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由上傳的:試析道德自由及其對大學道德教育的價值導向作用。
"
論文摘要:道德自由是人類道德生活的基礎和前提,也是人類的道德尊嚴所在,具有崇高的道德價值。道德自由包含意志自由、道德自由境界和道德自由權三個層面的含義,從前提、結果意義和實現三個維度對道德自由進行了描述。道德自由具有教育意義,是道德教育的價值追求,對學校道德教育具有價值引導的作用。從明晰道德自由含義、分析道德自由特質的角度出發,從中尋求其對大學道德教育的價值導向作用。
論文關鍵詞:道德自由;大學道德教育;價值導向
大學生是一個特殊的群體,他們以崇尚自由、追求個性為特征,主體意識強,“做自己”成為這一大學生群體的普遍追求。在追求道德自由的同時,由于對道德自由的誤解而自身價值目標和行為偏離道德自由的應有之義,另一方面,學校、教師及其他德育工作者對道德自由的不同理解也會影響到道德尊嚴的維護和道德自我的建構,使學校道德教育偏離正確的航向。
大學也是一個特殊的存在。大學不僅僅是知識的殿堂,更是造就道德人格的天堂,道德教育在大學教育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和意義。然而,在變化和沖突的現實世界中,大學道德教育也面臨著實效性差等諸多問題。重新審視當今的大學道德教育,深刻領會當代大學生的主體性需求,整合社會價值規范與學生道德自我的建構需要我們正確理解道德自由,并從中尋求其對道德的價值導向作用,構建新的道德實踐模式。
一、道德自由的界說
根據朱貽庭主編的《倫理學大辭典》對道德自由的定義,道德自由是“人們獨立自主地進行道德選擇和決定的能力。亦指道德修養所達到的一種高度完滿的境界……真正的道德自由是基于對社會發展規律的科學認識和對反映人類進步的崇高道德的高度自覺地遵守。當人們認識到社會必然性變成個人的內在的道德需要時,當人們認識到社會利益與自己的利益不可分割時,就自覺、自愿地在沒有外在強制的情況下履行某種道德義務,從而獲得完全的道德自由。”這一概念一度得到普遍的認可,然而,在不同的倫理學語境中,道德自由往往又被賦予不同的內涵。
在此,可以從分析道德自由的內涵或者基本向度來理解這一概念。
1.意志自由
西方傳統倫理學理論對道德自由的研究往往與對意志自由(自由意志)的論證分析有著密切的聯系。道德自由是人們獨立自主的進行道德選擇和決定的能力,道德的選擇要以分清善惡為前提,而意志自由恰恰是這樣一種能力,能夠保證人們在善與惡、道德與不道德之間進行選擇,意味著對道德必然性的認識。因此,意志自由對道德自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是道德自由首要的精神要素,保證了道德自由在精神領域的實現,是道德自由的前提和基礎,也是道德主體實踐道德自由的前提和保障。
2.道德自由境界
從道德修養的角度理解道德自由是非常普遍的。朱貽庭主編的《倫理學大辭典》中,指道德自由“亦指道德修養所達到的一種高度完滿的境界”。意志自律為道德自由提供了前提和保障,而用道德自由境界去理解道德自由,不僅僅指明了道德自由在結果意義上的規定性,同時也使道德自由的實現有了可操作、可衡量的標準:道德規范的內化。
在道德自由中,自由與限制是內在統一的,道德自由同時意味著對道德必然的認同,在普遍意義上主要是指對外在道德必然的認同。外在的道德必然,指社會外在的道德法則、規范、準則、要求等,這些外在的道德規范具有對社會成員的普遍的約束意義。從道德修養的角度理解道德自由,就是希望作為道德主體的人能夠在培養道德情感、內化道德規范的基礎上自覺地堅持并踐行道德義務。
3.道德自由權
意志自由層面的道德自由要求道德主體服從內心的理性原則,服從人為自己所立之法;道德境界層面的道德自由要求道德主體內化外在于人的道德規范。雖然,很多理論都在致力于論證這兩種規范之間的內在統一,但在實際中,道德主體經常面臨矛盾的局面:現行的道德規范與道德必然規律或者道德主體的理性原則之間的不相契合。
在權力層面上理解和保證道德自由,就是要賦予道德主體以道德自由權,保障道德主體獨立自主地進行道德選擇和決定。一方面,當現行的道德規范與道德必然規律之間保持一致時,道德主體根據他的道德理性就有遵循它的權力;反之,道德主體就有根據自己的道德理性反對某種具體的道德規范的權力和自由。
二、道德自由的特質
1.道德自由是意志自由與道德必然的統一
道德自由從意志自由的層面承認人在道德選擇中的自由和自主,并將這種自由視為道德自由實現的前提和基礎。孔子說“為仁由己”,“仁遠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亞里士多德肯定人的行為有隨意選擇的自由,他說,“德性依乎我們自己,過惡也是依乎我們自己。因為我們有權力去做的事,也有權力不去做。我們能說‘不’的地方,也能說‘是’,無論什么人,都有自由去做高貴的事,也有自由去做鄙賤的事,人們可以自由地選擇自己的行為。”康德哲學中,自由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他說“在目的的國度里,人就是目的本身……”
道德的目的是為了讓人過上更好的生活,這就內在的規定了道德必須以人為主體,也就必須尊重人的道德主體地位以及自由選擇的權力,維護人的道德尊嚴。從根本上講,道德自由承認和弘揚人在道德生活中的自由和自主,同時也承認自由與限制的統一,即意志自由和道德必然的統一。人是一種理性的存在,道德自由是人的理性依據道德必然而對自己的一種限制,自由以人對道德必然的認知為前提。在康德哲學中,自由首先是先驗的自由即消極的自由,但消極的自由并不是道德自由,真正的道德自由是意志的自律,是對心中存在的道德律令的肯定。正如亞里士多德所說,我們要過的生活是“根據理性原則而具有的理性的生活”,理性使我們能夠把握道德的必然,在有所為,有所不為中實現道德自由。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shiyongwen/264979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