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我國伴生放射性礦環境管理中存在問題研究
環境管理對于我國很多工業的生產來說都具有很重要的作用。對于伴生放射性礦的開采利用來說,環境污染是困擾相關企業以及工廠的重要問題,在對其環境進行管理控制的過程中,需要根據放射性礦物質的特性進行管理。這就給管理帶來一定的難度。對放射性礦造成的環境污染進行治理,能夠使得我國重要的核燃料資源得到更加有利的保護,并且對于治理放射性礦物質帶來的污染來說具有極大的現實意義。
1伴生放射性礦環境污染的現狀
我國伴生放射性礦造成的環境污染主要來源于其中的放射性核素、企業“三廢”排放情況及開發利用地區環境的C輻射水平。就目前的狀況而言,我國伴生礦開發利用中的主要環境問題大多由這幾種污染因素引發。據調查,我國部分地區的稀土伴生礦中放射性核素的含量總濃度范圍達2817~67000Bq/kg,而石煤伴生礦中放射性核素的含量達到了1278Bq/kg。這種高濃度的核素是造成輻射環境問題的主要原因。
我國很多省市伴生礦開發利用企業每年產生的放射性含量小于2×104Bq/kg的固體廢物較少,而放射性含量大于2×104Bq/kg的固體廢物較多,廢水放射性排放量為5.5×1011Bq/kg,廢氣中放射性排放量為1.9×1011Bq/kg,固體廢物中放射性含量為1.8×1013Bq/kg。這都使得環境問題加劇。很多省市的環境空氣C輻射劑量率平均值都比全國原野天然C輻射劑量率平均值72.8nGy/h高3~15倍,導致伴生礦在開發利用過程中對周圍地區環境造成了嚴重污染。
2我國伴生放射性礦環境管理中的問題
2.1環境管理的相關法規不明確
在與環境污染有關的生產活動上,我國一直都保持著較高的關注度,雖然我國環保局頒布了對放射性礦環境管理的方法以及相關條例,但是在實際的環境管理過程中,這些條例并不能發揮相應的作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只對放射性場所以及放射性同位素的運輸、儲存作了簡單的規定,而沒有明確提出對環境進行嚴格管理的相關法律條例。
2.2國際上伴生放射性礦環境管理進展慢
目前,不同國家針對伴生放射性礦環境制定的政策以及法律框架都存在一定程度的差異,但是伴生放射性礦產生的環境問題的程度基本都相同,對放射性廢物進行處理的代價相對較大。如果不針對其組織中的輻射環境問題來說,各國的處理方式雖然存在一定的差別,但整體上來說還是大同小異的。很多國家在處理輻射環境問題的過程中,相關人員的專業知識不到位,不能提出有效的策略全面解決這項問題,導致環境管理難以取得一定的進展,也就使得我國伴生放射性礦環境問題不能在短時間內得到解決。
2.3伴生礦廢渣管理不完善
在利用伴生放射性礦時,必須要符合建筑材料用工業廢渣放射性物質限制標準,不符合標準的嚴禁使用。當出現大量建筑性廢渣時,應該將其進行建壩儲存或者送到核工業部門中的尾壩進行儲存(出自《放射環境管理辦法》)。但是在實際的管理過程中,部分相關人員并沒有按照相關標準處理,特別是對一些比活度較大的廢渣進行存放時,沒有將其進行建壩儲存,導致輻射環境不能得到有效的控制,給伴生放射性礦環境管理帶來了極大的挑戰。
2.4伴生礦開發利用對公眾造成輻射影響
放射性物質對人類的身體健康會造成一定程度的影響,伴生放射性礦在開發利用的過程中,會使得礦物質中的天然放射性核素的遷移以及擴散影響環境中的輻射水平,致使其在一定程度上上升,從而增加了公眾在日常生活以及工作當中的照射劑量,影響了公眾的身體健康。伴生放射性礦在開發利用過程中產生的放射性核素的增加,會使得公眾的身體以及生活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因此,我國在對伴生放射性礦環境進行管理的過程中,已經將其對公眾的影響納入研究范圍。
3伴生放射性礦環境管理問題的解決方式
3.1完善環境管理相關法律法規
伴生放射性礦環境管理一直是各省輻射環境保護部門的工作重點和難點,要減少伴生礦造成的輻射環境污染,就需要從根本上完善與環境管理相關的《放射環境管理辦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發射性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而不是將工作重點放在明確“伴生礦”的定義上。國家有關部門應該根據不同地區、不同種類伴生礦的開發利用和處置環節進行調查研究,將重點放在對環境的整體保護上,完善相關的環境管理法規,使得相關企業有可以依據的范本,進而減少伴生放射性礦在開發利用過程中的環境污染。
3.2加快國際伴生放射性礦環境管理進展
我國伴生放射性礦環境管理與國際管理是有一定聯系的,在工業生產的過程中,顯然很多國家都存在類似的環境管理問題,要加強我國的環境管理,就需要加快國際管理進展。這樣才能為我辰慮,對伴生放射性礦采取相應的管理方法以及管理限值,從而加快國際伴生放射性礦環境管理進展,進而為我國的環境管理提供依據。
4結束語
伴生放射性礦在開發利用過程中產生的輻射污染需要通過有效的方式降低。鑒于此,國家需要完善相關的環境管理條例,并且降低放射性礦物質的濃度,以此為環境管理提供基礎,在保證公眾身體健康的同時為我國礦物質的開采提供依據。
第2篇:關于建立土壤污染防治環境管理制度的幾點建議
我們現在所做的很多事情都是依賴在土地資源的基礎上進行的,土壤是人們必要的資源,但是人們在進行生產生活時會污染土壤,土壤一旦污染很難進行恢復,這樣會讓土地資源越來越少。現在出現的土壤污染有重金屬污染、有機污染物污染、放射性污染以及各種其他因素導致的污染問題。我國現在的土壤問題主要集中在了一些經濟較為發達的地區,其中最為普遍的就是重工業污染,所以進行相應的土壤防治是勢在必行的事情。
1我國土壤污染現狀
1.1土壤的重金屬污染
隨著現在經濟的發展,很多都是依靠工業進行的發展,在發展過程中勢必會出現土壤污染,其中較為明顯的就是重金屬的污染,而且重金屬的污染存在不能被微生物降解,潛在時間較長的現象,而且重金屬在土壤中有較大的溶解性和遷移活性,加之重金屬的活性不同,所以毒性也更不相同,這些都影響了它在土壤中的遷移和轉化。重金屬的危害會影響植物的根和葉的發育,更為嚴重的會破壞人體的神經系統。所以對于土壤中重金屬的解決措施已經成為當今環境科學研究的重要內容。
根據數據顯示,現在由于重金屬污染受損失的土地面積已經占了總污水面積的一半以上,其中這些重金屬污染會直接導致糧食的減產還有很多其他的問題。現在的'重金屬污染已經不是分地區的出現,不論是農村還是城市都有了很大程度的破壞。
1.2土壤有機污染
土壤有機污染是由有機物引起的土壤污染,土壤中的主要有機物有農藥還有多環芳烴、多氯聯苯、石油、甲烷等,其中農藥是最主要的有機污染物。農藥的使用也是在近幾年人們為了追求經濟效益產生的結果,農藥的使用在現在的生產中已經非常常見。雖然不同地方可能使用的農藥種類不同,但是最終產生的影響沒有什么大的區別,都會產生土壤有機污染的危害。
在進行城市化和工業化的進程中,很多建筑材料也對導致土壤的有機污染,這些污染還有很高的致癌物,這些都會導致土壤有機污染。
1.3土壤的放射性污染
由于現在的科學技術還沒有較為充足的發展,所以很多放射物最后都沒有較好的處理就進入了土壤中,這部分放射物會直接危害到人體,還可能會通過生物鏈和食物鏈直接到達到人體內,這樣就會導致土壤的放射性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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