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散文日記 篇1
遠處春燕低飛,飄雨的日子是筆尖下的所有回憶,收集那么多的溫柔,在春花秋月里落霞余溫。

賞細雨初歇的清新,在清寂中聽云水禪音,擁一片花香憶在心底,書寫深刻的本真,一花一草生成無限蔥蘢,平淡的皆成寫意。生命的年華已喧囂在黃昏,一種可以沉靜,可以沉思的顏色,那是憂傷的底色,一場可以在煙火里萌生的恬靜,時光的溫和還是那些千千結,終會在煙火的浩蕩里,平淡寂寞著離別。
擁一片陽光在心底,人生便沒有陰雨天。共度山河與明月,我想忘卻了太多,關于愛,關于情,關于恨。
穿行在晨與暮之間,去聽雀鳥齊鳴,黃昏有云,是絢爛的色,逆影里都是那么孤寂的寧靜。
看往事濺起飛塵,落霞與孤鶩齊飛,花開花落,雁來雁回,雨迢的風聲只是想最好的記起,回憶已經入骨,朝陽中沐浴,晚霞里沉醉,如果說生命是一首歌,那么,輕盈奔波的腳步賦與陽光同行,唯有初遇的馨香。
歡笑漸涼的寒意,低語淺淺的傷感,愛情是怎樣的逝去,又怎樣步上群山。神色柔和,穿行日出與日落,將韶華傾覆散作人生與生活,愛那即將逝去嬌嫩的笑臉,愛那些回憶沉淀在生命的每一天,指縫里寫昨日的故事。
淺顯易懂的心事,于淺笑里花開花落,那么多的碎碎念念,也便穿于歲月深處,撿拾大大小小似曾相識的過往,把哭與笑滲入骨髓,終究傾盡了一生去背負。
經典散文日記 篇2
寂寞已無處躲藏,愛戀已融入了生命,有很多想念,還沒來得及講,有很多回憶,還沒來得及寫上,年輪便這么發黃,蜷縮在內心深處,匆匆的只剩平淡的憂傷。該如何去想象的變化,殘忍的看著年華一寸寸的凋謝,一寸寸的干枯,卻無能為力,也無法抵擋。
青翠欲滴的時光仿佛還在昨天,燦爛的笑臉,風鈴般的聲音,仿佛握在手中不曾離去,行走在人海里,只看見華麗的軀殼,不知道心藏在了哪里,哪里還有心的熱度,那些美好啊!怎可一眨眼,就縱橫了青春?
雨聲竄入了我的城,悠悠長長的余韻,在我的光陰里隱忍流浪,無從捕捉。那些燦爛的光環,字里都有柔情,只是已經不記得,它也去了哪里,該讓我如何找尋?
想起文學家林語堂對人生的感慨:讓我和草木為友,和土壤相親,我便覺得心滿意足,我的靈魂很舒服地在泥土里蠕動,覺得很快樂。無可厚非,他徹悟的人生感觸,把心和靈魂也安逸的那么干脆徹底,如果我的心也可自選隨意,那我的靈魂也會沿之行走,徹悟干凈。
愿我今生,得已靈魂的灑脫,一生便不再悵惘,圓滿的人生,滿世界都是菩薩的微笑。
門外的迎春花開了,轉眼又要落,冷絕的影子不識得,轉眼凡塵都隨風去,時光清靈,我也安好。
筆尖里的故事還曾回首,剩下的回憶都是枯萎的線索,四月雨念,獨品清歡,把深藏的心事藏好,一紙點綴,輕輕的,輾轉在年華里,把歲月走過,無風無雨,靈魂也安逸的灑脫。
經典散文日記 篇3
清晰地記得十九歲以前我可以說是沒記過什么日記,雖然老師也要求記日記但那只是為了應付學習。正真愛上記日記是二十六年前弟弟出了車禍以后的事了。記日記的人一般心中都有不愿別讓別人知道的秘密,因而,記日記的人也最不希望有誰來偷看。
我也記得有本日記本的扉頁清楚地寫著:春不到,花不開,偷看日記不應該。偷看別人的日記也是不道德的,但在我的記日記二十多年里,卻有幾次日記被偷看的事。那時就像傷疤被人揭去一般難受,又難忘。
一九八六年四月二十日,我的日記被同學偷看了,不想讓別人知道的秘密再也無處藏身。那時我單戀著班上的一個女孩,隨后才知是一場誤解而讓我初開情竇,我不知這件事對我是好是歹,因為一個同學的偷看,并且又讓同宿舍的幾個同學知道了。之后我的一個要好同學為了幫我走出那片泥淖,約那女孩向她說出了我對她的情愫。雖然隨后幾年我依然在那情網中不能自拔,雖然我不知道,如果那秘密一直能保持到現在或更長時間會是什么樣的結果。但那時日記被偷看對我來說也可以說是一種傷痛。
我也清晰的記得一九九二年四月的一天,日記被我的單位的同事偷看,并且被撕去。那時,我在供銷社一門市部賣糖煙酒,四月二十三日上午去理發,臨走前也沒想到把日記放起來,理發時才想起他會看我的日記,但我也沒法再回去放了,隨他看去吧。理完發回去時,看到日記本放在書上我就知道日記被偷看了。
隨后他開始講他的道理;講賣煙酒多出的錢,給他的同學彌補賣虧的酒;講他扣《遠方》煙的七十元錢,說是以前老范等一起招待人花了不少錢的事;講他看了日記后的氣憤;說我把他倆寫在日記中是有意的,想讓經理知道;說我寫的近乎遺書話是他們逼的;說他這兩年來的所做所為也對得起我
他既然看了也好,不然也不會有今天的解釋。之后,我說:把那撕了的日記還給我吧,你也看了也解釋了,我也明白了,給我讓我把這四頁日記燒了。我可以燒了那幾頁日記卻燒不去那一段日記被偷看被撕去的歷史。撕掉的幾頁日記,我也無法完整的補充寫下,即便不去補充,什么時候看到這不連貫的日記時,也會想到這段難忘的記憶。他還說我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他偷看同事的日記,并且撕毀。
稱得上君子所為嗎?這是侵權!我即便寫了他的壞話,也只有我自己知道,也只是宣泄一下心中的郁悶。并沒危害他,也沒給他造成什么負面影響。但他的作為卻讓我不齒。我找不到可以信賴的朋友而把想說的話寫在日記本里,這有罪嗎?何況我的日記又不是公開的,也不準備公之于眾。事情已過去近二十年,我也不想多說什么。只是想說每個人都要自重,自重才會贏得他人的尊重。這事之后,沒想到四年之后,又發生一件我的日記被偷看的事。
結了婚以后妻子知道我有記日記的習慣后,好奇心驅使她不知偷看了多少回我的日記。有時她會覺得看我的日記是一種享受,但也有因偷看了我的日記而與我生氣,致使夫妻冷戰多天,形同路人。知道了她會偷看我的日記之后,我又失去了一些樂趣。
因為我無法再隨意宣泄我的苦悶、我的快樂、我的所思所想。夫妻之間許多時候,也有無法無話不說的時候,那也多是考慮到對方的不理解,說出來怕影響夫妻關系的和諧。自己的苦衷,自己的喜怒哀樂有時只能獨享。自己的一些行為說出來怕對方接受不了而生氣,那時只有寫在日記里。
日記只是日記,不是小說,只是個人的思想的真實流露,日記是個人心靈的自由空間,只有在那里自己才可以無話不說,做一回真實的自我。每個人都應尊重他人的這一心靈樂土。也請人們尊重每個人的這片心靈凈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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