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過一段小故事:弟子問達摩:“如何才能變成一個自己愉快、也帶給別人快樂的人?”
達摩笑答:有四種境界,你可體會其中妙趣。要把自己當成別人,此是“無我”;要把別人當成自己,這是“慈悲”;要把別人當成別人,此是“智慧”;要把自己當成自己,這是“自在”。四種境界講明了人應該如何達觀的看待人生。
“無我”其實講得是無欲。人沒有欲望了,也就沒有私己之念,如此也就能夠超脫于名利,快樂的生活。當然,無欲不代表無求,而是講人的欲望不能超越所需,人只有求自己能夠得到,并且是需要的,才會無欲則剛,不陷入名利之苦。很多時候,人們為自己標定的目標太高,所謂一山望著一山高,總是想抬著自己,到達另一處高地,結果卻發現深陷名利的泥沼,不得自拔。人無攀比心,當無痛苦意。標準的制定,不能脫離實際,更不能好高騖遠,所取為生所必需,所需為生所必須,如此才能進入“無我”的歡樂境。
“慈悲”其實講得是人性。人性至善,則悲憫萬物。北宋大儒張橫渠有言:“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一個人的責任感可以讓人充滿了不斷前行的動力。任何的成功以及正義的堅守,其實都是責任感使然,這是人性之善決定的。人生而為人,當有所堅持。社會組織的構成基礎,就是在一個最大的道德公約數之下,約定俗成集合組建的。在這個集體內,人們必須遵循約定的道德。道德之上還有共同遵循的社會制度,也需要人們共同維護。如果一個集體內,人人沒有了悲憫之心,慈悲之念。滿足自己不管風雨,卑鄙取利不問報應。那么,這個集體就是非常壞的集體,當人們人人不知有別人,而只知道有自己,慈悲之念喪盡,快樂也就沒有了。個人、集體都是如此。有一句廣告詞說的話:“幫助別人,快樂自己。”此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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