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干部,工作幾十年,調動幾個單位,搬幾次家是常有的事。然而,到了晚年憶起此事,余味十足,感慨萬千。搬家隨著人的變遷,生活質量好像芝麻開花節節高。
初到工作崗位,是在20世紀50年代。剛出學堂門的小伙子,哪里還有家,幾個人住一間房,就感到不錯,無憂無愁,追求是上進,要做的是工作。當時,對“家”的概念說不清、道不明。
隨著工作上了軌道和年齡的增長,好像成熟了許多,看到別人有了家,親親熱熱過日子,和和美美來生活,真有點羨慕,夢想也要有個家。直到20世紀60年代,我與老伴結婚,組織上分配我一間房,這才開始有了門戶。對外說成了“家”,實際上什么都沒有,一切都是“公家”的,怎么算有家呢?!真正算上有了家,還是我老伴生下第一個孩子。那時,我在縣里工作,因受條件限制,公家沒房住,只好到街上租了兩間,一家三口,單起爐灶。三年困難時期,形勢有變,我老伴下放到農村任教,于是有了第一次搬家,從城里搬到鄉下去,雖沒有什么東西,但也有不少零散日用品,一輛板車足夠了。農村學校缺乏教師,對我老伴的到來非常熱情,學校安排兩間房,作為安身之地。我老伴是從農村出來的,她利用課余時間,在校附近挖了幾雙地種上蔬菜,還養幾只雞,除魚、肉要買外,其余都能自給自足。這樣一干就是七八年。
第二次搬家,是1971年由農村往城里搬。當時我在地區工作,老伴由于組織上照顧,也從農村調到城里任教,并分配我一套一室一廳一廚共衛(與另一家供用)房子,心中十分高興,尤其離老伴工作單位近,相當方便。我的工作較忙,常要出差,家里的事幾乎都要她頂著,再加上要管教幾個孩子念書,忙得不亦樂乎。那時,我倆工資都不高,小孩又多,一切都要置,日子過得緊巴巴的。但一家能在一起生活,也就苦中有樂了。過了四、五年,幾個孩子都長大了,房子很擁擠,實在不方便。經過申請組織上在地區老干所那里分配我一套二室一廳一廚的樓房,面積有60多平方米。當時有許多像我這樣的干部還沒分到,而我能有幸得到,感到十分滿意。于是,我們有了第三次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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