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體制又稱行政管理體制,主要是指政府系統內部中行政權力的劃分、政府機構的設置以及運行等各種關系和制度的總和。小編精心為你整理了行政體制改革論文,希望對你有所借鑒作用喲。
【摘 要】
面對經濟全球化,我國政府必須不斷深化行政體制改革,改革原有公共部門的管理模式,對既有的規章制度和辦事程序等做出相應調整,以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從而增強本國的國際競爭力。事實證明,只要有政府機構的存在,行政體制改革就將是一個持續不斷的過程。也只有通過改革,政府才能有活力有出路。
【關鍵詞】
行政體制改革;回顧與現狀;存在問題;對策
一、我國政府行政體制改革的回顧與現狀
自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決定我國實行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曾經于1982年、1988年、1993年、1998年和2003年先后五次進行了較大規模的行政體制改革。通過這些改革,使我國政府管理體制和模式發生了明顯變化,對于政府改革的緊迫性、重要性和迫切性取得一定共識,機構和人員膨脹也得到有效抑制,政府職能得到轉變,政府管理體制和運行方式創新力度加大,政府間關系理順,國家公務員制度的基本框架已經確立,依法治國和法治行政觀念也開始深入人心。
2007年在黨的十七大報告中胡書記指出:“加快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建設服務型政府。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是深化改革的重要環節。要抓緊制定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總體方案,著力轉變職能、理順關系、優化結構、提高效能,形成權責一致、分工合理、決策科學、執行順暢、監督有力的行政管理體制。”2008年溫家寶總理指出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必然要求,改革的總原則與要求是: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堅持同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堅持科學民主決策、依法行政、加強行政監督,堅持管理創新和制度創新,堅持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要著力轉變職能、理順關系、優化結構、提高效能,形成權責一致、分工合理、決策科學、執行順暢、監督有力的行政管理體制。由此可見,黨和國家是高度重視我國行政體制改革的,行政體制改革的完善程度直接關系到我國的現代化建設與改革開放的發展與推進,直接關系到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合理有序發展,從而為我國提升在世界經濟中的地位打下良好而堅實的基礎。
二、我國行政體制改革存在的問題
(1)政府管制仍在限制著市場機制的發揮。市場經濟條件下,在資源配置中起基礎性作用的應該是市場,而政府的作用只是對經濟的宏觀管理,對經濟發展的總量進行調節,制定市場規則規范市場秩序,為社會提供必要的公共物品。而就目前實際情況來看,我國政府所干預的范圍和力度已經超過以上職責并干預到了市場機制的正常發揮,其干預的方向不對,形式選擇失當,比如不合理的限制性規章制度過多過細,公共產品生產的比重過大;對各種政策工具選擇及搭配不適當,過多地運用行政指令性手段干預市場內部運行秩序,結果非但不能糾正市場失靈,反而抑制了市場機制的正常運作。
(2)政府管理方式單一、落后,對企業干預仍較多,政府職能依舊存在“越位”“缺位”“錯位”現象。政府管理的方式及手段比較單一,相比之下,較多的是運用政治手段而忽視了經濟和法律手段。在這種政治手段的干預下,很多企業不能成為真正的市場經濟主體,從而不利于公正、公平、合理有序的市場經濟秩序的建立,同時也無法真正調動企業的生產積極性,從而影響我國企業的健康發展。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政府職能轉變取得了實質性進展,但目前我國政府職能轉變還沒有完全到位,市場化仍然處于低級階段,我國政府壟斷公共服務供給的局面還沒有徹底轉變。政府的生產角色、提供角色、安排角色的定位不合理,存在“越位”、“缺位”和“錯位”等方面的問題。
(3)政府內部決策與執行職能不分。在政府內部,決策職能與執行職能應該是分開進行的,而我國政府內部的這兩種職能的區分是不明確的,這使得一些部門忙于具體事務、疏于決策,重審批、輕監管,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這種混亂現象對于提高政府部門效能是相當不利的。
(4)地方部門利益觀念過重,嚴重缺乏公共意識與公共責任感。在我國,一些地方政府部門為了強調其政績優異,不惜引進一些高污染高消耗的產業與項目來拉動當地的經濟增長,而這種增長實際上是扭曲的,是以犧牲環境與資源為代價的,這會嚴重影響我們所倡導的可持續發展。地方部門這種只重眼前利益的表現是對不起廣大人民群眾的,是缺乏公共意識與公共責任感的表現。
三、我國行政體制改革存在問題的對策
由于我國行政體制改革是在社會處于急劇轉型時期進行的,因此不可避免的會受到傳統的政治、經濟、文化等領域因素的影響,從而出現具有“中國特色”的行政體制改革問題。面對這些問題,我們既不能照搬照抄西方行政體制改革的經驗與成果,也不能關起門來閉門造車。我們應該在將國外的智識經驗與本土資源相結合的基礎上,創造性的推動我國行政體制改革的順利開展。面對以上幾點行政體制改革中存在的問題,本文提出以下相關對策:
(1)轉變政府職能,建設現代行政組織結構和運行機制。政府應真正做到職能轉變,加快推進政企分開、政資分開,從制度上更好地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更好地發揮公民和社會組織在社會公共事務管理中的作用,更加有效地提供公共產品。要全面正確履行政府職能,改善經濟調節,嚴格市場監管,加強社會管理,更加重視公共服務。合理界定政府部門職能,部門責任,確保權責一致,建設現代化的行政組織結構和運行機制,取消對市場的過度管制。
(2)切實開展政府機構改革,并進行相關方面的配套改革。政府通過機構改革應做到各部門權責名確,各司其職,杜絕“越位”“缺位”“錯位”現象的`發生。中國的行政體制改革是一個系統的工程,它始于經濟體制改革的帶動,又處于經濟體制改革和政治體制改革的總體改革鏈條中的聯結點位置,為政治體制改革創造必要的平臺。因此,行政體制改革必須全方位、多層次推進且各方面層次和領域的改革應該同步進行。
(3)落實行政效能監察,實行“行政三分制”。“行政三分制”,即決策、執行、監督職責在部門間的適度分離,提高重大決策的科學性、前瞻性,明確界定執行部門的職責分工。“行政三分制”的主要內容是將行政管理職能分決策、執行、監督三部分,在相對分離的基礎上,三者是相輔相成、相互制約、相互協調的。通過加強決策,提高政府決策效率,使決策程序化繁為簡;通過加強執行,使執行部門認真做好執行工作,不推諉、不扯皮;通過加強行政監察,使整個行政過程明朗化,從而抑制政府內部決策、執行職能不分的弊病,也便于對政府部門行政權力的行使進行全程的監督。
(4)加快推進地方政府改革,處理好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關系。由于全國各地的社會經濟發展水平與市場體制發育程度都存在著較大的差異,因而對政府管理的體制、職能、過程和方式的要求也就不同。因此推進地方政府改革時要從各地的實際出發,因地制宜,因需而治,切不能搞中央政府決策“一刀切”。應通過改革,讓每個地方、部門、單位和公務員都成為改革的主體和推動者,充分發揮其改革的積極性和創造性,采用自下而上的改革方式進行。中央政府應當適度放權給地方政府,正確處理好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關系,進行分稅制改革,充分調動地方政府的積極性與主動性,從而更好地為地方建設做出貢獻。
總之,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是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是上層建筑適應經濟基礎的必然要求,貫穿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全過程。作為發展中國家,我們必須十分重視行政體制改革的探索與進程,力求通過改革來增強政府的執政能力,爭取早日建成“服務型政府”,構建可持續發展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參 考 文 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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