莎士比亞的戲劇,即使在今天,也是很受全世界人們歡迎的。我們不但被戲劇中的情節所吸引,而且還對戲劇中莎士比亞對語言的處理所吸引。莎士比亞堪稱是杰出的語言大師。在他的戲劇中,表面意義的背后往往隱藏著更多的涵義。只理解表面意義是不夠的,所以我們要研究莎士比亞所使用的寫作技法。在眾多的技法當中。戲劇反諷是莎士比亞經常使用的,我們可以在很多戲劇中看到,如《第十二夜》、《錯誤的喜劇》、《李爾王》、《威尼斯商人》、《哈姆雷特》等。言語行為理論可以有效地對戲劇反諷這種語言現象進行解讀,從而為我們提供一個理論框架來解釋由說話者的意圖與聽話者的感知所產生的差距而導致的誤解以及由此而產生的反諷效果。
一言語行為理論
Austin認為話語具有“施事”功能,也就是說,說話的同時也是在實施一種行為。許多陳述只不過是“偽陳述”,人們所說的話根本不是有意圖或者只是有部分意圖來傳遞信息,做一說話行為的同時也在做施事行為…。他將含有施為動詞的語句稱為顯性施為句,把不含有施為動詞的語句稱為隱性施為句。在顯性施為句中,施為動詞可看作是表達言語行為或施為用意的標簽。而在隱性施為句中,由于缺乏具體的施為動詞。發話人的真正意欲實施的言語行為或施為用意變得不透明,其理解需要借助具體的交際語境.
Austin將言語行為分為三種:言內行為、言外行為和言后行為。言內行為所表達的是話語的字面意義,指說話人說出一句有特定意義和指稱的、能讓人理解的話語的行為。言外行為指的是發話人通過話語來實施其交際意圖或執行某個特定功能的行為,也稱作言外之力或語力。言后行為指的是某一行為對聽話人產生的影響,即話語說出之后在聽話人身上產生的效果和結果。
J.R.Searle在Austin的基礎上發展了言語行為理論。他認為“不存在不帶語力的句子”。在一定條件下產生的話語就是言語行為,而這種言語行為就是語言交流的最小單位,也就是說,語言交際的最基本單位是言語行為。他使我們的注意力從說話者的意圖轉向聽話者對說話者意圖的解讀。他提出了“間接言語行為”這一概念,即“一種施事行為通過實施另一種施事行為來實現的情況”。顧日國認為,有時是一言做多行,有時是一行得多言。言語行為既是一個個人行為,同時也是一個社會行為,因為Ausitn反復強調施事行為是規約性的,這就是施事行為的社會性。
Searle將間接言語行為分為規約性間接言語行為和非規約性言語行為。所謂規約性間接言語行為是指按話語字面意義推斷出來的“言外之意”,而非規約性間接言語行為則指交際雙方要根據共有的知識和所處的語境來推斷出發話人的“言外之意”。
VanDiik將文學看作是一種具有自己合適條件的、具體的言語行為。他將文學作品分為宏觀言語行為和微觀言語行為。宏觀言語行為決定整個文本,而微觀言語行為則可以由文本中的一個或多個單句構成。宏觀言語行為就是文學作品的作者通過其作品與讀者進行交流時所產生的盲語行為,也就是作品的主旨;而微觀言語行為則是指作品中人物之間的交流所產生的言語行為。在戲劇中,劇中人與觀眾的交流所產生的言語行為就是宏觀言語行為,而劇中人之間的交流所產生的言語行為就是微觀言語行為。通過對宏觀言語行為與微觀言語行為的區分,可以更好地理解具有雙重語境的戲劇反諷。
二反諷與戲劇反諷
“反諷”這個詞直到1502年才出現在英語中,并且直到18世紀才出現在文學作品當中。“irony”通過拉丁文和希臘語進入英語,意思是“虛偽、掩飾”。從語用學的角度,反諷可分為四類,即言辭反諷、戲劇反諷、情景反諷和矛盾反諷。有的反諷很容易定義,但有的卻很難,其中包括戲劇反諷。《布留沃文學詞典》(百年版)將戲劇反諷定義為:有觀眾領會舞臺上某個場景或菜句語的含義而劇中人卻沒有領會。《美國百科全書》(國際版)認為:“戲劇反諷使一出戲的觀眾或讀者比劇中人物知道更多的東西,是劇中人的認識與某一行為實際上表現出的結果之間的一種對照;誤會的一種形式是悲劇,處于這種場合的劇中人物說的話,對自己是一種意思,對那些比他們更清楚地了解當前處境的人又是另一種意思。”《牛津文學術語詞典》給戲劇反諷所下的定義是“觀眾比劇中人更了解劇中人的處境,其預見的結果與劇中人所期望的結果形成對照。”
雖然上_面對戲劇反諷所下的定義在某些方面有不同之處,但它們都體現了戲劇反諷的最基本的特點:觀眾知道了,但劇中人卻不知道。我們將用言語行為理論對戲劇反諷的最基本特點進行分析。
三言語行為理論與戲劇反諷
言語行為理論可以幫助我們來解釋人們如何以言行事。反諷是一種間接施為句,實施的是一種間接言語行為,而且是非規約間接言語行為,其“言外之意”必須要經過推導。間接施為旬一般者可以插入施事動詞,但反諷卻不能。正如Haverkate所指出,言辭反諷與元所指表達是不一致的,言辭反諷沒有施事動詞“toironize”,其意義需要推導才能得出(研)。也就是說,如果我們說“Canyoureachthesalt?”,我們可以將其變成“IrequestyoupassIl1ethesalt”,但是我們不能說“Iironize…”。因為反諷是隱性施為句,所以要想理解它,我們必須了解反諷所發生的環境,也就是Austin所認為的`那樣,我們必須與說話者有“公認的”語境。但是,戲劇反諷與一般反諷還有一些不同之處。戲劇反諷具有雙重語境,其一是戲劇中角色之間共有知識所形成的劇內語境,即微觀言語行為產生的語境;其二是戲劇與觀眾基于劇內浯境的戲劇語境,包括宏觀言語行為所產生的語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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