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論理解主題下的解釋學美學及其現代性論文
論文關鍵詞:
解釋學美學 理解 存在
論文摘要:
從狄爾泰到伽達默爾以及堯斯的解釋學美學是在“理解”(underscanding)的共同主題下展開的,他們將傳統哲學美學中的知性概念從服務于理性的工具發展為替代理性的新主題。但三者對審美理解的不同解釋使得這一語詞經過了從“技”至lj“道”的轉變,凸現了其作為“存在”的非理性、主題性以及通往語言的過渡性特征,解釋學美學的現代性由此凸顯。
在同樣的表達形式(understanding)下,在康德那里是服從于“理性”的“知性”概念,為什么到了西方現代卻變成了解釋學的“理解”并取代理性成為哲學美學的主題?這是哲學美學的歷史上需要澄清的疑難問題,它必須建基于對解釋學美學的“理解”主題的梳理。
不容置否,解釋學從產生伊始就與理解相關。Hermeneuifk相關于古希臘神話中的信使赫爾墨斯——由于諸神是通過神跡的顯現、暗示等與人相區別的方式言說,他們需要信使赫爾墨斯對此進行理解和解釋,在神與人之間承擔起傳遞消息和解釋的職能。羅馬時代,法律解釋學開始出現;隨后,出于宗教的要求,一種理解和解釋《圣經》的神學解釋學在中世紀得以產生。19世紀施萊爾馬赫將神學解釋學推向關于理解的普遍理論,因此而成為解釋學的重要奠基人,但真正將“理解”發展為美學主題的卻是狄爾泰、伽達默爾及堯斯。他們使最初只是作為技藝的“理解”成為存在本身進入到思想之中,經過了一個從“技”的層面向“道”的層面轉化的歷史過程,“理解”對于藝術的生成來說最終成為決定性因素,這一轉變凸現出解釋學美學的現代性。
一、狄爾泰的審美理解:從理性概念向非理性語詞的轉化
狄爾泰的審美理解觀念建立在他的整個精神科學的宏圖構想基礎上,并以對歷史生命的“體驗”為前提。狄爾泰將自己試圖建構的學科稱之為精神科學(ceisteswissensehaften),以此與同時代孔德、穆勒、斯賓塞等人的自然主義哲學區分開來,而所謂的精神科學是以內在于歷史、具有歷史現實性的生命為研究對象的哲學。美學經常被他稱之為詩學,是其精神科學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狄爾泰看來,亞里士多德的作為形式與技藝理論的詩學已經死亡,而德國唯心主義美學根據主體所設定的藝術最高理想來規定藝術的本質與功能的做法也已經在現代失去了影響力,真正的詩學應當探討怎樣從內在體驗出發去發現普遍有效的東西與歷史相對性的東西,因為歷史性的生命唯有通過體驗才能被我們把握,在對生命的體驗基礎之上一切關涉到語言、靈魂以及社會的問題才能得到思考。
狄爾泰指出,藝術即生命的體驗及其表達——“真正的詩的根基都是活生生的體驗”。就詞源來看,“體驗”(verleben)一詞相關于生命,它意味著使生命經歷一次,狄爾泰保留了語詞本身所包含的個體性、身體性和主觀性因素,①他正是在此視域內揭示出詩人的創造過程。詩人的體驗首先表現為個體的主觀感覺:詩人存在于生活世界中,通過自己那徘徊于快樂與痛苦之間的強烈的生命感覺來享受自己的存在,這種生命的感覺使外在世界的形象間接變成詩人創造力的物質材料,而詩人想象力的最關鍵之處就在于使生命體驗發生變形,人的內在感覺與外在現實世界相互加強,后者被前者激活,前者因為后者成為可見的可直覺的對象。憑借此過程,詩人在作品中展現人的身體一心靈的整體性存在。任何藝術作品,無論它呈現給我們的是顏色、線條、形狀還是音樂,只要它的靈魂是活生生的體驗,那么都可以稱之為“詩”。藝術即生命的體驗及其表達,它以其自身為目的,而不是為關于實體的知識服務。藝術的功能就在于要保留、加強并喚醒我們對生命的感覺。
然而,狄爾泰并不把詩人的體驗就等同于個體的主觀感覺,他自始至終強調要將歷史主義貫徹到包括美學在內的一切精神科學中,這意味著作為個體主觀感覺的體驗本性上是歷史事實,它的歷史性表現為:詩人的任何一種體驗總是內在地相關于其他活生生的體驗,過去的體驗不斷被納入到心理聯系中,當下的體驗根據此逐漸獲得的心理聯系來豐富自身。詩人憑借歷史性的心理聯系的豐富性與完滿性來完成詩的創造過程,使生活體驗獲得表達。“表達”意味著使生命從無法意識的黑暗深淵中提升出來,唯有在詩中,生命的體驗以典型化而非總體抽象化的形式表達出來,這是詩與哲學和宗教的最大的區分。"
為了克服“體驗”的個體性限制,狄爾泰將“理解”引入到精神科學中:“在生命體驗和自我理解以及兩者相互作用的基礎上,出現了對他人及其生命表現的理解。”徘嘞是我們通過外部已有的符號去認識內在生命體驗的過程,它能突破自我與非自我之間的界限,讓個體把握其他生命的事實,從而把握歷史的整體。
“理解”并非只是對藝術作品的理解,但是唯有這樣一種理解才能通達生命本身。狄爾泰將知識、行為和藝術的體驗表達都視為生命的具體表現,但是對知識和行為的理解并不能返回到豐富的生命關系中去:前者因為過于注重思想內容的同一性和有效性,并不指向本源處的具有特殊性的生命,后者受行為的決定性動機的制約只能把握生命的某個片面,不能揭示其全部。與之不同,藝術作品的存在是真實、穩定、可見和持續的,一種有效而確定的理解因此具有可能性。不僅如此,在理解的多種形式中,對藝術作品的理解還屬于高級形式。因為那種在符號與意義之間建立直接聯系的簡單形式雖然可以通過對過去經驗的類推,使個別單一的生命表現得到解釋,卻不能揭示出持續生存的個體用生命表現所建構起來的整個生命關系,它必然會過渡到其高級形式——對藝術作品的理解。后者要求使解釋者回復到文本的原初體驗和它所經歷的生活自身,個體的生命之流與他人的生命之流融合成生命關系之整體,個體進入到他人的精神生活中。
狄爾泰雖然用理解在藝術與歷史性的生命之間搭建起一座橋梁,并賦予了對藝術的理解以重大意義,但是他并沒有讓理解成為哲學美學的主題。在他看來,理解與解釋是包括美學在內的所有精神科學普遍使用的方法,包含了精神科學的真理。理解可以不斷返回到持續穩定的生命表現之中去。解釋則是對持續穩定的生命表現進行的技術性理解,并且由于理解的可能性來自于精神生命在語言中的完全徹底的表達,解釋要在對文本中的人類生存的全部解釋活動中完成。解釋學就是這樣—f—]關于理解的技藝的科學。因此狄爾泰并沒有從藝術生成的意義上建構起關于理解的解釋學美學,而只是從技藝與方法的層面上運用理解來溝通藝術與人的存在。只有到伽達默爾那里,以理解本身為主題的解釋學美學才得以構建,藝術的發生在理解中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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