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現有的關于產業結構失衡問題解決的分析,大多集中在對產業政策的制定上,并沒有深入分析造成產業結構失衡的原因,以及產業政策如何調整產業結構。本文著重分析產業結構變化中的投資約束,并從投資對產業結構變化的約束和既定的產業結構對投資的反作用兩方面來加以分析。
由于一國在某一時期的產業結構變動是由產業結構調整和結構升級共同決定的,因此,我們在分析產業結構變動中的投資約束時,是從產業結構調整和產業結構升級兩方面展開的。首先有必要對產業結構的這兩方面下一個定義。結構升級指產業政策向屬于朝陽行業且占社會 經濟 比例較小甚至尚處空白的新興產業和產品傾斜,以促動和 發展 與之相關的產業群。產業結構調整指產業政策對那些在性質上雖屬于夕陽產業但占社會經濟比例不是很大,產品供給不足需要適當發展的短線產業進行扶持。
二、投資對產業結構變化的約束
(一)投資規模對產業結構變化的約束
投資規模直接影響產業結構調整的規模和幅度,影響產業結構升級的水平。目前,我國 企業 的投資較為分散,規模過小,造成技術起點低和產業結構升級困難。從對產業結構調整和產業結構升級的劃分可以看出,相對于產業結構升級來說,產業結構調整所需的投資規模較小,因此,投資規模對產業結構升級的約束強于產業結構調整。同時,對于這些投資規模較小,社會所占比例較小,供給不足的產業來說,更容易吸引企業投資,相伴隨的是易造成重復投資,生產能力過剩現象,所以,產業結構調整的投資應更傾向于盤活固定資產存量,進行存量調整,而對于產業結構升級來說,應增加促使產業結構升級所需達到的投資規模。
(二)投資流向和投資結構對產業結構變化的約束
如果說投資規模直接影響著產業結構的變化,那么,投資流向和投資流向結構則是通過塑造的投資結構來影響產業結構變化的。
生產能力形成的約束和既定的產業結構在短期內具有相對穩定性,易造成投資效用的發揮滯后。對不同的產業來說,滯后期的長短是不一樣的,第一年用于產業結構變化的投資可能在第二年產生效用,也有可能到第十年才產生生產能力。用于結構調整的投資應流向那些在性質上屬于夕陽產業,占社會經濟比例不是很大,產品供給不足,需要適當發展的短線產業,像紡織、機械等產業。短期內,投資對產業結構的調整效果較好,第一年將投資流向產品供給不足的紡織產業,第二年該投資產生的生產能力可能可以發揮出來,滿足市場需求。而對于產業升級來說,其投資是流向那些屬于朝陽產業,且占社會經濟比例較小甚至尚處空白的新興產業,這些產業最明顯的特征是從研發到投入生產需要很長一段時間。短期內,投資對產業結構升級的約束力強。相對于短期,從長期來看,投資流向結構調整的產業使產業結構從不平衡走向平衡,亦或從平衡走向更加合理,亦或從不平衡向更趨于平衡發展,都使得整個社會的產業結構優化,從而達到產業結構升級。而那些流向產業結構升級的投資發揮出效用后,使得整個社會的產業結構提升到一個新的水平。
不論是流向產業結構調整的投資,還是流向產業結構升級的投資,都有兩種——存量資產調整和增量資產投資。存量資產調整指轉讓和重組企業中那些尚在其壽命期內的固定投資。增量資產投資則指投資的是新增資產。我國當前經濟運行中的一個突出問題就是盲目投資和重復建設,這使得部分產業的生產能力過剩,這些產業面對的主要問題就是固定資產存量調整。固定資產增量投資和存量調整是相互影響的,存量調整需要一定的增量投資加以推動,合理的增量流向會通過其最終效應反饋于存量調整,而不合理的增量流向不僅使得存量資產不能及時而有效的轉讓和重組,而且可能會帶來資產存量僵化占用和調整秩序的混亂,使得已不合理的產業結構更加不合理。
以上我們已經看到,投資有存量調整和增量投資兩種,這兩種投資可流向需要產業結構調整的產業,也可流向產業結構升級的產業,那么,我們可能會問在既定投資量的前提下,究竟該有多少投入結構調整的產業,又有多少流入結構升級的產業呢?即投資結構該如何安排?對于固定資產存量調整來說,不存在上述問題。因為不論是結構調整還是結構升級的產業出現固定資產僵化占用,都可使用行政或市場的辦法來促進其轉讓、重組。而增量投資則不同,增量投資的主體有兩個,一是政府投資,二是企業作為市場主體的自主投資。一國在一定時期內受其財政收入的約束,增量投資是一定的,這部分投資有多少投入結構調整的產業,有多少投入結構升級的產業,直接關系著今后一段時期內產業結構的水平。企業自主投資也存在著同樣的問題,投資多少到那些國家產業政策允許的夕陽產業,多少到朝陽產業受到企業自身實力的約束。這里,我們認為,企業作為短期利潤追逐者,會更傾向于投資那些結構調整的產業,而政府作為長期利益追求者,傾向于投資結構升級的產業。將政府與企業投資的相互促進,稱之為產業結構調整與結構升級的共向,將政府與企業投資的相互制約,稱之為結構調整與結構升級的異向。近幾年來,國家一直把投資重點放在基礎設施建設上,這是必要的,是結構調整的要求,但是,對企業技術進步的投入卻明顯不足,造成產業結構調整和結構升級的異向。要想有利于一國的產業結構優化,需要將異向轉變為共向。因此,我國提出的結構調整,即在繼續擴大基礎設施建設的同時,應加大對能拉動產業結構升級的領域的投資,要通過對基礎設施建設所需要的原材料生產和設備工藝改造,積極采用新材料提高 現代 化水平,使基礎設施建設成為拉動產業升級的重要力量。近年來, 電子 通信、住宅、汽車等產業對產業升級具有很強的拉動作用,產業結構調整拉動產業結構升級,就是變異向為共向。
因此,投資流向和投資流向結構共同約束著產業結構優化。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shiyongwen/230241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