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校科技產業管理體制改革勢在必行
80年代以來,在經濟體制和科技體制改革的推動下,許多高校辦起了科技產業,發展到今夭,不同程度地存在著某些困難。其中管理體制改革間題又是主要間題之一。
因為:
(一)這是適應市場經濟體制及其運行機制改革的結果
我國現有的高校科技產業管理體制是市場經濟逐步滲透到計劃經濟中的產物。由于各高校科技產業發展很不平衡,管理體制也不盡相同,但大多是分管副校長下設職能部門—校辦產業管理辦公室或產業處,少部分掛靠科研處、教務處。這種以行政事業單位的管理方式來管理高校科技產業的體制,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已顯示出越來越多的間題。由于學校是事業單位,辦產業是個新課題,學校各部門管理人員不熟悉、不習慣等主客觀原因,使校辦產業管理體制很難理順,加之主管職能部門又缺乏必要的宏調手段,難以有效地對產業活動進行監管和服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高校產業特別是科技產業的發展。高校科技產業在政企分開,產權明晰之前很難做到市場經濟所要求的“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我發展”,造成活力不夠、競爭力不強。
(二)這是提高教育質量和發展科技產業的要求
高校中作為教學科研的學校活動和作為科技產業的經營活動,是兩種不同性質的工作。前者主要是遵循教育規律,后者則應遵循經濟規律,二者應分開管理,不能混談。現在不少高校在從事科技產業活動中,忽視了高校的背景及其主要功能,系所處室一起上,科研人員帶著自己的成果下海辦企業,不僅影響了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而且產業也辦不好。高校中從事科研的人員介入企業技術創新,只是參與部分科技活動,而不是經營活動。科技產業活動的主角應是分流到產業的科技人員。因此,如何使一部分人安安心心搞教學研究,努力提高教育質量;又使一部分人放開手腳,全心全意辦科技產業,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是體制改革中一項艱巨的任務。
(三)這是革除高校科技產業內部管理弊端的需要
高校科技產業起步晚,缺乏足夠的管理經驗,加上受傳統計劃經濟的影響等原因,在內部管理中存在不少弊端:物的方面:高校科技產業存在嚴重的浪費現象,學校固有資產大量失。許多公司、實體,既不交公務費,也不交管理費,靠國家固有資產的損耗賺錢,結果“富了和尚、窮了廟”。財的方面:一是產業財務“兩筆帳”,有些直接搞地下貿易,不走帳戶;二是有些產業有虛假的盈利現象,因為工資、設備使用費等均未打進成本。人的方面:一方面在用人間題上缺乏明確分流,人在科技產業,卻享受學校的醫療、住房、工資等待遇,另一方面,科技產業管理者素質偏低,缺乏優秀的生產經營人才。以上問題,歸根到底是由管理體制的弊端造成的。兩種體制并存,導致了科技產業人、財、物的管理漏洞較多,不僅浪費了學校教育投資,也不利于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因此,必須從管理體制入手加以改革。
二、高校科技產業管理體制改革的基本思路
高校科技產業管理體制改革的指導思想是:理順科技產業與學校的`關系,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加強產業內部管理,從而進一步發揮高校優勢和潛能,促進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提高教育質量和學校自我發展的能力,更好地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多作貢獻。
為此,應從以下幾方面著手改革:
(一)理順高校與科技產業之間的關系,實行“一校兩制”
企業與事業有著不同的運行規律和價值取向,因此要按不同的運行機制來管理,實行“一校兩制”,即一個學校內部實行兩種管理體制。對于教學科研,仍實行原有的事業管理體制;對于科技產業,要按辦產業的方式來進行管理。分清“校辦"(University一Run)與“校有”(University一Own)這對概念是理順管理體制的關鍵。“校辦”是學校出資、學校經營,在人、財、物的管理上學校有絕對的權力,即企業單位的事業化管理廠校有廳不是由學校直接去辦產業、去經營‘而是分流出一部分人去辦,企業成為學校外圍。前者,事企管理不分,易引起“高校產業化”等誤解;后者是高校科技產業發展的方向。這里應解決好兩個間題:
(1)如何協調科研和科技產業由兩位副校長分管的間題。盡管科研和產業活動性質不同,但它們在成果上、信息上、人才上通過市場規律而緊密相連。因此,可由一位副校長分管科研、開發及科技產業,根據學校規模、產業發展及個人素質等,酌情設校長助理1~2人分管科研及科技產業,這樣有利于科研的上、中、下游“一條龍”。
(2)作為職能部門的校產辦或產業處,應弱化管理職能,加強宏觀調控,在服務、協調、咨詢、監督等方面作文章。在高校成立科工貿一體化的集團總公司后,校產辦也應歸并到總公司,或與總公司“一套班子,兩塊牌子”,實行企業化管理。
高校科技產業管理體制改革的目標是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產權明晰、責權分清。先期要做到:
(1)建立科技產業發展基金,
(2)實行事業財務與企業財務分開;
(3)界定產業隊伍。
(二)加速經營機制轉換,努力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為了順利實現學校與產業分開、所有權與經營權適當分離,高校科技產業應按市場經濟的要求,逐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按股份制組建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科技產業。股份制高校科技產業,股東大會是最高權力機構。學校作為投資者,從董事會內部的決策來影響產業的生產和經營,而不是從外部進行干預。高校科技產業在積極推進股份制改革時要做好:
①在清產核資、評估驗證、界定產權、明晰資產占有量及其歸屬的基礎上,逐步建立高校科技產業法人財產權,承擔有限責任,成為依法自主經營、獨立核算、照章納稅、自負盈虧,對出資者承擔保值增值責任的獨立法人實體和市場競爭主體。否則會出現“大公化小公、小公變私有”的現象,損害學校投資利益;
②明確學校與產業的新型關系和權限劃分。由學校獨資創辦的科技產業,產權屬學校所有,學校享有資產受益、重大決策、資產轉換與重組以及選擇法人代表等權力,但不得直接干預生產經營活動;對合資、聯辦或股份制科技產業,應按批準的章程組成董事會來領導,學校按股權收益。從股份制試點的經驗看,并不是所有的高校科技產業都有條件實行股份制。我國現有高校科技產業中,資金少、規模小、市場占有率低的占相當比例,真正要達到技術含量高、經濟效益好、市場占有率高的要求,還有一定難度。因此,立足現實、因地制宜是發展策略:在發展水平上,先搞些低技術、一般技術,待資金積累到一定程度以后,再發展高技術產業,即“以低養高”;在發展階段上,先進行校內科技產業聯合的“產業公司化、公司集團化”,這樣可以集中資金,優化管理,提高競爭力,在一定的規模上發展再生產,到一定階段實行股份制,或者與社會大中型企業聯合,高校以技術等入股,一開始就實行服份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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