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手抄報大全
2005年10月26日,聯合國大會邀請會員國和國際社會確認每年11月第三個星期日為世界道路交通事故受害者紀念日,以適當體恤道路交通碰撞事故受害者及其家屬(第60/5號決議)。
起源
全世界每天有3000多人死于交通事故,10萬人因交通事故受傷。人們為此付出的代價—人員損失、精神創傷和醫療耗費—無法計量。公眾已經給予其它災難的受害者以關注,而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卻急需這樣的關注—紀念日就這樣應運而生了。紀念日也對參與事后處理工作的人員表達感謝,這些人員包括消防員、警察、救護員、醫生、護士和律師等。
世衛組織和聯合國道路安全協作機制鼓勵世界各國政府和非政府組織紀念這個日子,籍此提醒公眾關注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的后果和代價,以及為預防這類事故所能采取的措施。
意義和影響
2005年10月,聯合國大會通過了一項決議,呼吁各國政府將每年11月第三個星期日作為世界道路交通事故受害者紀念日。以此作為一種手段,緬懷道路交通事故受害者,并關注受害者親屬所處的困境,他們必須應付悲慘事件所造成的情感后果和實際后果。
秘書長潘基文表示,約90%道路交通事故死傷人數發生在低中收入國家。大部分受害者是行人或騎自行車和摩托車者。如不采取緊急行動,到2030年,道路交通傷害將成為第五大死亡原因。讓我們承諾最大限度地減少道路交通事故死傷人數,以便追求公平和可持續的未來。
交通安全是一門“5E”科學。所謂“5E”是指:法規、工程、教育、環境及能源。
(1)法規
在我國,“法規”是指維護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的交通規則、交通違章罰則及其他有關交通安全的法律等。交通法規是交通安全的核心,貴交通安全起保障作用。交通法規必須具備三大條件:一是科學性;二是嚴肅性;三是適應性。
(2)工程
“工程”是指交通工程,它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一是研究和處理車輛在街道和公路上的運動,研究其運動規律;二是研究和處理為使車輛達到目的地的方法、手段和設施,包括道路設計、交通管理和信號控制等;三是研究和處理為使車輛安全運行而需要維持車輛與固定物之間的緩沖空間。
(3)教育
“教育”是指安全教育,包括學校教育與社會教育兩種。學校教育是對在校學生進行交通法規、交通安全和交通知識的教育;社會教育是通過報刊、廣播、電視及廣告等方式,廣泛宣傳交通安全的意義和交通法規,同時對駕駛員定期進行專業技術知識、守法思想、職業道德及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教育。
(4)環境
“環境”是指環境保護。在發達國家,80%以上的噪聲污染及廢氣污染是由汽車運行造成的,因此,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是道路交通環境保護的最重要措施。
(5)能源
“能源”是指燃料消耗。汽油、柴油的大量使用,造成不可再生資源的大量消耗,給人類發展帶來影響。交通事故與能源消耗的關系一直是發達國家研究的一大熱點。
交通工程是交通安全的基礎科學,一切交通法規必須以交通工程為科學依據,一切交通安全對策和設施必須以交通工程為理論基礎,交通安全教育必須以交通工程為指導,環境保護和降低能耗必須以交通工程為分析依據。這就是交通安全法規、工程、教育、環境和能源之間的關系。
一、進一步加大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交通安全常識的宣傳力度。
1、是要努力拓寬宣傳渠道,多方面、多方位開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結合各類交通事故案例,以案說法,對日常交通違法行為要及時曝光,切實增強廣大市民和機動車駕駛員的交通安全意識。
2、是要深入開展交通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提高人們的守法意識。把《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傳教育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針對不同單位、不同人群,開展有針對性的宣傳教育活動。要組織、督促、指導各機關、單位、街道、社區開展交通法規宣傳教育,培養廣大人民群眾自覺守法、文明交通意識。要進一步強化對中小學生的宣傳教育,使他們從小樹立遵守交通安全法規、注重交通安全的觀念。新聞媒體也要利用案例剖析、公益廣告等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大力宣傳、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道路交通安全知識。
二、加大對騎車人和行人的交通管理,不斷提高他們的守法自覺性和交通安全意識,凈化交通環境。
努力做到政府嚴格執法、社會組織自律和公民自覺守法的有機結合,形成“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新格局。
三、開展《珍視生命,善待生命,文明行走在都市》活動。
利用市民學校、宣傳欄、電視、廣播等宣傳媒體,在廣大市民中,重點是在市場經營人員、外來務工人員和流動人員中,宣傳“文明行走在都市”活動的意義,開展“文明行走、做文明市民”的實踐活動, 提高廣大市民和未成年人珍視、善待生命,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規,做一個文明行走的好市民,為城市文明建設作出應有的貢獻。
四、進一步加強交通標識的設置工作。
加強調查研究,廣泛征求群眾意見,科學合理地設置交通標識及交通設施,在危險路段、事故多發地段,設置醒目的告示牌、警示牌,警示機動車駕駛員要謹慎駕駛,注意安全。
五、調整不合理的交通信號設置,促使交通設施設置規范化、人性化、科學化。
建議交通管理部門應對全市的交通設施進行一次大檢查,調整不合理的交通信號設置,多建立交橋、人行天橋、地下通道等設施,以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緩解交通壓力,要有適應城市中長期發展的戰略前瞻性,做好城市規劃,保證交通設置的科學性和合理性。
六、設立我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要求,建議政府盡早設立我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以利于交通事故中受傷人員的救治,促進社會的和諧。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sc/shouchaobao/426180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