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征文現已落幕,當時鄙人初來乍到,正好趕上,遂作一文參與,只是不才,未能嶄露頭角,拔得頭籌。如今回過頭來看看,可謂初生牛犢不怕虎,牛刀小試一次后方知自己猶如剛跳出井底的青蛙,眼下正是開闊眼界的時刻,至于獲獎與否已非最終目的。
毋庸置疑,每次征文皆能取得圓滿成功,這要歸功于舉辦方勞苦功高。而鄙人則一睹為快,大飽眼福,坐享其成。
征文,是一場文學盛會。平日里難得一見的佳作如潮涌至。鄙人雖非評委卻也盡數翻閱,雖目不暇接,卻也樂在其中。越是欣賞佳作,越是自慚形穢,相形見拙。憑肚子那點墨水參加征文實乃附庸風雅,即便榨干恐怕寫不出像樣的作品。真是不參加征文不知天高地厚。
鄙人自詡文癡,面對本次依舊如火如荼進行的征文,豈能不為之動容?只是命題征文向來是鄙人死穴,一無閱歷,二無豐富想象力。寫起征文來總是窮于應付,提筆冥想半晌卻也寫不出只字片言,無奈只好擱筆作罷。此種情形與學生時代的寫作文頗有相似之處。那時的作文課幾乎都是命題作文或半命題作文。然而,最令人頭疼的便是字數的要求。為了湊夠字數殫精竭慮。標點符號,省略號,書名號,破折號全搬出來盡量多占空格,若是還不夠數,就硬把反復啰嗦掰成是反復強調。學以致用就這樣被我發揮得淋漓盡致!只可惜重要的事情說三遍這話當時尚未流行,不然寫作文何至于落得如此窘迫。正因為當時寫作文愛以啰嗦充字數,久而久之養成了壞毛病,乃至在往后寫文章時總是以冗長著稱。越啰嗦越來勁,啰嗦起來一點也不含糊。怕是害他人看著看著就犯困,鄙人倒是成罪人了。
寫文章,鄙人只會剖析自我,以自身經歷所見所聞所感所熟知之事,加以強烈創作欲望,方敢提筆。倘若強行為征文而作文,總覺得違背初衷,寫出來的作品并非自身語言,沒有靈魂,味同嚼蠟。鄙人更不善于虛構撰寫,若是憑空捏造,必定破綻百出。寫作本身是件極為費神之事,當腦海萌生意念或靈感,必須牢牢抓住,還要組織文字詞匯在大腦中醞釀,甚至還要運用各種修辭手法等等。通常腦海一些蒙朦念頭因為不善表達付之筆端后令效果大打折扣。寫一篇文章有時文不加點,有時卻要絞盡腦汁寫上好些天。為此,鄙人只能用欲望去撰寫,達不到為征文而作文的境界,說來也慚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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