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論觀點透視籃球戰術的論文
摘要:運用系統論的理論和觀點,從理論上對籃球運動戰術系統構成的要素、戰術系統的結構和戰術系統功能進行分析和認識,目的在于深化現代籃球戰術理論研究,形成更為系統和全面的籃球運動戰術的理性認識,為提高籃球攻防戰術的發展和創新提供一些理論上支持。研究表明,籃球運動是以運動員、運動員所掌握的技術、各種基礎配合為要素,以特定的結構形式所構建起的具有整體功能的系統。戰術系統結構是一種動態變化的結構,戰術系統的結構決定著戰術系統功能的特性。戰術系統功能的優化體現在系統要素資質的優化和系統結構的優化兩個方面。
關鍵詞:籃球;戰術;系統
現代籃球運動攻守戰術的發展已經進入了一種深刻的變革時期,不斷研究和認識籃球運動攻防戰術發展變化的最新特點的同時,對于籃球運動戰術的基礎性理論研究也需要不斷的深入,這是現代籃球運動發展的客觀需要,同時,對于現代籃球運動發展進程中的一些新的東西也急需進行科學的概括和總結,不斷從經驗的層面上向理論的層面上提升,進而實現籃球運動理論研究上的不斷創新和突破,而要實現籃球戰術理論研究的突破,就必須要拓展研究的領域和思路,大膽打破研究領域的界限,將現代科學研究中的最新理論和研究方法融入到籃球戰術的研究中。在深刻分析和認識籃球運動比賽規律的基礎上,運用系統論的觀點和理論,對籃球運動戰術體系的構成要素、戰術系統的內部結構、戰術系統的功能以及戰術系統構建中的內在機制、戰術發展變化的內在規律等基礎性理論問題探討和研究,對于豐富和發展籃球戰術理論,形成更為深刻、更具時代特征、更能準確反映現代籃球運動攻防戰術本質特征和內在規律的理性認識,建立一種立足于現代籃球運動發展層面上的新的戰術思想和理念,是有著重要的理論意義。
1籃球運動戰術概念的界定
籃球運動是屬于同場集體對抗類項目,這是一種本質屬性。整體對抗中,戰術是一種必然的存在。戰術是構成比賽的基本要素之一,是攻守對抗中制約與反制約的重要手段。戰術是以比賽成員,以及成員所具備的專門技術、技能和比賽成員之間的基礎配合作為基本構成要素,以特定的組合方式所構建的功能系統。通過系統內的組合形式,把松散的、無序的比賽成員和成員的技術、配合運用整合為一種能夠體系整體攻防意志,具備個體成員所無法具備的整體攻防行為,體現出更為強大的攻防整體功效。這就是所謂的戰術。籃球運動是一種非常復雜的整體對抗,在這種整體對抗中,運動員的個、人能力是對抗的基礎,但僅僅有這種個人能力是不夠的,運動員個人技術的運用、運動員之間各種配合的運用只有統一在一種能夠最大限度調動每一個比賽成員個體能力的有序結構之內,才是符合籃球運動比賽規律的整體對抗。依據系統論的觀點,戰術是將5名比賽成員的個人能力和比賽行為經過結構化以后,形成整體功能的一種系統,進攻如此,防守也是如此。籃球運動的核心思想是整體,只有戰術的存在,比賽才是整體的,攻守制約與反制約也才是建立在符合籃球運動規律基礎之上的。戰術從概念上分析,它是有兩重含義:首先,戰術是一種形式,一種將紛繁復雜的各種比賽要素結構化的組合形式;其次,戰術又是一種功能系統,這種系統所顯現的整體功能,是系統要素在獨立狀態下所不能具備的。
進攻戰術和防守戰術都是建立在對立統一規律基礎之上的。兩種防守戰術既對立,又相互以對方的存在而存在,都是在相互的對抗中不斷發展的,進攻戰術的發展會促進防守戰術的發展,防守戰術的發展同樣也會促進進攻戰術的發展。同時攻守戰術制約與反制約的對抗,始終是處在一種相對平衡的動態變化基礎之上的,不存在絕對完美的進攻戰術,也不存在絕對完美的防守戰術,只有這種動態平衡,才有可能構成比賽,攻守戰術也才有可能體現出應有的戰術功能。但這種動態平衡不會是一成不變的,所謂平衡只是一種相對意義上w的平衡,當攻守戰術中的某一方的發展或變革,都會使這種動態平衡被打破,而另一方相應也必須有相應的發展與變革,已達到新的動態平衡。實際上籃球運動攻守戰術就是遵循著這樣一種規律發展和進步的。
2籃球運動戰術系統的構成要素
系統理論中所謂系統要素,指的是系統的成分,是系統整體有那些東西構成。沒有要素,不可能有系統。作為籃球比賽中的一種功能系統,戰術要素是戰術系統賴以構建的前提條件。運動員是比賽的主體,既是構成比賽的基本要素,同時也是構成籃球運動戰術系統的基本要素,運動員是技戰術的載體,任何技術和戰術都是由運動員具體在比賽中運用和執行的,運動員在比賽中的各種比賽行為,都是技戰術的具體運用行為,所以,運動員是構成籃球攻防戰術系統的第一要素。技術是完成各項攻防任務的手段,是經過專門學習和訓練基礎上形成和建立起來的專門性技能體系。籃球攻守雙方制約與反制約的對抗,是以攻守技術的運用為最基本的手段來進行的。這也決定了技術在籃球比賽中的一種重要地位,自然也是籃球運動戰術系統中的最基本的組成要素。
構成籃球運動戰術系統的另一個要素是基礎配合,基礎配合是籃球比賽攻守較量過程中的一種特殊的形式,是在2~3名運動員之間在局部范圍內展開的`有意識的小組協作行為,之所以稱之為基礎配合,是因為基礎配合在比賽中是最基本、也是最簡單的協作行動,基礎配合是籃球比賽中介于個人攻守行為和全隊整體攻守行為之間的一種特殊的比賽形態。基礎配合是有構成要素和結構形式的,基礎配合的構成要素同樣也是參與比賽的運動員和運動員所具有的技術,參與配合的運動員在不同的時機、不同的區域將技術的運用組合在一定的結構中時,便構成了各種不同形式的并具備了某種特定功能的攻防基礎配合。值得注意的是,基礎配合和戰術系統都是運動員和運動員所具備技術作為基本構成要素,但基礎配合只是一種在局部展開的小組行為,同時結構形式也比較簡單,所以,在比賽中雖也是一種有構成要素、有結構形式并能體現出一定功能的系統,但基礎配合并不是體現全隊攻守整體意志的行為,由于參與配合人員和結構上的局限,所以,在比賽中的功能同樣也是有限的。所以,基礎配合雖然是一種脫離了個人行為的攻守形式,但基礎配合是不能代替戰術的,或者說,基礎配合和戰術是兩個概念。但是,在全隊攻守戰術系統中,基礎配合又是一種無法脫離的基本要素,是籃球運動戰術系統賴以構建的基礎。籃球運動有著龐大的技術和基礎配合系統,為攻防戰術的確立提供了非常豐富的要素資源,這也為攻防戰術結構的多樣性和多變性提供了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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