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教學質量評價是高校教學質量監控和保障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當前,地方高校面臨向應用型轉型的機遇和挑戰,深入開展教學質量評價改革是有效促進轉型的重要抓手。傳統的教學質量評價存在評價內容重知識輕能力、評價方式過于封閉、評價重結果輕過程、評價指標缺乏針對性等問題,轉型高校必須要改變當前以知識為本的評價體系,建立以能力培養為本的教學評價體系,實現評價主體多元化、評價方式多樣化、評價指標科學化。

關鍵詞:轉型高校;教學質量;管理;評價
隨著我國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國家對于應用型人才的需求持續增長。2014年5月,國務院出臺《關于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提出“引導一批普通本科高等學校向應用技術類型高等學校轉型,重點舉辦本科職業教育”[1]。2015年10月,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和財政部聯合出臺《關于引導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應用型轉變的指導意見》(下稱《轉型意見》),明確了地方本科高校轉型的方向與路徑。地方高校深入開展教學質量評價改革是有效促進轉型的重要抓手,系統的、有效的教學質量評價能夠保障學校的教育教學活動在預設的目標下進行,從而促進高等教育實現經濟效益的最大化。
一、高校轉型發展對教學質量提出新要求
轉型發展對高校教學質量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根據《轉型意見》以及相關文件精神,具體總結為以下三個方面的要求:
(一)教學質量管理要走向多樣化
高校轉型的一個重要標志就是由以往的相對趨同和單一的人才培養模式向多樣化的、能夠體現應用技術人才特征的人才培養模式轉變。新的人才培養模式要根據社會的實際需求,深層次論證人才培養目標,合理安排課程體系,以培養適應地方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各類復合型人才。這對轉型高校的教學質量管理體系提出明確的要求,即必須根據多樣化人才的培養需求,構建多樣化的教學質量管理體系,并達到覆蓋校內外各教學環節,針對不同的人才培養模式實行不同的教學管理方式。
(二)教學質量標準要突出應用導向
教學質量標準是人才培養質量能夠實現科學化和規范化的準則。轉型試點高校的教學質量標準在設計、制定和評價等方面都與普通高等院校有所區別。普通高等院校人才培養質量標準注重評判理論知識教學效果,而轉型試點高校人才培養質量標準既對理論知識進行評判,又注重對專業實踐能力的評判。由此可見,轉型試點高校要以應用型人才特點為依托,凸顯應用導向,注重強化實踐環節在整個教學質量標準中的地位。
(三)教學質量管理隊伍要實現結構優化
根據《轉型意見》要求,轉型試點高校要建設現代大學制度,支持相關行業和企業積極參與到高校的專業建設、課程管理和人才培養中。這就要求轉型試點高校要改變原有的封閉式的培養路徑,逐漸走向產教融合和校企合作的`發展道路。要根據人才培養需要,積極吸納經驗豐富的企業專業技術人員參與教學質量管理,優化教學質量管理隊伍的結構,從而為培養高質量的應用型人才提供保障。
二、轉型高校教學質量評價的現實局限性
正規教育知識的傳遞能夠通過三種信息系統得到實現:課程、教學和評價。課程規定可以把什么看作是有效的知識,教學規定什么可以被看作是有效的知識傳遞,而評價則規定什么可以被看作是這些被講授的知識的有效實現[2]。傳統的教學質量評價過于遵循統一標準而忽略個體差異,不注重學生的實際發展,在教學質量評價內容、指標設計和評價方式等方面都不能很好地適應轉型高校改革和發展的需要。
(一)評價內容重知識輕能力
受傳統教育思想的影響,以往的教學質量評價內容過于單一,多以知識作為評價標準而忽略了對學生能力標準的考核。在這種模式下,教學質量評價往往通過考核教師的教學態度和教學方法以及學生的考試成績來得出評價結果。學生在考評成績的激勵下,對于知識性的問題憑借單純記憶或積累的考試經驗就可能會取得優異成績,而實際上缺乏對知識的理解和運用,這種考評方式并不能真正培養學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能力。
(二)評價方式過于封閉
當前轉型試點高校對學生學業能力的評價主體以任課教師為主,形成同一個教師貫穿教學、考試和評價整個過程,考評方式過于封閉和單一,難以保證考評的公正性和公平性。同時,這種由學校內部評價主導的考評機制,容易忽視企業對應用型人才的實際需求,評價體系與實際操作相分離,難以發揮考評的導向功能和調控功能。對教師教學效果的評價,一方面未能體現出教師的主體地位,教師缺乏自我評價;另一方面,評價主體與教師缺乏交流,教師本身對于評價指標體系及評價方法缺乏知情權,可能會導致教師與評價主體之間存在沖突與矛盾,致使被評價教師對評價結果的接納程度較低,難以促進教師改進不足,最終教學質量評價難免流于形式。
(三)評價重結果輕過程
目前,轉型試點高校的考評模式在多數情況下安排在課程結束時舉行一次筆試,筆試成績的比重在總成績中占60%以上。由此可見,課程成績最終將由期末成績決定。這種評價方式的弊端在于,學生存在僥幸心理,在平時不注重學習積累,而將希望都寄托于一次考試上,這違背了學習需要循序漸進的基本規律。這種輕過程重結果的評價方式難以促進學生及時鞏固所學知識,在日后的工作中也難以將知識轉化為實際操作能力。(四)評價指標缺乏針對性隨著高校的不斷擴招,高校的教學班級容量過大,在制定評價指標時,一些高校出于節省資源的考慮,在全校適用一套通用的評價體系,盡管有利于操作,但造成課堂授課壓力過大,授課教師受到客觀因素的影響難以根據專業的特點做到因材施教,在教學效果的考評中只能采用統一標準來考察學生的學業水平。這種缺乏針對性的、單一的考評方式,不僅難以體現學生對知識掌握的真實情況,還可能扼殺真正用心思考的學生的創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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