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釋義:自己不喜歡的東西(或不想要做什么),不要強加給別人。欲:想要,喜歡。施:施加,強加。
出處:《論語?衛靈公篇》和《論語?顏淵篇》。
糾改:原句表述的意思是正確的,但將“己”字改為“人”字,成為“人所不欲,勿施于人”,使之成為更具人性化的格言。
解析:
原句出于《論語》中的兩篇典文,是孔子經典名言之一,是處理人際關系的道德格言,也是儒家思想的精華。
為了證明原句表述意思的正確性,先假設幾句也是處理人際關系的句式來做比較,以利甄別。
1、己所不欲,強施于人。
此句意為:自己不想要的東西,自己不想做的事情,就強加給他人。這顯然是一種極端自私、專橫霸道的行為,與孔子儒家思想的“恕道”相違悖。如果社會上的人都將自己不喜歡的東西、自己不想干的事情強加給別人,則形成混亂的無政府主義狀態。
2、己之所欲,強施于人。
此句意為:自己想要的東西,自己想做的事情,強加給別人。此句實為古語“己所好者,而欲人之同好;己所惡者,而欲人之同惡。有諸己矣,而望人之同有;無諸己矣,而望人之同無。”的濃縮表述,其實也是一種自私專橫的行為。自古至今,某些官員就存在這種思想和行為,他們往往將百姓視為子民,視為牛馬,供其驅使,供其調教,這就是古代官員稱其施政為“牧民之術”,并且自稱“父母官”的緣由。而當今社會,此類現象屢見不鮮,某些官員的私人之欲代替民眾之欲、社會之欲,在自己職權范圍內,按照個人的好惡愛憎,追求私人政績,不顧民眾利益及社會利益,隨意發號施令,極盡折騰的能事。“己之所欲,強施于人”的行為若流于官員干部之中,則是封建專制的而非民主科學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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