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有閑情逸志,翻看了《詩經》,觀察了實情。《詩經·召南·鵲巢》云:“維鵲有巢,維鳩居之。”喜鵲的窩讓斑鳩給占了去了。喜鵲在小鎮已絕跡多年,只有麻雀還在到處飛。且橫行霸道,經常霸占燕子及別的鳥類的巢。因此,我給這成語翻了個新,叫做雀占鳥巢。
沒想到這一改就改對了,鳩占鵲巢為哪般?利益!說白了,就是為了金錢。小鎮幾所學校大辦校中之校,蔚然成風。當初的什么“十一中”,后來又發展了什么“十二中”,我看什么“十三中”、“十四中”、“十五中”,就快要出籠了。為啥此業如此興盛,如日中天,原來有利可圖。這些校中之校,招的都是捐資生,校方可以大把大把地把白花花的銀子收入囊中,何樂而不為呢?
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校方搞點經濟收入,那是情有可原的。然而賺錢賺紅了眼,發財夢做昏了頭,那就有點不近情理了。為了賺錢竟然讓校中校住起了高樓,占去了華居。而正規學校卻被擠到了危房、大棚、實驗室里。冬冷夏熱且不說,一個危險就非常讓人擔心。鳩總不是鵲,長此以往,小鎮就別企望喜鵲登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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