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農業科技推廣工作歷經計劃經濟、市場經濟兩種制度的巨大變革,對農業科技新成果、新技術的轉化和普及,提高農業生產力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不過隨著我國政治和經濟體制改革,作為農村基層七站八所”之一的鄉鎮農技推廣機構由于經費、人才等原因,力量受到一定程度削弱,農業科技推廣遇到了一些問題和困難。目前,我國農業和農村經濟進入新的發展階段。我們以農業科技的自然屬性、市場風險和制度安排為背景,將農業科技推廣工作放在長時段的歷史演化和更廣闊的經濟、社會格局中加以考察,揭示其面臨的困境和新時期條件下的發展思路。
1.農業科技推廣的困境
農業的性質決定了它是自然再生產和經濟再生產相結合的產業。一方面,農業生產受到自然資源的制約,農產品產出的數量與質量與當地的土壤、氣候、水質等因素有很大關系。另一方面,農業生產也要受市場、管理、體制等方面因素的影響。因此,農業科技推廣要面臨自然、市場和體制三重困境的考驗(圖1)。

首先,農業產業是植物、動物產品生產及加工的產業,必然面對自然風險的考驗。農業要利用生命有機體生長、繁育的自然規律獲得農產品。在這一過程中,生命有機體的生長、繁育能力的大小和質量的高低受生物客觀規律決定,且與外界自然環境條件的好壞有著直接聯系。我國農業生產力水平較低,科技投入不足,應付自然風險的能力較差,使農業生產具有明顯的不穩定性和脆弱性。與工業技術相比,農業科技推廣周期長,地域性強、過程管理不易控制和監督,推廣效果的影響因素復雜,風險較大。
其次,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計劃經濟時期由國家下達指令,農產品統購統銷的銷售模式己經徹底瓦解,農業科技推廣還面臨著市場經濟帶來的市場風險。農產品價格在我國價格體系中比價偏低,且波動較大,無法與工業、商業的利潤相比。這種情況嚴重制約了對農業科技研究和推廣的投入熱情,在逐利本能驅使下農村資金通過各種渠道大量流失。1998年,全國農村僅通過財政系統流出的資金就高達851億元。農業生產中不時出現農產品銷售困難和增產不增收的情況,挫傷了企業和農戶對農業生產的積極性。如果不提高農產品附加值,使農業經營達到與工業和商業相當的投資回報水平,資金投入和參與熱情問題將會困擾農業科技推廣工作的開展。
最后,在我國政治體制改革的轉型時期和城鄉二元經濟體制仍然存在的情況下,農業科技推廣還面臨著體制困境。1950-1978年,國家通過剪刀差從農業取得了5100億元收入,平均每年176億元。1979-1994年,國家通過剪刀差又從農業提取了15000億元收入,平均每年937.5億元,是改革前平均的5.3倍。此外,我國轉型時期的政治體制改革也對農技推廣體系有很大影響。隨著1998年以鄉鎮撤并為主的鄉鎮機構改革和2000年農村稅費改革的全面鋪開,許多地方政府紛紛把基層鄉鎮農技推廣站的管理權、人事權和財務權實行三權下放”到鄉鎮政府,鄉鎮政府無力供養農技推廣部門,導致鄉鎮農技推廣機構‘網破,人散”的局面。吳躍民、劉永昌(2003)指出,一些地方政府和領導只重視見效快、容易造成聲勢的項目,忽視以公益性服務和社會效益為主的農技推廣事業,認為農技推廣機構是包袱,凡改革整頓必拿農口是問,原本微薄的經費被大量削減或挪作他用。
由于面臨著以上困境,如何克服困難,促進農業科技推廣事業的開展,并以此推動農業更快、更好地發展這個問題就擺在了人們面前。
2.農業科技推廣體系及其經濟學性質
農業科技推廣從本質上講是農業科技采用行為在社會中的擴散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包括了政府、企業、科研機構、中介組織和農戶等多個參與主體,以及農技推廣的供給和需求活動。因此,農技推廣一方面要受到由其經濟學屬性決定的多元供給主體行為的影響,另一方面也受到農戶、農產品消費者和經濟社會發展客觀要求的影響。
科研活動按科研產品的屬性可將其分為公共物品、私人物品和介于兩者之間的準公共物品。對于公益性強、非競爭和非排他性的農技推廣活動需要政府以公共政策手段推進,而屬于私人物品的活動則主要由企業等市場主體完成。扈映(2006)指出,農業技術在多數情況下是具有非排他性但具有競爭性的共有資源,具有先使用者先受益的特點;從投入角度看,大部分農技推廣項目兼有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特性,是多元投入的混合物品,部分農技推廣項目是純粹的私人物品;部分農技推廣項目是營利性的,但是依然具有公益性[4]。劉常青,陳曉芳(2006)也認為農業科技成果轉化中某些公共物品的供給無法通過市場體系中的供需交易來實現,社會必須求助于政府這種市場之外的力量。
可以看出,農業科技推廣活動的經濟性質決定了它需要政府、企業、科研院所以及農業中介組織等多元主體的共同參與(圖2)。

3.農業科技推廣供給主體分析
政府設立的各級農技推廣機構自計劃經濟時期以來一直都是我國農業科技推廣的主要力量。在實際工作中,各地的政府農技推廣機構根據地方財政的承受能力而境遇各有不同。山東是我國經濟實力和農業基礎較好的省份,根據董金和(2005)做的調查,尚有近30%的農技推廣站運行經費沒有完全保障,在效益較好的農技推廣部門也存在人員超編情況嚴重的問題。濟南市縣級農技站超編達編制人數的4倍,鄉鎮級超編52%,上級部門看到你經營狀況較好,就會強行安排人員進來,5個人可以做好的工作10個人做。而財政狀況欠佳的地方,農技推廣機構境遇更差。吳躍民、劉永昌(2003)對遼寧省4個典型縣調查表明,農技推廣鄉站在編人員中非專業人員達23.1%,資產被轉讓、承包、出租或變賣的現象屢禁不止。因此,雖然擁有較完善的網絡體系、豐富的實際推廣經驗以及在農戶中的聲望,但單一依靠政府農技推廣機構的模式己經不能完全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
企業是市場經濟的主體,掌握著比較充分的市場信息,擁有比較雄厚的資本、技術、人才優勢,有較強的競爭和輻射帶動能力。企業在農技推廣活動中的參與大大提高了農產品在生產、加工和儲運分銷過程中的科技含量,同時在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及服務、科研資金投入等各方面能得到切實保障。但由于企業追求利潤的天性,對于公益性強,不易通過專利、商業秘密等形式予以保護或風險較大的科技推廣項目則不愿介入。
科研院所是農業科技成果的主要來源,由于科研能力強大、信息便捷、技術實驗設備先進,既可以直接將科研的新品種、新工藝和新項目引入農業生產戰線,也可以通過專家傳授、科技示范園區和為農村培養實用技術人才等手段普及農業科技知識,提高技術水平。各地在實踐中涌現出一批以科研院所為主進行農技推廣的成功案例,依托西北農林大學的陜西楊凌地區是其中的典型代表。但科研院所也有其不足,唐建安(2005)指出,科研院所的考核一般以項目承擔數量、成果獲得多少和論文寫作數量等進行衡量,輕經營型人才,在農技推廣中多講雅”力,而很少研究市場的‘拉”力,并且缺乏相應的激勵、競爭機制[7],使科研院所的作用受到一定影響。
中介組織起到聯結政府農業科技推廣機構、企業和科研院所與農戶的紐帶和橋梁作用,有利于農技推廣組織與廣大分散農戶的聯系,減少雙方的交易成本和信息不對稱。中介組織除組織協調外,在一些需要較強專業技能的農業產業中還可通過專業技術協會的形式向農戶提供農業技術指導和服務,如家禽養殖、水產養殖、家畜養殖、果品、花木栽培等等,這些行業的商品率較高,農戶承擔的市場風險較大,因而對科技的需求較強。四川是我國的農業大省,中介組織在農技推廣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如隆昌縣的家禽技術協會、彭州市的蔬菜產銷協會、仁壽團結的養羊協會、蒲江巨豐的養豬協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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