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的管理是水利工程長期發(fā)揮效益的重要保障,三分建七分管,水利工程重在管理。但長期以來水利工作重建輕管問題突出,公益類水利工程管理體制(以下簡稱水管體制)不順,運行機制不活,投入產出關系脫節(jié),公益類水利工程管理單位(以下簡稱水管單位)生存面臨危機。由于管理體制不順,致使工程管理措施跟不上,維護資金不到位,工程得不到正常維修養(yǎng)護,使一批水利工程積病成險,不但嚴重影響了工程效益的正常發(fā)揮,還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嚴重威脅。一場旨在理順水管體制,建立良性運行機制,統籌解決水利工程投入產出矛盾,落實工程管理和維護經費,加強水管單位內部制度建設,努力提高水利工程管理水平,充分發(fā)揮工程效益的水管體制改革已在溫州市全面啟動。本文就溫州市水管體制現狀與改革進行分析與探索。
1水利工程管理單位現狀
據調查,截至2005年底,溫州市共有水管單位28個,干部職工1130人,其中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6個,差額撥款事業(yè)單位8個,自收自支事業(yè)(或企業(yè))單位14個,固定資產原值13億元,負債總額3。7億元。2005年度,水管單位總收入12481萬元(其中:水費收入1639萬元,電費收入10380萬元,多種經營收入528萬元),各類支出合計12925萬元,凈利潤—84萬元,虧損單位9個。從整體情況看,全市除少數以發(fā)電為主的工程水管單位目前尚能基本正常運行外,大多數已陷入困境或發(fā)展后勁不足,有的甚至面臨生存危機。更為令人擔憂的是以上收入和支出是在不計提折舊情況下的數據,計入折舊將是全面虧損的局面。
2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2。1機構臃腫,管理效率低下
溫州市現有的水利工程管理單位人事管理制度,是計劃經濟體制下長期發(fā)展的結果,管事的不管人,管人的不管事,水管單位機構設置、人員編制脫離實際,造成水管單位人員在無度地急速膨脹。如某中型水庫管理單位目前在職職工105人(其中附屬的水電站38人),退休40多人。而按照水利部《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定崗標準(試點)》,同類的中型水庫管理單位定崗是43~62人。
在機構日益膨脹的同時,水管單位人員素質卻日漸下降,這些通過關系硬“擠”、“塞”進來的人員,大多數文化素質較低,更缺乏專業(yè)技術和工程管理技能。加之,單位內部管理上又缺乏激勵競爭機制,嚴重挫傷了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和能動性,致使水管單位工作效率極其低下。
2。2入不敷出,生存面臨危機
目前,溫州市的大多數水管單位屬自收自支性質,單位收入主要來自水、電費的收入。由于大多數水利工程的主要任務是為社會提供公益性產品和服務,水、電費收入只能維持過去低水平上的單位開支。近年來,由于工程年久失修,多數工程功能衰減,財政撥款又嚴重不足等諸多因素,造成水管單位年收入相對降低,而水管單位的人員卻越來越多,工資與日常開支也越來越高。這種“僧多粥少”的收不抵支,導致水管單位逐步陷入困境,生存面臨危機。而另一方面,隨著社會經濟的高速發(fā)展,水利工程的重要性要日益突出,社會對水利工程管理工作也提出了越來越高的要求。水管單位這種工作上的重要性和生存面臨危機的窘迫狀況已越來越突出。
2。3機構不全,管理難以到位
在一些大中型水管單位機構臃腫、人浮于事的同時,卻有一大批小型公益類水利工程沒有成立專門管理機構或缺乏專職管理人員。如大部分小型水庫只有1~2名非專業(yè)兼職水庫巡查員,且人員年齡偏大,文化素質不高,專業(yè)技術和管理技能嚴重缺乏。這種機構上的不健全,管理上的不到位,致使我們不能及時準確地發(fā)現小型工程存在的安全隱患和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不能對這些新問題、新情況進行深入的分析研究,并采取有效應對措施,終使工程積病成險。
2。4投入不足,安全隱患多發(fā)
由于大部分水利工程,特別是水庫、山塘大多建成于20世紀六七十年代,設計標準低、施工質量差。加之,由于工程投入產出關系嚴重脫離,維修養(yǎng)護經費投入不足,工程年久失修,設施老化、毀壞嚴重,這種只用不修的“榨取式”的使用方式,使工程安全狀況每況愈下,安全隱患多發(fā)。據調查,目前溫州市小型水庫及山塘的病害率達到60%以上。
2。5原因分析
一是體制不順,職責不明。長期以來,水利工程產權不清,政企不分,體制不順,責、權、利不明確。涉及人、財、事的“三權”嚴重分離,相互之間缺乏約束和統一協同機制。工程由政府投資興建,效益由政府分配,水管單位由政府批準成立,人事上由政府(或水行政主管部門)管理,而水管單位卻要自謀出路,自求發(fā)展。這種管理體制上的不順是造成目前溫州市水管單位諸多問題的根本原因。
二是重視不夠,投入不足。公共效益顯著是水利工程的普遍特點,但長期以來,政府重建輕管思想嚴重,對工程管理缺乏應有的重視,特別是“風調雨順”時期,受益者包括政府往往忽視了水利工程的重要性,造成維修養(yǎng)護經費投入嚴重不足。
三是管養(yǎng)不分,管理分散。目前,溫州市絕大多數水利工程的管理單位沒有對水利工程的管、養(yǎng)工作內容范圍進行界定,沒有建立管理和維修保養(yǎng)相對獨立的集中管理機制,管理和維修養(yǎng)護人員相互交叉,人員混編混崗,對管理和維護統包統攬。工程管理和維護保養(yǎng)內容不清、職責不明,缺乏一個完整合理的管理和維護計劃。管理機構設置上,幾乎每個稍大一點的工程都設置一個管理單位,機構設置小而散,人員分散,分工不細,嚴重制約了專長人才的培養(yǎng),造成了人力資源的嚴重浪費。
3對前階段一些改革措施的回顧
水管單位的各種問題由來已久,早已引起水利部門與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前幾年溫州市也進行了一些改革探索。一是重新核定供水成本,推進水價改革。二是探索水費收取方式,足額收取水費。三是開展多種經營,廣開創(chuàng)收渠道。
以上種種改革探索,都是從增加水管單位收入的角度來進行的,所采取的措施雖然使一些水管單位的困難在一定程度上暫時得以緩解,但沒有從本質上解決問題,沒有“治病治根”。純公益性和以公益性為主的水利工程,以增收水費和多種經營來增加單位收入的方式來解決目前面臨的問題本來就值得商榷。一是在不從根本上改變目前人、事、財權分離的管理體制,水管單位依舊缺乏自主權,特別是缺乏人事權的情況下,單位增效將引起更多有關系的人的興趣,進而導致單位進一步增員膨脹。溫州市有不少水管單位就是由于“增效—增員”現象的存在而一步步走向困境的。二是水管單位要自謀出路,自求發(fā)展,要增效,就不可避免地會想方設法使工程的直接經濟效益最大化,從而導致工程公益性社會效益大幅度降低,使工程存在的目的嚴重偏離其建設的初衷,并最終導致工程綜合效益降低。三是由于水利工程的服務對象和功能不盡相同,直接經濟效益相差懸殊,不可能全部通過增加直接經濟效益解決單位面臨的問題。四是在目前的體制下,即使水管單位直接經濟效益增加,也很難保證將資金用于工程維修養(yǎng)護上。五是不能解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薄弱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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