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總在說希望自己可以成為一個幸福的人,但是幸福究竟是什么呢?沒有人能夠給出一個標準的答案。
如果假設有一百萬就是擁有了幸福,又或者只要身體健康我們就算是幸福的人,那么想要得到幸福就變得容易了,至少我們有一個明確的目標,區別無非就是我們用一年還是十年的時間才能得到幸福。
不過,也正因為幸福是一種無形的存在,我們才會在很多時候都覺得自己并不幸福,我們更愿意把愿望的實現當做是一種幸福,可是愿望一旦實現了,我們就會很快衍生出下一個愿望,然后就在這種無休無止的追求中忘記了幸福原本的樣子,我們就真的以為自己是不幸的了。
舉個例子,這么多年來,有一個話題一直在微博上經久不衰,就是我們究竟是要選擇在大城市里奮斗還是應該選擇在小城市里安分,大家各執己見。
其實,我們都看見了在大城市拼搏的年輕人中獲得成功的大有人在,而生活在小城市的人里買房買車,過上了幸福的小日子的人也比比皆是。可是,不幸福的人呢?同樣有。從大城市灰溜溜離開的人,適應不了小城市的人情世故來到大城市打工的人,他們都沒能如愿過上幸福的生活。
所以,幸福還是不幸福和城市有關系嗎?其實沒有關系,否則你告訴我,究竟哪一種選擇能讓你獲得幸福呢?誰都不知道答案,除了你自己。
在心理學上,對于幸福的研究,一直喜歡用主觀幸福感來作為切入點,而這個概念也是我迄今為止覺得對于幸福本身而言,最好的一種詮釋。
我們的生活大部分時間都是大同小異的,但是如何能在這種周而復始的生活中感受到幸福,就看個人自己的本事了。有的人吃著山珍海味,卻食不知味,而有的人卻能把咸菜稀粥喝出溫暖的感覺。有的人把加班當做是負擔,而有的人卻認為這是自己成長的機會。所以,幸福不幸福,不是沒有標準,而是根本也不需要標注,就看你是如何認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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