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單位中,我們一定要做好消防安全的應急工作。以下是小編整理好的單位消防和應急預案,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消防安全應急預案【1】
消防安全工作,是關系到商場安全及員工顧客生命安全的大事,本著預防為主的原則,在平時工作中必須嚴格按消防管理的有關規定辦事,并成立消防管理領導小組,組長:李志鵬,成員:劉冰、 。在定期檢查的基礎上,認真落實重點部位安全保衛責任區,做到防范于未然,切實做到消防安全無事故。為應對突發事件制訂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一、火警通報順序:
一旦出現火災,現場人員根據火災情況及時組織撲滅或撥打火警119,并組織人員關閉煤氣及電源總開關,上報商場餐廳負責人。
二、全體人員注意事項:
1、當某處發生火災時,全體人員應保持鎮定,及時報警并迅速依據任務分工和組長的命令擔負起撲救任務,不要坐等消防員前來搶救而延誤時機;
2、迅速切斷配電箱總電源;關閉燃氣、燃油閥門。
3、火災發生后,除參與搶救工作外,其余人員應迅速遠離現場,以免影響或妨礙搶救工作。
4、現場有危險品、易燃易爆物品,應迅速搬離。
三、各組成員注意事項:
1、滅火組:
①了解建筑格局及出口;
②了解電及天然氣管道鋪設的線路;
③清楚所有消防設施的放置地點;
④了解消防設備的保養維護與操作方法;
⑤了解火勢情況是否能控制。
組長:李志鵬 成員:廚師、部分職工。
2、警戒疏散組:
①了解建筑格局及出口。
②當某處發生火災時,應迅速確定安全出口組織疏散。
③在警戒線負責攔阻無關人員進入火災現場。
組長:劉冰 成員:部分女性服務員。
四、防火注意事項
1. 定期檢查煤氣導管、接頭、儀表閥門,防止泄漏;發現泄漏時,首先要關閉閥門,及時通風,嚴禁明火和啟動各種電源開關;要隨時用漏氣檢測儀進行檢測。
2. 廚房內的電氣機械設備不得過載運行,并防止電器設備和線路受熱、受潮、腐蝕、摩擦等損毀。
3. 廚房工作結束后,應及時關閉電源、氣源,檢查無誤后方可離開。
4. 廚房應按有關規范配備相應滅火器材。
單位消防和應急預案【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范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學校所有校區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條 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堅持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納入學校各級領導的議事日程和目標管理體系。
第四條 校長全面負責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根據需要,校長可以委托分管保衛工作的校領導擔任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具體負責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各二級單位的行政負責人擔任該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章 消防安全責任
第五條 學校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應履行以下職責:
(一)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本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二)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教學、科研、生產、經營、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三)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四)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五)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六)根據消防法規的規定建立義務消防隊。
(七)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第六條 學校保衛處(部)是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對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和組織、落實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負責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組織制訂消防安全規章、制度、辦法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三)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消防經費預算和組織保障方案。
(四)對全校各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對在檢查中發現的火險隱患,督促有關部門進行整改。
(五)對全校所有消防設施、器材、消防安全標志進行管理、維修和保養,與責任單位簽訂《消防設施、器材安全標志保管責任狀》明確責任,確保設施、器材、安全標志均處于完好有效狀態。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六)負責組織對全校師生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七)組織管理義務消防隊。
(八)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校保衛處應當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第七條 學校或學校各單位在與外單位或個人進行有關承包、租賃或委托經營、管理活動時,要在與有關單位或個人簽訂的合同(協議)中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規定由學校承擔消防安全責任的,應當征得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的同意,并規定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經營、管理的單位必須服從學校的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車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設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設施應當由學校統一管理。
第八條 校內居民住宅區的物業管理單位應當對其管理范圍內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職責: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二)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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