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產質押監管協議范文
(適用于信用證項下)
協議編號:
甲方(質權人、貸款人):
住所:
負責人:職務:
聯系人:電話:
乙方(出質人、借款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職務:
聯系人:電話:
丙方(監管人、物流服務提供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職務:
聯系人:電話:
鑒于:甲方與乙方簽署了或即將簽署一個或多個質押合同,為保障質押合同及所擔保的主合同的履行,乙方同意將其享有所有權的貨物作為質物質押給甲方,甲方和乙方均同意將質物交由丙方存儲監管,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按照甲方的指示監管質物。
為明確三方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經三方友好協商,本著誠實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則達成本協議。
第一條法律關系
在監管期間,甲方為質權人,乙方為出質人,丙方為甲方的代理人,代理甲方在監管期間占有質物,并根據本協議的約定履行保管、監控質物的責任;應甲方要求,丙方接受乙方委托,按照《授權委托書》(見附件6)的約定,辦理信用證項下所有貨物的報關報檢、運輸、代理運輸、倉儲等物流事宜。
第二條信用證下的有關單據
1、在乙方未清償相關信用證項下款項前,相關信用證項下的所有單據正本均由甲方保管。
2、信用證項下的貨權憑證必須是全套清潔的海運或聯運提單,提單抬頭為空白抬頭,并且要在提單的"NOTIFY PARTY"(通知方)欄上加注"開證銀行作為通知方之一".
3、單據的交付:
丙方代甲方占有信用證項下所有單據,為了通關的目的,乙方在此應甲方要求委托丙方辦理相應報關報檢、提貨等事宜。相關單據依下列第-----項規定的方式交付:
(1)乙方將裝箱單、檢驗單(包括質量檢驗單和重量檢驗單)、發票等報關所必須單據的原件交給甲方,由甲方將正本提單及上述單據一起交付丙方。
(2)甲方將正本提單交付丙方,乙方將裝箱單、檢驗單(包括質量檢驗單和重量檢驗單)、發票等報關所必須單據的原件交付丙方。
甲方和乙方應在船舶到港前采取特快專遞或專人送達的方式將上述提單等單據送達給丙方。因甲方或乙方交付信用證下單據不及時、不全面等原因導致的報關報檢的遲延或其他損失,丙方不承擔責任。
第三條 報關報檢
1、乙方應甲方要求,委托丙方代為辦理貨物的報關報檢事宜,乙丙雙方應簽署《代理報關委托書》(見附件7)和《代理申報檢驗檢疫委托書》(見附件8),在報關和檢驗相關部門有確定格式時,應使用確定格式。
2、協議三方約定,若信用證項下相關單證或貨物在報關報檢過程中因丙方的故意或過失行為發生丟失、滅失、破損、短少等問題,丙方僅向甲方承擔責任,乙方在此同意放棄對丙方的追索權利。
3、丙方應在收到甲方和/或乙方送達的提單等貨權憑證當天,以特快專遞或專人送達方式直接向甲方和/或乙方出具《單據收取確認書》(見附件2)以確認上述單據交接事實。
4、報關時,丙方如果發現實際貨物與有關單據記載不符,應立刻通知甲方和乙方。
5、丙方代為清關后,將《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口貨物報關單》(以下簡稱"關單")、《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檢驗檢疫通關單》(以下簡稱"商檢單")、進口關稅發票、增值稅發票等單據直接送交給甲方。
第四條 信用證項下貨物的出質
1、甲方和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后,共同向丙方簽發《查詢及出質通知書》(見附件1),將要出質的貨物的信息,以及甲方對于作為質物的貨物的具體要求,通知丙方。
2、代理報關完畢,丙方提貨后按照《查詢及出質通知書》》代甲方占有質物,履行保管和監管責任。
第五條質物監管
1、丙方提取貨物后,應會同乙方向甲方簽發《質物清單(代出質回執)》(見附件3)。工業濾布完成簽發質物清單時,質物轉移占有完成,質押生效。
丙方出具的質物清單原件中所列貨物應與丙方代理報關并實際監管的貨物相同。如果該貨物是經過國家法定商檢機構檢驗的,丙方以商檢單的有關記載為準簽發質物清單;如果該貨物未經國家法定商檢機構檢驗,丙方以外觀、表面檢查為原則,按照貨物表面及有關單證上的記載為準簽發質物清單。
2、質物入庫監管:若質物在進口地當地直接入庫,丙方應履行其監管職責,并嚴格照甲方指示辦理質物出入庫事宜。
3、質物在途監管:若質物需要運輸到異地后入庫保管,丙方應根據本協議規定辦理貨物的運輸、代理運輸、物流倉儲等事宜,并在貨物在途期間和入庫后履行監管職責,嚴格按照甲方指示辦理質物出入庫事宜。
4、監管期間,丙方應按照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妥善、謹慎監管質物。
(1)如果對質物的保管有特殊的要求,甲方、乙方應當提前書面告知丙方。
(2)監管期間,因各種原因質物發生短少、損毀、變質、滅失等可能影響甲方權益的情形,丙方應當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和乙方,并采取適當的應急措施。
(3)監管期間,國家有權機關要求丙方協助凍結、查封或處置質物或除本協議三方外任何他人就質物主張任何權利的,丙方應當當即通知甲方和乙方。
(4)監管期間,丙方應接受甲方對質物及相關單證的查詢,接受甲方對質物的檢查。丙方應給予必要的協助。但丙方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5)監管期間,丙方應當建立質物登記統計制度,定期對質物進行查驗、核對種類、清點數目、檢查包裝和標識,對質物的出入庫的時間、數量、去向以及質物的現狀進行記錄。
(6)監管期間,丙方應按照向甲方出具的貨位標示圖保管質物,將乙方質押貨物與其他客戶貨物區分貨物堆放;質物移動貨物時應及時更新貨位標示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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