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是指為人類生活、生產提供物質技術基礎的各類建筑物和工程設施的統稱。下面是小編為你帶來的建設工程法規案例教學初探論文 ,歡迎閱讀。
【摘 要】建設工程法規主要內容包括《建筑法》《招投標法》《安全生產法》《合同法》等法律規章知識。應用案例教學法將抽象的建設工程法律法規知識融入生動典型的建設活動實際案例中,有利于激發學生學習興趣、學習積極性、主動性,有助于培養學生應用建設工程法規知識解決建設活動中實際問題的工作能力。
【關鍵詞】案例教學 案例引入 案例討論 案例評價總結
建設工程法規是建筑施工專業一門重要課程,學習掌握相關建設工程法規知識,對于建筑業從業單位、從業人員依法從事建設活動,合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恰當履行應盡義務,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建設工程法規課程主要內容包括《建筑法》《招投標法》《安全生產法》《合同法》等法律規章知識,應用案例教學法將抽象、枯燥的建設工程法律法規條款知識、融入生動典型的建設活動實際案例中,有利于激發學生學習興趣,學習積極性、主動性,從而有助于培養學生應用建設工程法規知識解決建設活動中實際問題的工作能力。
一、案例教學簡介
案例教學法又稱“個案法”,它緣于美國哈佛大學商學院,通常是指教師在課堂上通過對典型案例的解剖分析,引導學生從個別到一般,進一步理解掌握教材中相關知識、原理。案例教學法是以案例作為主要教學素材,將學生引入到實際的案例背景中,通過學生之間、師生之間的多向互動、平等交流等形式,培養學生在面對實際工作情景的分析決策能力和行動能力。作為一種重要的教學方法與教學思想,目前在中等職業學校許多課程教學中得到較為廣泛的應用。采用案例教學法具有以下突出的優點:(一)案例教學法可以將抽象枯燥的知識具體化,使之處于形象生動的情景中,通過聯系實際工作,縮短教學與實際工作的差距,讓學生可以更清楚、更深刻地理解掌握相關知識原理。(二)案例教學可促使學生的創新能力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得到發展。在教學中教師鼓勵學生自主探索,大膽質疑,提出自己的看法和見解,同時通過典型案例的分析可以發現成功與不足,進而針對不足之處尋求進一步完善的方法。(三)案例教學法可以充分發揮教師的主導性、學生參與的主動性。案例教學改變了傳統教學中單純由教師講學生聽的狀況,把知識的傳授和能力的培養緊密地結合起來,使理論知識講授變得生動活潑,從而有助于學生掌握抽象的知識原理,并能達到靈活應用舉一反三的教學成效。
二、建設工程法規課程采用案例教學法的必要性
首先,建設工程法規課程的自身特點決定了采用案例教學法的必要性。建設工程法規課程主要內容包括《建筑法》《招投標法》《安全生產法》《合同法》等法律規章知識,這些法律規章知識本身顯得抽象,也比較枯燥乏味,采用傳統課堂教學難以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不利于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主動性。而運用案例教學法可以將抽象的法律規章知識具體化,通過建設活動工作中實際案例情景,拉近教學與實際工作之間的.距離,從而可以提高學生的學習興趣,極大地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主動性。
其次,教學工程法規課程的教學目標決定了采用案例教學的必要性。學習建設工程法規知識目的在于應用,學生將來畢業后在建設活動工作中,能夠應用所學的法律規章知識,做到依法從事建設活動,合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恰當履行應盡義務。這就要求建設工程法規課程在確定教學目標時應結合建設活動實際工作情景,解決實際問題,突出實踐應用性。采用案例教學法是一條切實可行的有效途徑。
最后,學生職業生涯發展的需要決定了采用案例教學法的必要性。目前,國家在各行各業廣泛推行執業資格制度,建設行業也不例外,學生將來畢業后參加各級各類建設執業資格考試時,建設工程法規是必考科目之一。從考試試卷考核的內容來看,主要通過一些實際工作情景或案例的形式來檢測考生對建設工程法規知識的掌握情況。因此,從學生職業生涯發展的需要來看很有必要采用案例教學法。
三、建設工程法規案例教學的實施
(一)案例引入
在建設工程法規案例教學過程中,教師要根據相關建設活動中可能遇到的實際問題來確定相應教學目標,然后根據教學目標的需要選擇案例背景資料進行分析研究,以幫助學生達到學以致用的目的。所以案例的選擇是案例教學的核心,離開案例,案例教學也就無從談起。選擇適當的案例對教學目標的實現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對于建設工程法規教學案例通常應滿足以下原則:一是實踐性,指建設工程法規教學案例應符合建設活動的實際,不能隨意主觀臆造脫離相關建設活動;二是相關性,指教學案例必須與建設工程法規知識緊密相關,能有效地實現相應教學目標;三是代表性,指教學案例能反映建設活動過程中發生的一般情況,對學生能起到舉一反三、觸類旁通的作用;四是全面性,指教學案例背景資料應盡可能涵蓋建設工程法規的主要內容。例如,在學習《建設工程招投標法》時,在實際建設招投標活動中,由于施工單位一些不恰當的行為方式,可能導致投標文件被拒絕,或者成為廢標,情形嚴重的甚至可能被沒收投標保證金,給施工單位造成巨大損失。根據上述案例選擇原則,對于建設工程招投標法案例選擇時,則應盡量涵蓋什么樣的投標文件會被拒絕,或者成為廢標,甚至被沒收投標保證金情況方面的建設工程法規知識。教學案例具體內容如下。
【背景資料】
某建設工程項目依法進行招標,招標文件規定2011年3月15日為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最后時間,2011年3月16日上午9:00為投標截止時間。A、B、C三家公司在2011年3月14日提交了投標保證金,在2011年3月16日上午,A公司由于路上塞車趕到投標現場時已是9:01,但此時開標工作尚未開始,B公司在2011年3月16日上午8:30遞交了投標文件,由于時間倉促投標文件密封簽上忘了加蓋單位公章,決定在開標時予以澄清說明,C公司在2011年3月16日上午8:45遞交了投標文件,為了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在投標文件中偽造了一項工程業績證明資料。
【問題】
招標人是否應接收A公司遞交的投標文件?說明理由。
B公司遞交的投標文件是否應作廢標處理?說明理由。
招標人對C公司提交的投標文件及投標保證金可做怎樣的處理?說明理由。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shiyongwen/264870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