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三農”問題已成為黨和國家各項工作的重中之重。文章分析認為農村消費市場潛力巨大,但農村經濟發展的平臺急需搭建、縣鄉機構改革應進行到底、盡快通過農村再組織變革提高農民收入;并提出了當前支農發展的財政政策取向:通過財政資金投入引導社會資金投向農業和農村,政府主導建立城市鄉村統一的社會保障體系,加大對農村教育的投入,提高農民的初始分配能力和稟賦以及財政撥專款設立大學生到農村創業基金以及其他鼓勵性措施,專門資助和鼓勵大學生到農村從事創業活動。

關鍵詞:“三農”問題;農村經濟;財政政策;政策取向
黨的十六大確立了新世紀前二十年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實現這個宏偉目標,必須有發達的農業作支撐。在中國農業人口占總人口的2/3左右,只有大幅度提高農民的收入,農村市場才能夠擴大,也才能真正擴大內需,保持國民經濟持續、快速、穩定增長。沒有發達的農業,沒有繁榮的農村,沒有殷實的農民,就不會有全國人民的小康。十六大指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重點在農村,難點也在農村。新年伊始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提出,要更多地關注農村,關心農民,支持農業,要把解決農業、農村和農民問題作為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農村消費市場潛力巨大
通過增發國債擴大政府投資支出以擴大內需帶動經濟增長的積極財政政策實施了四年多來,這一政策在提高經濟增長率方面的確起了作用。但是,這種政策效應由于投資增長速度超過GDP增長速度而打破了國民收入分配關系中消費與積累的平衡,造成了消費占GDP的比率逐步下降,消費需求嚴重不足,這種消費需求不足對經濟長期發展而言才是更為可怕的。目前的現狀是,擁有很大一部分財富的高收入者消費傾向很低,絕大多數人因缺少財富而無力消費,居中間階層的人,有一定的財富而有能力消費,但因市場能夠提供刺激他們消費的新產品不多,也不去消費,這類人主要是城鎮中的中產階層,但是調查表明,中國城鎮居民在耐用品消費方面已接近飽和,因此,國家出臺的如對居民儲蓄存款利息征收利息稅、增加公務員工資、開辦消費信貸等旨在刺激消費的政策,對消費需求的增長作用不是很顯著的原因主要在此。
如果不能把占人口2/3左右的農村需求搞上去,任何擴大內需的政策效果都難以持久。調查資料顯示,1985年農村消費品零售額占全社會消費品零售額的比重為58.5%,到2000年卻降到38%。中國農民最需要消費,農村市場潛力最大,但是農民無錢消費。有人疑惑中國人均GDP不到1000美元卻出現了買方市場,這與廣大農民收入水平低,進入不了消費市場直接相關。另據調查,中國農村人口8.7億,大約有2.1億個家庭,任何商品在農村的普及率提高一個百分點,就會增加至少210萬的銷量。根據《2001年中國統計年間》的統計資料,2000年底城鄉居民家庭每百戶耐用消費品擁有量對比情況,僅在彩電、洗衣機和電冰箱城市居民擁有量分別為116.56臺、90.52臺和80.13臺,而農村地區的這一數字僅為48.74臺、28.58臺和12.31臺。如果農民收入能大幅度提高,這些耐用品消費在農村就大有市場。
近年的積極財政政策注重投資需求的擴大,輕視消費需求的增加,而最終消費需求的增長所引致的投資需求的增長、國民經濟的增長才是至關重要的。因此,政策作用點應調整到刺激消費需求,而農村消費市場潛力巨大應當成為重中指重。
二、農村經濟發展的平臺急需搭建
在經濟發展過程中,工業與農業的關系一般要經歷三個階段:以農補工階段、農工自養階段和以工補農階段。按照國際通則,在人均GDP達到800-1000美元時,一國就進入農工自養階段;從發達國家的經驗來看,一般是以工業產值超過農業產值作為結束提供農業剩余發展工業的標準(劉書明,2001)。中國目前人均GDP2000年已達到人均800美元的水平,但是,由于中國城市化嚴重滯后,在近20年的工業化高速發展時期,農村人口城市化率極低,1978年城鎮人口比重為17.92%,到1999年為30.89%,僅上升13個百分點。城市化嚴重滯后于工業化,社會結構與經濟結構不協調,導致中國工業在國有企業攻堅改革和入世沖擊的內外雙重壓力下,難以自養,還需要農業繼續輸血。所以近年農產品收購價格下降很快,農產品收購價格指數由1994年的139.9下降到1999年的87.8,國家對農業的投入不斷減少,1998年用于農業支出的財政支出比例為10.69%,1999年就降到8.23%,2000年又降到7.75%。
積極財政政策已實行四年多,城市經濟發展基礎設施平臺已搭建好,但是農村經濟發展所需的公共設施尚十分短缺,據調查,全國僅1/3的鄉鎮有供水站,83%的村不能飲用自來水,13%的村不通公路,53%的村沒安裝電話,已安裝電話的電話費比市話費高近一倍;雖然95%的村能通電,但電價昂貴,普遍是城鎮電費的2倍以上;93%的村能接受電視,但信號相當弱,彩電信號尤差(文啟湘,陶偉軍,2002)。公共醫療設施、公共文化設施、公共照明設施都十分落后。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一直是中國國民經濟發展中的薄弱環節,借助積極財政政策,下大力抓一抓,把農村基礎設施提高到一個新水平,為解決“三農”問題創造必要的前提,為農村經濟快速增長搭建平臺。
三、縣鄉機構改革應進行到底
“三農”問題不是農民的問題,根源不在于農民,而是思想上的重工輕農,政治上的“城鄉分治”,體制上的機構臃腫、人員過冗,制度上的唯“家庭承包責任制”、反對任何制度創新等多種因素所造成的。對“三農”問題,給人普遍的感覺是“雷聲大雨點小”,近年出臺的各項政策措施似乎很少把“三農”問題考慮在內,似乎只要把土地的承包期延長30年就可以了,根本沒考慮到由于現有的制度使農民負擔沉重,農民已不迷戀生養他們的土地。難怪以研究“三農”而著名的溫鐵軍博士疾呼慎言“三農”。
可是,廣大農村、廣大農民有巨大的潛在消費需求和投資需求,要想把這種巨大的潛在需求變為現實的需求,只能是解決“三農”問題、增加農民的收入。對如何提高農民的收入,大多數人認為通過穩定延長土地承包期、推進農村稅費改革、取消對農民征收的各項非規范性的收費、調整農業稅和農產品稅等規范性稅收稅率即可。筆者認為這種“切分蛋糕”的做法在短期內可以使農民收入有所增加,十分必要。而根據付光明等(2002)調查表明,以政府數十個涉農部門從部門利益出發,從農村、農民、農業中爭奪自身經濟利益為特征的部門內生交易費用“綜合癥”是農民負擔重的根本原因。如果不徹底推進鄉鎮機構改革,削減不必要人員,就難以達到鄉鎮機構減人減支、農民減負的目的。但現實推行的政府機構改革從中央到地方名義上已基本完成,從上到下政府機關工作人員層層分流非常順利,而到縣及以下鄉鎮機構人員再難分流了,或者名義上分流出去了但仍然要拿農民負擔的工資。因此,如果不徹底把這些人從政府職能部門剝離掉,政府機構改革成果難以鞏固,稅費改革也難以推進,從長期來看,即使把“蛋糕”做大,而切分“蛋糕”的人有增無減的話,不能保證從根本上提高農民收入。經驗證明,只有增加農民收入,才能擴大市場,國民經濟才能穩定發展,“無農不穩”就是這個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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