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維教育公平視角下的基礎教育差異化均衡發展的教育理論論文
論文關鍵詞:教育公平 基礎教育 差異化均衡
論文摘要:教育公平理念在制度上的體現,就是教育的均衡發展。教育公平是一個多維概念,它具有歷史性和過程性,教育公平也不必然地與教育效率相沖突,這需要放在具體的教育情境中來考察。教育公平的多維性決定了教育均衡的差異性,基礎教育的基礎性決定了底線均衡的差異化均衡模式是基礎教育良性均衡發展的合理化模式。推進基礎教育的良性均衡發展應該把握好基礎教育的整體均衡、底線均衡、過程均衡和特色均衡等幾方面的內容。
隨著我國政治、經濟、文化的不斷發展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進程不斷深入,人們對于教育公平問題的關注程度日益提高。教育公平作為社會公平價值在教育領域的延伸和體現,不僅是教育現代化的基本價值和基本目標,也是社會公平的重要基石。教育公平的理念在制度上的體現,就是教育的均衡發展。教育均衡實質上就是指在教育公平思想和教育平等原則的支配下,教育機構、受教育者在教育活動中有平等待遇的理想和確保其實際操作的教育政策和法律制度。[1]基礎教育作為各級教育的起點和基礎,對于教育公平的意義尤為重要,基礎教育的均衡發展是教育公平和社會公平實現的基礎和保證。只有正確把握教育公平的思想,才能在教育實踐中正確推行基礎教育的良性均衡發展。本文擬通過對教育公平思想內涵的梳理,結合基礎教育自身的特性來對基礎教育的良性均衡發展進行分析,以期對推進基礎教育的均衡發展有所啟示。
一、多維視角下的教育公平
教育公平的理念由來已久,早在先秦和古希臘時代,孔子、柏拉圖、亞里士多德等哲人就提出了教育公平的思想。隨著時代的發展,在超越了身份制、等級制等將教育視為少數人特權的歷史階段之后,平等接受教育的權利作為基本人權,已成為現代社會普世的基礎價值。[2]但是對于教育公平理念的認識和理解卻是眾說紛紜、莫衷一是。對于教育公平的理解應該是多維度、動態性的。
1.教育公平是個歷史性的概念
公平在任何時代都不是抽象的、一成不變的,而是具體的、發展變化著的。教育公平作為公平的一個層面也不例外。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那樣:“關于永恒的公平的現象,不僅因時因地而變,甚至也因人而異。一個人有一個的理解。”[3]在奴隸社會、封建社會里,人的受教育權利是與其所屬的社會等級相一致的。教育資源的分配是看個人的社會地位和政治權力為判據的。在資本主義社會,資產階級把現實的物質利益和迫切的政治要求上升為普遍的、理性化的“自由”、“平等”、“人權”,倡導“人人生而平等”。這種“人人平等”的公平觀反映在教育上,就是人人獲得了形式上的平等的受教育權利。不過,這種“平等”的受教育權利卻受著金錢的限制。如今,人們認識到,接受教育是一個人不可讓渡的權利,不應受財富、權力、家庭等社會因素的限制,而應以受教育者的學習能力為準則來分配教育資源,追求教育的“能力”公平??傊?,公平的內涵及與其他諸多問題的關系只有放在經濟、政治、文化等的社會結構變動之中,即在社會歷史過程中去考察才能獲得合理的解釋。因此,對待教育公平問題首先要看到它的動態性、時間性。
2.教育公平是個過程性的概念
教育是一個過程,教育公平也應當是一個過程性的,具體可包括這一過程的三個階段,即起點公平、過程公平和結果公平。起點公平是指教育機會的平等、入學機會均等,這是一個最基本的公平要求,在實踐中尤指保障兒童接受基礎教育的權利和機會;過程公平,又叫參與公平,是指個人或群體在教育的不同部門和領域內經歷和參與的性質、質量,以保障每個人都能接受自己所需要的教育;結果公平,是指最終體現為學業成就、教育質量的平等,是一種實質性的、目標層面的公平。在現代社會,每個人都是經由教育過程然后才進入社會的,因此個人的教育公平就是其日后社會公平的基礎和保障,個人教育公平的.終點就是其社會公平的起點,如果教育公平無法保證其全過程的公平,那社會公平也就無從談起。對教育公平的把握也要建立在對其過程性的全局理解之上,只有每個階段的教育都做到了公平,真正的教育公平才能實現。既要積極推進教育公平各階段的實現,也要認識到歷史客觀條件的限制,不可搞大躍進,盲目發展。
3.教育公平的倡導并不必然導致教育效率的下降
長久以來人們有一個認識的誤區,即過于強調教育公平的實現會導致教育效率的下降,從而影響整個教育事業的發展,而強調“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則會更好地發展教育事業。其實對于這一問題可以從兩方面來進行分析。
從教育學的視角來看,教育本身是具有特殊性的社會現象。教育是保障社會起點公平的重要工具,是經濟社會正常運轉的保證。教育,特別是基礎教育,其目的就是讓所有適齡人群接受基本的科學文化知識,具備融入社會、工作、生活的最基本素質,而這些則是現代社會正常、有效運轉的基本前提。所以,基礎教育的基礎性就決定了教育的公平與效率是完全統一的,教育公平在基礎教育各個階段的真正貫徹和實現就是教育效率最大的發揮。
從經濟學的視角來看,教育屬于準公共物品,以市場為基礎的資源配置方式在這里會“失靈”,因而建立在市場自由競爭基礎之上的效率概念也不能簡單套用在教育之上。教育的準公共物品的屬性使其必然需要由行政部門進行供給,因為其有很大的外部效應,但同時教育是準公共物品而不是純公共物品,其到達一定程度之后還是會出現競爭和排他性的,所以,效率問題還是存在的。不過從教育的層次來看,基礎教育因為其基礎性,公共物品的屬性更強,在這一階段之上保持教育公平,社會獲得的正效益更大,因此這一階段讓每個人都公平地受到教育是最重要的;而在高等教育層次,其私人物品的屬性更強,個人因此獲得的正效益更大,所以這一階段實行的是教育成本的分擔機制,教育效率的強調也更重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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