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與專政的思想研究論文
法國革命雖以建立自由共和國為目的,卻似乎總是難以擺脫專政乃至專制的命運。與“自由、平等、博愛”的啟蒙理念相伴而生的,是雅各賓專政的恐怖統治甚或拿破侖專制帝國的建立,法國革命的政治文化亦因此烙上“好走極端”的印痕 (高毅,2013:3)。但是,在法國的政治理論脈絡中,還有這樣一種思想傳統:即嘗試兼顧自由與秩序,在各種極端傾向之間力求找到一個平衡點。孟德斯鳩是隸屬這一傳統的思想家,每逢探討政治問題時,十分注重對社會維度的考量。孟德斯鳩是社會學的先驅,這是涂爾干的明確判斷(渠敬東,2014)。為什么說孟德斯鳩對于社會學的形成有著如此重要的地位,其重要的思想對于西方人反思法國大革命的情結何以會被看作是寶貴的資源,以及他關于革命之后法國政治-社會學說的演化和流變的看法,對于今天重新理解社會學產生的根源和實質問題,都具有重要的啟迪意義,緣由如下。
在孟德斯鳩之前,哲學家們雖然也探討諸如法律、習俗等社會事物,但其關注點在于社會應該怎么樣,即致力于構建一個完美的、可供模仿的模式,目的在于改變、甚至改造社會。孟德斯鳩則關注社會現象實際是什么,致力于探尋社會現象的起源和基礎,目的在于認識并解釋既已存在的社會現象。正是出于對社會現實的尊重,孟德斯鳩依據不同歷史階段的社會形態劃分了三種類型的政體;從這一劃分標準的選擇,就可以看出他對社會與政治之間互動模式的關注,并通過探討政體的性質與本原這一理論呈現出來。這一理論的起點是簡明清晰的,但在論證過程中,孟德斯鳩持續地推進問題復雜化,不斷地呈現其更為豐富的面向,政體、本原、立法、民情等要素之間構成一種相伴相生、相互依存的動態平衡。孟德斯鳩理論的豐富性與開放性,使其得以伴隨著法國歷史的展開逐漸深化。
法國革命推翻了君主制,并在法蘭西這樣一個大國建立了共和制,法國革命者的這一共和實踐突破了啟蒙哲人關于共和國只適于小國寡民之城邦國家的論斷。雅各賓派的激進共和實踐所體現的弊端,動搖了一部分人對共和制的信念,伴隨著羅伯斯庇爾倒臺,革命漸趨緩和,“如何在一個大國鞏固既已建立的共和制”成為共和精英們最為關注的問題。在反思雅各賓派共和實踐的基礎上,貢斯當承繼了孟德斯鳩關于古今社會形態差異的議題,提出了古代人的自由與現代人的自由,嘗試厘清現代自由的內涵;作為他的知己與戰友,斯塔爾夫人則努力探索應當構建一個什么樣的共和政體方可保障現代人的自由。革命年代,新舊政體交替,民情劇烈變動,多種政體原則并存,甚至例外狀態下亦需非常政體,方可既與政體原則保持一致,又能符合特殊時期民情的需求;與此同時,尚需有意識地塑造民情,為將來進入常態政治及保持政制的存續打好社會基礎,“制度的專政”由是誕生。然而,共和國并未進入穩健發展的常態政治,由于缺乏民情土壤的深厚根基,共和實踐一再插入帝制復辟的幕間劇;在探索如何使共和國擺脫帝制幽靈的過程中,托克維爾不再囿于通過政體建構來塑造民情,而是直接從民情切入,努力探尋民主社會所潛藏的專制傾向以及完善民主社會的良方。
孟德斯鳩把社會現象當作一個整體來處理,認為社會具有內在的統一性,并提出了“一般精神”的概念,一般精神是多種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人類受多種事物的支配,就是:氣候、宗教、法律、施政的準則、先例、風俗、習慣。結果在這里形成了一種一般的精神?!?Montesquieu,1875:livre XIX,chap.IV)他相信每一種社會都具備其特有的本性,而且“社會的本性并不比人的本性更缺乏穩定性和連續性,改變社會的類型并不比改變動物的物種更容易”(涂爾干,2003:19)。因此,他力圖探尋每一種社會的本性,以明確其應該追求或避免什么。
為此,孟德斯鳩以歷史經驗為基礎,依據社會事實本身劃分了三種政體類型:以古希臘羅馬的城邦國家為原型的共和政體,以現代歐洲民族國家為原型的君主政體,以東方社會為原型的專制政體(Jaume,2008:140)。在區分三種政體的基礎上,孟德斯鳩(1875:livre II,chap.I)界定了三種政體的性質:“共和政體是全體人民或僅僅一部分人民握有最高權力的政體;君主政體是由單獨一個人執政,不過遵照固定的和確立了的法律;專制政體是既無法律又無規章,由單獨一個人按照一己的意志與反復無常的性情領導一切。”他進而探討了政體的性質與本原之間的區別與關系:“政體的性質是構成政體的東西;而政體的本原是使政體行動的東西。一個是政體的構造,一個是使政體運動的人類的感情?!?Montesquieu,1875:livre III,chap.I)可見,本原是政體的動力,與此同時,它是促使一般精神形成的原因,從而成為銜接政制與民情的紐帶(渠敬東,2014)。
每一種政體都對應其特有的本原。共和政體所對應的本原是品德,即愛共和國。共和政體又分為民主政治與貴族政治:“共和國的全體人民握有最高權力時,就是民主政治。共和國的一部分人民握有最高權力時,就是貴族政治。”(Montesquieu,1875:livre II,chap.II)在民主政治下,愛共和國具體體現為愛平等。城邦社會的地域范圍往往是有限的,表現為一種由同質部分構成的街區,在其中生活的人們有著大致相同的生存境遇,私人空間有限,熱心于公共福利。在民主政治下,人民既是主權者,又是被治者:“在民主政治里,人民在某些方面是君主,在某些方面是臣民。”(Montesquieu,1875:livre II,chap.II)人民通過選舉,體現了身為主權者的意志,并指派代理人來治理國家,掌握權力的人僅僅被授予一種有限的權威,其位置并非高高在上,且只能在既定時間內任職,因而,人們在政治地位上是較為平等的,“民主國的國民對國家的服務,在分量上,不能完全相等,但他們應該全部以平等的地位相互為國家服務”(Montesquieu,1875:livre V,chap.III);相應地,在民主政治下,人們在經濟上也不能有過大的差別,要對私人財產有所限制,“愛儉樸限制了占有欲,人人只求家庭之所必需,如有所余,則歸給國家?!玫拿裰鲊?,是由樹立家庭的儉樸去供應公共開支的”(Montesquieu,1875:livre V,chap.III)。總而言之,民主政治下的“平等”意味著在政治上限制治理者的權威,使治理者與被治者能夠以較為平等的政治地位為共同體服務;并在經濟上限制私有財產,將財富奉獻給國家,以供應公共開支。強調這一“平等”理念在于促使人們“忘私而為公”,熱心參與公共事務,為政治共同體服務,即“愛共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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