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摘要:考核結果運用是“三位一體”考核中一個重要環節,結果運用的好壞直接關系到年度目標任務的落實,對目標任務完成具有較大的推動力、影響力和操控力。近年來,平利縣堅持堅持把考核結果與干部的評先爭優、選拔任用以及物質獎勵有機結合,以制度、資金、措施保障結果運用,取得了一定成效,充分發揮了考核的導向和激勵作用,使目標責任考核成為落實工作的強有力推手,為縣域經濟社會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提供了保障。
調研成果轉化運用情況:通過深入調研、分析,我們更加清楚地認識到考核結果運用的重要性,在具體的工作實踐中,它已經成為落實工作的推動力、選拔干部的影響力以及促縣域經濟社會全面發展的操控力。我們將繼續堅持現有的好做法,著力解決存在的不足,同時借鑒和吸收先進地區、兄弟縣區的成功經驗,進一步強化措施,在縱深上下功夫,深入挖掘結果運用內涵,努力拓寬考核運用范圍,最大限度的發揮考核的“指揮棒”作用,為縣域經濟社會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
考核結果運用是“三位一體”考核中的重要環節,結果運用的好壞直接關系到年度目標任務的落實,對目標任務完成具有較大的推動力、影響力和操控力。平利縣自開展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工作以來,不斷對考核結果運用由淺入深地進行研究,做了一些嘗試和實踐。在年度目標責任考核體制日臻完善的基礎上,考核結果的運用也逐漸規范,日益顯示出它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一、主要做法
(一)制度保障考核結果運用。為充分運用年度目標責任考核結果,達到激勵先進、推動中間、鞭策后進,促使整體提高的考核效果,我縣制定了《平利縣目標管理責任制考評結果運用暫行辦法》,以制度來保障考核結果的運用。《暫行辦法》適用于各鄉鎮、各縣直部門科級領導班子和科級領導干部,規定了目標責任制考評結果運用的三條原則,即實事就是、客觀公正、注重實績、群眾公認原則,動態考核原則,公開、公正、平等原則;將考核結果的運用歸納為三種情況:
一是在評優上運用。年度考核獲得綜合一、二、三等獎的鄉鎮和縣直部門,班子可評為“好”班子,并適當依次提高獲獎單位當年“優秀”比例。獲得綜合一等獎的鄉鎮和縣直部門黨政主要領導,當年年度考核結果可直接確定為“優秀”。
二是在培養使用干部上運用。對綜合考評列前的鄉鎮和縣直部門,其黨政主要領導,縣委予以重點培養,符合市管后備干部資格條件的,縣委向市委重點推薦;其領導班子成員,符合優秀年輕后備干部培養資格和條件、得到多數群眾認可的,可列為縣管后備干部,在班子配備中優先提拔任用。
三是在懲后上運用。堅持末位淘汰制度,年度目標責任考核中屬于末位且未完成目標任務的鄉鎮和縣直部門,對其黨政領導進行誡勉談話,且當年年度考核為“不稱職”;班子其他成員當年年度考核為“基本稱職”。堅持“一票否決”制度,年度目標責任考核中被“一票否決”的鄉鎮和縣直部門,對其黨政主要領導和班子成員中承擔“一票否決”責任的直接責任人,根據情節輕重,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直至撤銷職務。對連續兩年綜合考評屬末位且未完成目標任務的鄉鎮和縣直部門,對在該鄉鎮和部門連續任職兩年以上的黨政主要領導和班子成員予以調整。如無特殊原因,造成嚴重后果的,其黨政主要領導就地免職。與此同時,《暫行規定》在原則規定的基礎上,又具備了一定的操作靈活性,如“科級領導干部因考核結果運用被降職或免職后,工作實績突出,經組織考察符合領導干部任職條件的,可重新提拔任用”這條規定,不會因一時的考核結果影響領導個人的一生,對干部起到了保護作用。
(二)資金保障考核結果運用。縣委、縣政府把年度目標考核結果作為獎懲兌現的重要依據,專門設立了百萬元考核獎勵基金,對在年度目標責任考核中獲得綜合獎和單項獎的鄉鎮、部門和個人予以獎金兌現,幾年來用于考核獎勵的資金均大于或等于100萬元,僅2009年在目標考核兌現大會上獎勵的資金就達到108萬元。縣委縣政府極大限度地保障了考核兌現資金,對干部群眾的工作積極性起到了經濟激勵作用。
一是保障了干部的年終獎金。近幾年來,干部的年終獎金發放標準始終以考核結果為依據,隨著工資水平的上漲,年終獎金也在逐年遞增。從對分別獲得一、二、三等獎的單位按照機關編制人均獎勵現金500、300、200元到人均獎勵現金800、500、300元,再到人均獎勵現金1200、1000、800元,縣委縣政府用于干部年終獎的資金始終保持在30—50萬元,2009年達到了50.45萬元。
二是保障了領導班子的獎勵資金。為充分調動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工作的積極性,改變干好干壞一個樣的局面,我縣自2005年開始,根據考核結果,年終一次性發給受獎的領導班子一定數額的獎勵資金。按照一等獎5000元、二等獎3000元、三等獎2000元的標準,由獲獎單位按班子成員個人工作實績進行兌現。從2008年起,又在此基礎上,對領導班子和個人的獎勵予以細化,按領導人數、職位量化到人頭。對獲得一等獎的鄉鎮部門黨政正職各獎1200元、副職各獎1000元;對獲得二等獎的鄉鎮部門黨政正職各獎1000元、副職各獎800元;對獲得三等獎的`鄉鎮部門黨政正職各獎800元、副職各獎600元。2009年僅領導班子的這項獎勵資金即達到16萬元。
三是保障了單項獎勵資金。我縣每年按照工作的重點確定當年的單項考核獎項。鄉鎮主要在主導產業建設上設獎,即茶飲、蠶桑、畜牧和中藥材。對獲得主導產業建設考核一、二、三等獎鄉鎮,分別獎勵現金10000元、8000元和5000元。部門主要在重點項目、招商引資、優化投資環境等工作上設獎,對獲得一、二、三等獎的單位分別獎勵現金8000、5000、3000元。除此之外,縣委政府還根據每一年度工作重點的不同,特別設立一些重點工作獎在專項的工作會議上予以兌現。對一些有難度的重點工作,為了鼓勵和倡導各單位“跳起來摘桃子”,實行經濟重獎,如2008年的城市建設獎金10萬元、2009年的通村公路建設獎金10萬元、膨脹城市人口工作15余萬元等等,2010年的災后恢復重建工作縣委縣政府也已列入單項考核,重獎重建工作突出的鄉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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