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風”又稱門風,指的是家庭或家族世代相傳的風尚、生活作風,[1]也即一個家庭當中的風氣。家風是給家中后人樹立的價值準則。
家風的黑板報

家風特點
傳統家風特點
榜樣性
家風作為一個家庭或家族共同認可的價值觀,它的提出必須具有權威性和典范作用,亦即“榜樣性”。中國古代傳統家庭往往不是孤立的,它存在于宗族之中,日常行為受到族約的限制。族約的制定通常是由族內德高望重的長輩商討所得,里面蘊含了這些長輩日久經年的為人處世哲學,也兼顧了社會風潮和公平正義。這樣的族約無論是否以文字的形式出現,都有很強的“法規”性,家族內部成員出于對長輩的尊重和信任,會無條件地執行并延續下去。
然而,族約制定后,并不是一成不變的,它可能因為族內優秀成員的誕生而改變;亦或是家族優秀成員誕生后再定立傳世的家規、家訓。
比如,司馬光著《家范》,就是家族內優秀成員誕生而改變族約的例子。司馬光其遠祖可追溯到西晉皇族安平獻王司馬孚,其父司馬池官拜兵部侍郎、天章閣侍制(天章閣屬于翰林學士院,侍制是皇帝的藏書閣顧問。),這樣世代簪纓的詩書之家,定有家規、家訓。司馬光成為司馬氏一族的代表人物后,撰寫《家范》,系統地闡述了家庭的倫理關系、治家原則,以及個人修身養性和為人處世之道。至此,《家范》中的思想便成為了司馬氏的家風。
再如,山東諸城東武劉氏家族,就是家族優秀成員誕生后再定立傳世的家規、家訓。劉氏家族原本鄉里布衣,世代為農,是移民到山東的新家族。劉必顯是家中第一個進士,官拜戶部廣西司員外郎,晚年辭官歸故里,致力于子孫的教育,立下了“當官清廉、積德行善、官顯莫夸、不立碑傳、勤儉持家、喪事從簡”的家訓。
自清順治年間劉必顯中進士算起,至道光末年為止的近200年里,劉家連續7代,先后科考得中198人,其中進士共計5世11 人,舉人共計6世35人,七品以上的官員73位,出任知縣、知府、道臺、學政、布政使、巡撫、總督、尚書直至內閣大學士、軍機大臣者皆有,其中最為著名的便是劉統勛、劉墉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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