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軟件授權協議
授權方:開發者 (以下簡稱為甲方)
被授權方:北京驛動網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一、合作方式
1. 甲方將其研發并擁有的完全知識產權的移動應用類產品(以下簡稱“合作產品”)的合作版本上傳至“架勢無線廣告平臺”,即認定為授予乙方代理。乙方有權向乙方用戶提供合作產品,提供方式包括但不僅限于應用內推廣、操作系統內置、手機內置、SD卡預裝、網站下載等。
2. 雙方以免費方式向用戶提供合作產品,乙方在推廣中不直接得向用戶收取任何費用,但不包括間接收益。
3. 經甲方授權,乙方可以免費發布在中國移動、中國電信、中國聯通等國內外的軟件商城。
二、權利與義務
?。ㄒ唬?、甲方權利與義務
1. 甲方保證合作產品內容符合中國的法律規定,不包括任何色情、政治等非法信息,不存在盜取、破壞用戶數據及系統的隱藏內容。有任何違法犯罪行為,全部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聯帶責任。甲方為方便乙方測試評估,應提供產品的全部文字及重要圖片。
2. 甲方負責合作產品開發和測試的全部過程,并植入乙方提供的SDK代碼,同時承諾所有合作產品中的所有語言種類都支持中文。
3. 甲方應提供合作產品的全面的支持文件,并隨產品修改和升級而完善,并確保合作產品的穩定運行
4. 甲方保證提供的合作產品不存在明顯質量問題或嚴重BUG,若在合作產品運營的過程中出現BUG等質量問題,乙方可要求甲方進行無償修正,甲方應給予積極配合進行產品改進。
5. 甲方有權對合作產品進行更新、完善、升級和修改,但這些更新、完善、升級和修改不應降低合作產品現有的適用性和功能,甲方所有升級更新應通知乙方知曉。
6. 甲方保證其具備合法資格從事本合同規定的服務,向乙方提供的合作產品及其相關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合作產品中所含的任何內容、元素、創意、程序、代碼、算法、文字、圖像、聲音)具有合法版權,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也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有任何違約侵權行為,全部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聯帶責任。
?。ǘ?、乙方權利與義務
1. 乙方負責對于甲方的合作產品提供必要的市場宣傳和推廣,并負責提供合作產品所需廣告;乙方負責保障提供給甲方的各項后臺數據的準確性與真實性,并負責按期向甲方結算廣告費用。
2. 根據市場運營情況,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對合作產品依市場運營實際情況進行適當更改或升級,或提供不同語言的版本,具體情況及成本負擔由雙方另立補充協議進行詳細說明。
3. 乙方保證其具備合法資格從事本合同規定的服務,向甲方合作產品提供的相關推廣和運營合法,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也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有任何違約侵權行為,全部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聯帶責任。
三、知識產權
1. 甲乙雙方彼此應對本次合作內容中所涉及的對方知識產權予以充分尊重和保護,并保證在各自在履行本合同協議內容時,對于所涉及的第三方知識產權予以了充分的尊重和保護,各自為本次合作所提供的相關內容、產品均不存在知識產權方面的瑕疵,否則甲乙雙方應各自對其行為的后果自行承擔責任。
2. 甲方授權給乙方的所有合作產品(包括但不限于許可軟件中所含任何聲音、音樂、圖像、照片、動畫、錄像、視頻軟件以及應用程序),所有權仍歸甲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專利、著作權等知識產權,并不因雙方的合作而有所改變。
3. 因雙方合作需要,由乙方獨立開發的技術、開發工具、宣傳資料等權益,歸乙方所有,并不因雙方的合作而有所改變。
4. 由雙方合作開發的技術、工具,或制作的廣告、宣傳資料等權益,歸雙方共有。
5. 合作產品如涉及到第三方版權,合同一方應與第三方如制片公司,美工師、攝影師、模特兒、演員,和/或任何牽涉之個人、公司或組織簽署合約、取得以本合同約定的方式使用人物肖像、圖片、互動內容的許可,確保本合同的權利。
6. 任何一方需要在本合同所列合作產品的開發、生產或宣傳中可使用對方商標、商號等商業標識,但應通知對方知曉并同意。
7. 保密、,因適用法律或具法律效力的指令的要求而使用或披露的亦不在此限。一方故意或過失導致的該方及其員工以及其合同廠商或其他任何人對對方企業標識或知識產權的侵犯,該方應承擔違約或侵權責任。
8. 上述關于知識產權條款不因本協議的無效、提前終止、解除或不具操作性而失效。
四、保密
1. 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協議的條款的任何內容以及本協議的簽訂及履行情況,以及通過簽訂和履行本協議而獲知的對方及對方關聯公司的任何信息。
2. 保密信息不包括:(A)已被公眾掌握的信息或材料;(B)雙方通過合法途徑依法掌握的信息或材料,且當時雙方并不負有任何保密義務。
3. 上述保密條款不因本協議的無效、提前終止、解除或不具操作性而失效
五、違約責任
1. 任何一方直接或間接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或不承擔或不及時、充分地承擔本協議項下其應承擔的義務即構成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以書面通知要求違約方糾正其違約行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時的措施消除違約后果,并賠償守約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遭致的損失。若違約方在收到守約方關于其違約行為的上述通知后10日內未糾正其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以書面通知的方式單方提前終止本協議,并追究違約方之違約責任。
2. 在違約事實發生以后,經守約方的合理及客觀的判斷,該等違約事實已造成守約方履行本協議項下其相應的義務已不可能或不公平,則守約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提前終止本協議,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遭致的損失。
3. 因用戶使用合作產品而導致任何第三方向任何一方提起索賠要求、訴訟或其他侵權指控行為,政府機構對任何一方做出處理/處罰,雙方應互相配合進行處理。因違反合同、明顯技術缺陷等過錯等造成發生問
題的一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損失和賠償,與另一方無關,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差旅費用、和解金額、罰款或生效法律文書中規定的損害賠償金額、軟件使用費等全部損失等。一方給另一方造成名譽損失的,應當賠償另一方名譽損失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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