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代教養與兒童情緒調節的關系研究論文
隔代教養也被稱為“隔代教育”,是一種相對于親代教養的特殊家庭教育方式。隨著社會的變遷,我國的家庭結構已發生較大變化,隨著隔代教養現象越來越普遍,也受到越來越多的學者關注。已有研究對隔代教養的成因、利弊和對幼兒心理發展的影響等方面做了探討,但關于隔代教養對兒童情緒調控影響的研究有所欠缺。本研究通過查閱隔代教養和兒童情緒調控的相關文獻,從隔代教養對兒童情緒調控影響的研究入手,對已有文獻進行整理分析。
一、隔代教養概述。
(一)隔代教養的界定。
對于隔代教養的界定,不同研究者的表述有一定的差別。總的來說,國外對隔代教養的界定主要是通過區別隔代教養家庭來體現,而我國研究者大多把隔代教養等同于祖父母參與兒童教育。在西方傳統文化中,祖父母對孫輩們的作用多定位在娛樂方面,不承擔過多的教育責任。但隨著 20 世紀 90年代“代理父母”的增多,祖輩對孫輩的教育開始受到關注。
國外研究者對隔代教養家庭主要分為三種方式。按照家庭結構劃分,分為由祖父母擔負整個家庭的重任和孫子女之父母承擔家庭責任兩類,在這兩類家庭中,祖父母進行的教育活動均稱為隔代教育;從祖父母對孫子女的權利義務關系出發,可以分為祖父母僅負責白天照顧孫子女,祖父母收入為家庭經濟的主要來源和祖父母為孫子女的合法監護人三類。第三種是從隔代教養家庭包含的范圍出發,分為廣義和狹義。廣義上,只要祖父母是孫子女教育責任承擔者之一,則該家庭就屬于隔代教養家庭;而在狹義的隔代教養家庭中,祖父母完全替代父母承擔孫子女所有的教育責任。
國內學者對隔代教育的定義,主要區別在祖父母對孫子女教育的參與程度及時間上。有研究認為隔代教育是指祖輩承擔撫養教育孫輩的主要或全部責任。也有研究認為,隔代教育是父母不在的情況下由祖輩撫養的教養方式,不包括祖父母和父母共同撫養。另外,也有研究者提出,隔代教養是祖父母對孫子女的看護和養育,是在三代家庭中進行的,剔除了完全由祖父母撫養的情況。
筆者認為,研究者對隔代教養的界定有所差異,一是由于東西方文化背景不同,二是現有的定義大多是實證性研究給出的操作性定義,受研究者研究設計的影響較大。
(二)隔代教養的類型。
國內學者參照親代教養類型的劃分方式,并針對隔代教養的特殊性做出了一定的調整,對隔代教養進行分類。一種較為普遍的劃分方式是分四類---關注型、過分監督型、嚴厲懲罰型和民主理解型。前三種隔代教養類型都存在缺陷:
過分關注型是祖輩家長對孫輩過度溺愛;過分監督型是祖輩家長對孫輩的任何事情都嚴格監管;嚴厲懲罰型是祖輩對孫輩一貫地嚴厲責備,造成孫輩產生嚴重的自閉、叛逆和自卑等心理問題。民主理解型則是最理想的類型。
國外研究者對隔代教養類型的劃分主要從兩個角度出發。一是祖父母的教育理念,考察祖父母關注的是祖輩的個人需要還是社會需要,由此劃分為分配型(同時關注個人需要和社會需要)、象征型(關注社會規范但不強調個人需要)、個人型(關注個人需要而不關心社會期望)和疏遠型(很少有強烈的態度期望)。另一角度是祖孫的親密關系,劃分為參與型(祖父母的行為類似父母,在家里的重大事情上有發言權)、伙伴型(祖父母經常遵循“不干涉原則”,不參與對孫子女的撫養、社會化和紀律管教)和疏遠型(祖孫關系是正式的和疏遠的)。
(三)隔代教養對孫輩的影響。
1.隔代教養對兒童情緒、情感和行為的影響。國外研究者指出,隔代教養下的兒童存在無安全感、易焦慮、行為分裂、性格發展遲緩、注意力不集中等問題。其中,女孩更易出現情感問題。另有研究發現,有 26%的隔代教養兒童存在行為問題,比一般兒童高 10%左右,男孩出現行為問題的概率更高。
情緒方面,一項研究發現,隔代教養中對幼兒的情感發展表達影響最大的恰恰是來自祖父輩的負面情緒。隔代教養下兒童的情緒發展問題多為兒童情感實證研究中的一部分,且一般不是主要部分,相對較宏觀,缺少具體細致的分析。但這些研究也證實了隔代教養對兒童情緒會產生一定的不良影響。
2.對兒童性格的影響。某大學對學生性格的抽樣調查結果顯示:經過隔代教養的學生與父母直接教養的學生在性格上存在顯著差異。前者表現出強迫癥、偏執、歇斯底里和人格分裂等傾向。隔代教養造成的兒童性格問題主要有以下幾方面:冷漠,缺乏同情心,集體觀念淡薄;任性執拗,以自我為中心,很難為他人著想;孤僻,倔強,不愿與他人交流。
對形成這些不利影響的原因,國內學者認為主要是祖輩對孫輩的教育方式方法存在問題。由于祖輩的守舊思想,以經驗代替科學,因此,隔代教養無法與時俱進,導致教育質量下降。
有些祖輩出于補償心理,認為嚴厲的教養方式會使家庭失和,便一味滿足孫輩的要求而導致對孫輩的溺愛,或對兒童的錯誤采取忽視態度。
3.對兒童學業的影響。隔代教養的兒童更易產生厭學情緒,輟學現象尤其明顯。一項針對農村隔代教養問題的研究指出,隔代教養家庭的學生學習困難,三分之二以上學生學業成績處于中下水平。
二、兒童情緒調節。
(一)情緒調節的定義及類型。
情緒調節的定義并不是十分清晰。有研究認為,情緒調節是情緒產生、繼續的過程和對內部情感狀態的發生、強度或持續時間的調節,以及和情緒有關的生理過程。這種定義得到較普遍的認可。情緒調節有三種類型:情緒的控制與調節;與情緒相關的行為調節和控制;對引發情緒的情境的調節和控制。也有從外在表現和內在認知兩方面進行的分類:
內在認知包括對情緒的認識,情緒調節策略的解釋、提取和選擇等;外在表現則是在內在認知基礎上采取的具體行為,例如情緒的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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