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安全責任承諾書1
加強對學生的教育、管理和保護,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充分發揮學校、家庭共同教育、管理的功能和作用,根據《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特提出以下規定,請學生及家長嚴格執行,家、校齊心協力共建平安校園。

1、學校嚴禁打架斗毆、酗酒鬧事、敲詐勒索、小偷小摸、賭博,違者將從嚴從重處理。
課間做有意義的活動,嚴禁奔跑、打鬧;與他人發生爭執、摩擦時,應及時報告班干部或老師,嚴禁罵人、打架。
2、嚴禁學生擅自離校,離開校園必須向班主任請假,并出示出門卡(班主任親筆寫的出門條),不得進入舞廳、錄像室、網吧、游戲室等營業性娛樂場所。
3、上微機課、音樂課、實驗課、體育課,應提前兩分鐘在課代表的組織下,整隊靜靜前往各專業教室或操場。
4、嚴禁在校園、樓道、教室等場所進行危險性游戲、操作或攀爬;嚴禁攀爬建筑物或其他設施等。
嚴禁在江河湖泊等水域游泳,嚴禁在公路、鐵路上及其周邊玩耍。
5、嚴禁玩火玩電,嚴禁接觸、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嚴禁攜帶刀具、手機等非學習用品入校。
6、學生有事有病不能堅持到校上課,家長應及時和班主任聯系,嚴禁無故曠課,對曠課、逃學者將從嚴處理。
7、學生應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并服從班主任、科任老師及值日老師的管理,因非學校責任造成事故的,由責任人承擔一切責任,學校不承擔事故責任。
承諾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學校安全責任承諾書2
為了構建我校預防各種突發事件發生的長效管理機制,提高快速反應和處置能力,建立統一指揮、職責明確、運轉有序、反應迅速、處置有力的應急處置體系,最大限度降低突發事件的危害,確保我校全體師生及學校公共財物等的安全,加強保安崗位管理顯得尤為重要,根據我校實際,與學校保安簽定如下協議:
1、保安人員肩負學校安全保衛重任,要有高度的責任感,準時上崗,不得擅自離崗。
2、保安人員不得與他人閑談,及時做好來客來訪登記。
3、按時做好大門的開關工作,做到門開人在。
4、閑雜人員、推銷商品人員不得放進校。
5、放學后,檢查學校、辦公室內電燈、電扇、門、窗是否關好,發現未關,應及時妥善處理,并向學校值班人員匯報。
6、學生家長接送學生一律不得進入校園,確需聯系學校與子女等有關的事情需經學校同意后方能進入校園。
7、非放學時間家長需領子女出校門必須由班主任送至校門口,交待門衛后方可,非家長領學生出校門,必須由班主任確認,并報行政值周的領導同意后方可。
8、外單位機動車輛(含摩托車)未經學校批準,一律不得進入校園。其他為學校服務的車輛經學校同意后方可進入校園。
9、本單位教職工及其他使用的自行車、摩托車,進出校門時應提醒其減速行駛,并注意安全,車輛按規定的地方擺放整齊。
10、上班時間,大門上鎖,師生無特殊情況一律不得外出,確需要出校辦事者,需經學校同意方能外出校園;三餐時間作好通食生的審查工作,無本人出入證不得出校。
11、接待來訪人員,先問清事因,然后與被訪人員或有關人員聯系。經同意的,辦理登記手續,留下有效證件,方可進入學校。
12、上學期間,不允許學生離開校園。因病或其他特殊情況需提前離開校園的,必須有教師或家長陪伴,同時收好學生請假條,并作好情況登記,不允許學生獨自離校。
13、攜帶學校的公用物品出校門的,應有學校有關領導陪同或學校搬運私人大件物品的,應有主人隨行或得到主人允許。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放行。
14、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時刻注意進出校園的人員及值班室周圍的情況,并做好記錄。
15、保持值班室內外清潔,發現垃圾或丟棄物應及時清掃。愛護值班室內外的設施、設備,發現問題或故障,應及時保修,不得影響工作
16、保安人員如因工作失職,造成學校財產損失或人員傷亡,需承擔相應責任。
學校安全責任承諾書3
郎溪益華雙語學校“平安校園”安全承諾書為進一步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基本方針,加強“平安校園”建設,切實保障師生安全和學校穩定,創造良好的育人環境和治安秩序,現就做好學校安全工作鄭重承諾如下:
一、積極落實本單位安全工作責任,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各校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層層簽訂安全責任狀,把安全工作責任落實到具體責任人,確保校園一方平安。
二、確保安全資金的投入,按規定配備各種安全設施、設備。
1、做好學校校舍建設及治理安全工作。
不定期對校舍進行巡查和排查,如發現安全隱患,立即向上級教育局和鎮辦公室報告,根據相關程序及時處理。
2、做好師生消防安全工作。
對消防器材等各類安全設施定期檢查、更新;禁止學生攜帶煙花、爆竹、砸炮、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進校;實驗室、電教室要按照有關規定使用。
3、做好飲食中毒、傳染病、多發病的預防工作。
注重飲食和飲水衛生,防止食物中毒和各種疾病的發生,通過各種形式的宣傳和保障措施,保證師生飲食安全。
4、做好校園治安治理和維護財產安全工作。
重視學生宿舍、圍墻及學校供水、供電等配套設施的安全排查工作。
對重大危險源和易發生事故的重點部位實施有效監測、監控。
5、做好集體活動安全工作。
組織學生參加集體活動,一定要事先經學校負責人研究,做出周密謀劃,嚴格組織,并有學校負責人或教師帶領。
三、定期開展安全知識教育培訓,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制定各類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若學校發生重大事件須立即根據相關程序向區教育局和區有關部門報告,同時,負責人要妥善處置,預防事態進一步擴大,不得謊報、瞞報、錯報。
四、要求全體教師轉變教育觀念,改進教育方法對比,嚴格禁止諷刺、挖苦、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堅決杜絕由此引起的學生出走、精神失常等事件發生,切實保護學生心理安全。
承諾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shiyongwen/153121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