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無競爭的完全競爭市場
傳統經濟學將市場分為四種類型,后來又有可競爭市場理論,但是,經濟學最經典的市場仍然是完全競爭市場。一般均衡理論以此為基礎,只有經濟或市場都是完全競爭的,才能得到一般均衡和資源有效配置的結果。然而,一般均衡理論的締造者瓦爾拉斯卻沒有使用一個精確的完全競爭定義。根據施蒂格勒的總結,完全競爭概念是在亞當斯密提出的觀點的基礎上逐漸演化和完善成現在的含義。也只有使用現在的含義,才能構造出一般均衡理論。亞當斯密和馬歇爾等早期經濟學家都認為競爭既包括生產者之間的競爭,也包括消費者之間為獲取有限供給商品而展開的競爭。但科爾奈在《反均衡》一書中將市場狀態分為買方市場、賣方市場和均衡,科爾奈將前兩者分別稱為壓力狀態和吸力狀態,兩者都是非均衡,前者存在生產者之間的競爭,后者存在消費者之間的競爭。在均衡狀態下沒有競爭。科爾奈出身于社會主義國家,曾親眼目睹短缺,所以,將賣方市場列為市場常態的一種,而市場經濟的常態主要是買方市場。其他論者也有這類劃分。為了簡化起見,本文只關注生產者之間的競爭。生產者之間的競爭對資源有效配置和經濟發展是最有意義的。要實現資源有效配置,首先需要完全競爭市場是均衡的。為了使用瓦爾拉斯均衡或馬歇爾均衡的概念,完全競爭市場為廠商規定了幾個嚴格的“制度”要求廠商遵守,它們體現在阿羅—德布魯模型的假定中。該模型假定眾多,我們只關心與企業的自由選擇權相關的部分,或者說與企業競爭相關的部分。
1.同一市場的所有廠商必須生產相同質量的商品,這質量包括商品的物質特性、獲得時間和地點,一旦這三個因素中的一個發生不同,就將產生不同的商品。按照這個邏輯推斷,如果有售后服務,售后服務的不同也屬于不同商品。同質商品的假定實際上是為了同一個市場內形成一個統一的價格,其基本原則是相同的商品使用一個價格,這在均衡時有意義。
2.所有廠商都不能單獨定價,只能被動接受市場決定的價格。這是剝奪廠商的定價和調價權,是為形成統一的均衡價格所做的進一步限制。
3.廠商必須使用凸性技術。凸性技術排除了規模收益遞增,保證主體的最優化得以實現,進而保證供求函數、超額需求函數、價格調整函數幾者之間從前向后傳遞的連續性。連續的價格調整函數可以滿足不動點定理。這幾個制度性假定基本上排除了廠商競爭的可能,價格競爭、質量競爭包括技術創新是廠商最基本的競爭手段,因此,很早以前就有眾多知名經濟學家批評一般均衡中的完全競爭根本不存在競爭。自詡為競爭的最高形式的完全競爭市場居然沒有任何競爭。排除了廠商之間的競爭并且做了一系列必要的假定后,一般均衡理論得到了完全競爭經濟的一般均衡存在的結論。其中的價格調整函數是一個從價格單純形到自身的連續函數,它是瓦爾拉斯假想的拍賣人使用的:在超額需求時提高相對價格,超額供給時降低相對價格,直至形成均衡價格。使用不動點定理證明,可以找到一個不動點作為均衡價格。在此基礎上,經濟學證明,每個競爭性均衡都是帕累托最優的。一般均衡理論使用公理化方法在邏輯上演繹出均衡和資源有效配置結果的同時,并未對市場機制作出完全的說明,主要是如何協調主體間的決策和市場機制中的利益爭奪。這是排除企業的競爭手段造成的。一般均衡理論只給出了有效配置的結果,卻沒有說明配置效率的來源。一般均衡理論與市場機制存在著根本的沖突:一般均衡理論是確定性的靜態均衡分析,而市場機制則需要一個動態非均衡的過程才能體現出來。對于市場機制中的協調問題,即使是新古典理論給出的價格協調機制,一般均衡理論也沒有給予實證性的解釋。一般均衡理論也叫價格理論,它認為是價格調整引導資源配置,最終實現一般均衡和配置效率。因此,價格調整在資源有效配置中是必不可少的,但完全競爭的市場假定強行排除了企業的定價和調價權,這導致它所分析的市場經濟缺少價格調整機制。連完成一般均衡存在性證明的肯尼斯阿羅也意識到一般均衡的價格調整與完全競爭假定的沖突。一般均衡理論的處理辦法是堅持完全競爭假定,同時用一個假想的拍賣人來調整價格,它實際上也是均衡的實現過程。價格調整和均衡的實現是資源有效配置中最重要的過程,但一般均衡理論卻將它置于一個假想的過程中。對完全競爭最初的一個理解是單個廠商的產量相對于整個市場的產量微不足道,沒有能力影響價格,古諾稱之為“競爭或競爭效果的極限”。然而,這個含義到了一般均衡理論中就變成了單個廠商是市場價格的被動接受者。“沒有影響價格的能力”與“沒有定價權”含義是不一樣的,前者是說單個廠商相對于市場總量而言非常渺小,影響市場價格的能力不足,即使它改變自己的價格,市場價格也不會因此被改變一點。
而后者則是說單個廠商沒有決定自己價格的權力,這是從制度的角度排除了廠商的定價或調價的權力。熊彼特注意到了這兩種競爭含義的不同,他在評論古諾的競爭理論時談到了這一點。如果沒有一般均衡及其效率分析,完全競爭可以使用“單個企業無力影響價格”這個含義,但一般均衡的概念和資源配置效率要求必須剝奪企業的定價權,這可以保證一個市場實現統一的均衡價格。資源配置與利益爭奪或競爭的沖突是一個古老的話題。在亞當斯密之前,人們就擔心每個主體都只顧自己利益會導致社會的混亂,亞當斯密以其力作《國富論》表明,每個人都為自己的利益而努力,在市場這只看不見的手的調節下,資源會達到有效配置。但是,在亞當斯密那里,他沒有剝奪廠商之間競爭的權力,相反,他把個體的自由選擇權包括廠商價格競爭、質量競爭的權力作為經濟與市場發展的動力。對于斯密、李嘉圖等古典經濟學家而言,價格競爭是競爭過程的本質。一般均衡理論在致力于資源有效配置的同時并沒有忘記利益問題,但它只關注利益最大化選擇,以此代表對利益問題的處理。單個主體爭取自身利益包含兩個方面,一是與其他主體爭奪利益,這在市場中就是競爭,二是讓自身利益實現最大化。亞當斯密的理論中包含了這兩方面的含義,這兩方面自然也是斯密的資源優化配置的應有之義。廠商之間競爭令價格降低到等于成本,且各廠商的利潤率相等;每個廠商都實現最優選擇是經濟整體上最優配置的前提。一般均衡理論所用的靜態均衡不可能將這兩個含義都包括在內,它只是片面地用最優化來處理利益問題。不僅如此,現在全部新古典經濟理論都在用最優化,并產生了三個組合的分析工具:靜態最優化與靜態一般均衡、動態最優化與動態一般均衡、隨機動態最優化與隨機動態一般均衡。這些分析工具幾乎囊括了主流經濟學所有的理論與模型。以一般均衡理論為代表和基礎的新古典經濟理論所用的最優化是畫地為牢式的,基本上是給定外界環境下的最優化,不存在任何與其他主體利益爭奪的意思。這令一般均衡理論徹底放棄了真正的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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