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生下十天時被人抱走的,三十多年沒有見過親生母親的面。那年我在鄉里工作,去一個叫曹莊鋪的村子蹲點,沒想到這個村的村主任,竟是我親妹妹的公爹。我在他們家吃飯時,妹妹把我被抱走的經過講給我聽,妹妹要和我相認。
說實話,我早就知道我的親生父母是誰,但我始終沒有相認的想法。一是怕傷了養父母的心。二是我很怕我的養母。她從小就對我實施高壓,疼也疼你,但絕不讓你有半點違背她意愿的語言和行動。我怕一旦相認,家里會失去平靜。我覺得,我的一切行動都在養母的監視之下,所以自己盡管孤獨,也不敢有和家人來往的想法。和三妹的巧遇,打亂了我的陣腳。經常和村主任研究工作,常常被叫到家里吃飯,妹妹哥哥長哥哥短地和我說話,我無法拒絕,只好默認。和妹妹相認后,母親早就想見我,可我一直不敢答應。
和親生父母相見,是一個偶然的機會。那時,為了生活我偷著做小買賣。就是從石家莊販回毛線星期天騎車到外鄉的村莊去賣。一次,我賣毛線來到母親所住的村子。實際上,也是為了趕在中午在二姑家吃飯。二姑是養父的妹妹,就是她把我從母親身邊抱走,送給養父母的。這個村子是我常來常往的地方。二姑和兒媳關系不好,兒媳有精神病,病一重就會打婆婆,二姑常常被兒媳打得頭破血流,不能起炕。每當這時,我就得趕著毛驢拉的平板車,把二姑接到我家,一直將養個把月,等傷好徹底,身體強壯才送回去。養父母和二姑感情很深,我這樣做是為了讓他們高興。我知道生父母和哥哥的住處,但不敢見他們,每次來都是繞開他們的門,悄悄接了二姑走。這次我用自行車帶著毛線,鬼使神差竟走到生母門前叫賣,不一會兒,從院里走出三個人來,一個年輕女子,一個老頭和一個老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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