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林業科技推廣創新激勵機制現狀

1.1林業科技推廣機構及人才隊伍現狀
1.1.1機構設置情況除市級林業科技推廣站外,昆明市現有8個縣區(東川區、西山區、官渡區、呈貢區、嵩明縣、宜良縣、富民縣、石林縣)建立了林業科技推廣站。116個鄉鎮中,保留鄉鎮林業站47個,合并農林水綜合服務中心69個。除昆明市林業科技推廣總站和東川區、富民縣、呈貢區林業科技推廣站有技術人員外,其他縣區雖掛有推廣站牌子,但人員編制幾乎為混合性編制。
1.1.2專業技術隊伍現狀1)數量:昆明市林業系統共有林業專業技術人員793人,其中正高級工程師4人,占專業技術人員總數的0.5%;高級工程師36人,占4.5%;工程師360人,占45.4%;助理工程師及以下人員393人,占49.6%。2)分布:占昆明市專業技術人員總數81.6%的專業技術人員分布于縣鄉級,其中97%為初、中級職稱人員,高級職稱人員僅占3.0%。而中、高級專業技術人員主要分布在市級,高級職稱人員占專業技術人員總數的比例為縣鄉同比的4.3倍。3)學科帶頭人:昆明市林業系統擁有一支科技創新團隊,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人員1人,云南省有突出貢獻優秀專業技術人才1人,昆明市有突出貢獻優秀專業技術人員5人,昆明市中青年學術和技術帶頭人3人,后備人選4人。
1.1.3林業科技推廣技術人員的需求及特點林業科技推廣技術人員主要從事林業實用技術研究和推廣示范、提供技術咨詢和服務等活動,是提高林業核心競爭力的主要貢獻者和林業科技推廣示范的主力軍。與一般林業員工相比,其在個人素養、心理需求、價值觀念及工作方式等方面具有特殊性:
1)個人素質較高,普遍具有林業專業特長,且樂于學習,能自主更新知識;
2)成就欲望比較強烈,渴望通過主持或參與林業科技推廣項目展現個人才能,不斷完善發展自己,實現自我價值和社會價值;
3)工作結果注重事業成果創造的社會價值及相應的成果獎勵,如同行評價、學術聲譽和影響、社會尊重和榮譽以及科技推廣創新獎勵等。
1.2林業科技推廣創新激勵機制現狀
目前昆明市林業科技推廣創新激勵機制主要體現在薪酬體系、職務晉升制度、考核制度及工作任務等方面。
1.2.1薪酬體系林業事業單位現行的薪酬管理制度按照“政事分開”和分類管理原則設置。林業專業技術人員實行專業技術職務等級工資制,包括專業技術職務工資和績效工資2部分。績效工資是工資構成中活的部分,與專業技術人員的實際工作數量和質量掛鉤,人事主管部門負責對各級林業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配實行總額調控和政策指導。
1.2.2職務(職稱)晉升制度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按照《云南省林業工程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條件(試行)》的有關規定執行。資格評審制度體現公平、公正原則。各級評委會只負責評審任職資格,聘用由各單位根據崗位設置及空缺情況決定,實行評聘分開制度。
1.2.3考核制度林業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考核的內容包括政治表現、職業道德、工作態度等(定性)和專業技術水平、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定量)方面,考核的重點是以崗位職責和年度工作任務為依據的工作實績。考核結果作為職務晉升、聘任、薪級工資升檔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等的重要依據。
1.2.4林業工作任務目前林業科技推廣單位的工作任務主要是完成通過自上而下制定的工作計劃,以上一級行政主管部門下發的工作任務為主。由于基層單位林業科技推廣技術力量相對薄弱,大部分的工作只能偏向于生產任務類。
2林業科技推廣創新激勵機制存在的問題
2.1基層機構不健全,混崗使用現象突出
基層林業科技推廣機構直接面向林業生產一線,是林業各項工作的落腳點,在林業科技推廣體系中是十分重要的一環。但目前昆明市縣一級林業科技推廣機構建站率僅為57.1%,全市116個鄉鎮中林業站保留率僅為40.5%,且鄉鎮林業站的人、財、物均隸屬于鄉鎮政府管理,林業站大部分工作主要按鄉鎮政府安排從事行政管理,沒有時間和精力開展林業科技推廣工作,發揮不了生產一線的指導服務作用,更談不上高科技含量林業技術的成果轉化,上級林業主管部門對鄉鎮林業站僅是歸口管理,對其林業工作無法考核,出現管理工作上的斷層現象。
2.2人才結構不合理,分布不均衡
林業專業技術人員結構不合理,結構比例為高∶中∶初=1∶9∶10,與國家對林業行業的結構比例1∶3∶6相比較,高級專業技術人才占比較小,高、精、尖人才稀少。且中、高級專業技術人才大多集中在市級事業單位,縣、鄉級則以中、初級技術人員為主。特別是很多鄉鎮基層一線林業站技術人員嚴重缺乏,技術服務力量薄弱,導致無法開展林業科技創新成果的推廣應用。
2.3人才隊伍基礎薄弱,創新能力不強
市級林業科技領軍人才缺乏,高級職稱人數僅占5%。據不完全統計,“十五”以來昆明市共選拔和培養中青年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及后備人選510名,林業系統僅有7名,占1.3%;農業系統18名,占3.5%。全市有科技創新團隊40個,林業系統僅1個,占2.5%。人才隊伍基礎薄弱,導致開展項目研究及推廣的創新能力不足。
2.4人才培養機制不健全,知識更新不足
目前只有市級學術技術帶頭人及后備人選有專門的培訓計劃及經費,且大多集中在市級單位,難以全面實現知識更新。基層機構普遍存在10多年沒有進人,且經常面臨抽調、借用人員現象。鄉鎮之間、縣鄉之間交流難度大,培訓時間少甚至沒有再學習、再培訓的機會,知識更新速度遠遠跟不上現代林業發展要求,導致知識老化、觀念陳舊、缺乏創新意識和能力。
2.5平均主義傾向嚴重,長期激勵不夠
由于全市高度集中統一具有剛性的工資制度、標準和政策,在事業單位最重要人的因素方面管的過寬、統的過死,導致分配上嚴重的平均主義。唯一用來與專業技術人員工作數量和質量掛鉤占工資30%的獎勵性績效,基本上都是待年終考核后按各自標準計算出來的金額兌現,這種以資歷論薪酬的分配方式使按勞分配成為表面形式,績效與經濟脫節,無法體現專業技術人員的實際價值,更無法調動其積極性和創造性,使薪酬的激勵機制幾乎失去作用。
2.6工作定位不明確,考核評價制度不完善
目前林業專業技術人員的考核標準尚缺乏科學的依據和方法,考核內容還沒完全建立在公平、公正的基礎之上,激勵機制欠完善。特別是事業單位實行評聘分開后,由于缺乏專業崗位履職聘后管理,一方面部分專業技術人員沒有在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但為了解決矛盾、平衡關系,仍然聘用在崗。另一方面由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沒有明確的科研及成果推廣任務,加之本人不重視學習,主動性、研究能力不強,導致缺乏從事林業科技項目研究及推廣工作創新的動力和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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