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務工程專業學生主要學習水務工程方面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進行應用基礎研究和技術開發方面的科學思維和科學實驗訓練,具有較好的科學素養,掌握水務工程規劃、設計、管理的基本技能,具有應用所學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獨立地解決實際問題、進行科學研究以及從事組織管理的基本能力。下面是小編為你帶來的水務工程論文 ,歡迎閱讀。
水務工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常見問題與安全技術措施探討
摘要:水務工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是安全生產的工作重點,本文結合作者多年工作經驗,分析了水務工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特點,闡述了當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隱患的具體安全技術措施,以保證施工臨時用電的安全。
關鍵詞:水務工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問題;安全措施
隨著工程項目施工機械化水平的不斷提高,水務(包括自來水和污水處理)工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更加廣泛。由于多種原因,當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存在很多薄弱環節,容易引發各種人身觸電傷亡、設備損壞、火災等安全生產事故。觸電事故與高處墜落、物體打擊、中毒和機械傷害并稱為水務市政工程“五大傷害”。本文就水務工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特點和普遍存在的安全通病問題,結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05(以下簡稱《規范》)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的有關規定,就存在的問題和解決的辦法談一些個人看法,希望對消除事故隱患,保障用電安全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
一、水務工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特點和重要性
水務工程施工現場離不開電力,工程設備、施工機具、現場照明等,都離不開用電,可以說離開了電力現場施工就無法進行。但是,電能在給人類帶來方便的同時,也具有很強的破壞力。水務工程施工現場由于管線較長作業移動分散、野外露天作業、交叉作業多、外地民工多人員流動性大、深基坑(槽)及管道內作業多(污水工程尤為突出)、臨時使用等特點,一方面對施工現場安全用電提出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難度也較大。在電氣線路的敷設、電器元件、配電箱、電纜的'選配及電路的設置等方面容易存在短期行為和僥幸心理。同時實際工作中水務工程頂管、水平導向牽引管等施工往往由工程項目部外包專業施工隊伍實施,更宜產生省錢將就行為,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技術措施費用投入不夠,管理不到位。因此,觸電事故是水務工程的多發領域,加強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尤為重要。
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措施(1、2、3、4、5定律)與存在的問題
1、“1”是制定一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組織設計(方案)
《規范》要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必須制定一個臨時用電組織設計方案,方案須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編制,經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等部門審核并由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核簽字方可實施,實施監理制的還須由總監理工程師審核簽字。實施過程中方案需變更時,同樣須履行上述“編制、審核、批準”程序。專項方案須針對工程實際,進行現場勘測;負荷計算;配電房及變壓器選配;設計配電線路、配電裝置、接地和防雷裝置;繪制臨時用電工程圖;制定外電防護、安全用電技術措施。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以下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以下者也須制定一個臨時用電安全專項方案。
項目經理作為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要配備和使用經過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培訓,了解所用設備性能,具有上崗資格的電氣技術人員及電工操作人員,要建立完整的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資料,建立定期檢查制度,做好電氣設備日常維護、電阻測試、絕緣測試、電工維修記錄,做好各工種、班組的用電安全教育。臨時用電工程施工完畢,必須做全面的檢查驗收,并做好驗收紀錄。
施工現場經常出現的主要問題是,沒有或雖然有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但編制不規范,如由施工員、安全員或者電工編制等;不結合工程實際情況,照抄照搬《規范》或其它工程的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因此不能指導本工程施工,與現場實際脫節;編制內容簡單、針對性不強,如《規范》規定臨時用電組織設計應包括8項內容,但是有的僅2~3項,有的無機械設備臺數統計,就直接計算出用電量,計算結果毫無根據;有的臨時用電組織設計仍在引用已廢止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 46-88);有的臨時用電施工完成后,沒有驗收記錄,電工沒有安裝、巡檢、維修記錄,沒有接地電阻、絕緣電阻和漏電保護器漏電動作參數測定記錄等;有的施工現場的外電線路和變壓器與建筑物外腳手架等設施的距離小于《規范》規定,甚至有些就位于吊塔、挖掘機、起重機械作業半徑范圍之內,很容易發生觸電事故;有的電工缺乏用配電知識、實際操作經驗不足或電工等級與現場用電復雜程度不匹配等等。 2、“2”是臨時用電兩級保護
《規范》要求,施工現場所有用電設備,除作保護接零外,必須在設備負荷線的首端處(總配電箱)設置漏電保護裝置。同時規定,設備開關箱中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就是說,臨時用電應在總配電箱和設備開關箱中分別設置漏電保護器,形成用電線路的兩級保護。漏電保護器要裝設在配電箱電源隔離開關的負荷側和設備開關箱電源隔離開關的負荷側。總配電箱的保護區域較大,停電后的影響范圍也大,主要是提供間接保護和防止漏電火災,其漏電動作電流和動作時間要大于后面的保護,但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與額定漏電動作時間的乘積不應大于30mAS。因此,總配電箱和設備開關箱中兩級漏電保護器的額定動作電流和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作合理配合,使其具有分級分段保護的功能,否則,當設備發生漏電事故時,可能出現設備箱漏電開關沒動作,而總配電箱漏電開關動作,造成施工現場大面積停電影響施工,同時也給現場臨時用電檢修帶來困難。開關箱內的漏電保護器動作電流應不大于30mA(其中在基坑、給排水管道內等潮濕空間不應大于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不大于0.1S。針對臨時用電特殊性工地須每天在用電前按動試驗按鈕查看漏電保護器是否動作,動作是否靈活,發現問題及時修理或更換。
在實際工作當中,時有發現施工現場漏電保護器未完整設置二級保護,僅設置一級保護,少數甚至根本未裝設。部分工地漏電保護器參數配置不合理,如末級電箱漏電保護器漏電動作電流過大,發生漏電后直接引起總箱漏電保護器動作,沒有形成分級配置,施工企業發現問題不是檢查、測試漏電保護器的規格和性能,查找漏電原因,及時排除故障,而是單純增加漏電保護器的數量或取消漏電保護器,造成用電事故隱患。有的開關箱內漏電保護器和隔離開關順序倒置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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