贖罪
第一次聽說《贖罪》是因為王翰濤的關系。
有兩句話在我判斷中是并列的。一為“當一個人敢用人格為另外一個人擔保,這兩個人都是可以完全信任的。”二為“當一個人很真誠地為其他人推薦某件東西時,那么被推薦的東西一定值得花時間的,哪怕也許最后你說了一句’有點無聊’。”
《贖罪》并不會讓你說“有點無聊”。
二戰的硝煙,年幼的過失,一生的追逐與等待,永不可能再實現的愿望。
類問我最大的感受是什么?
“應該是每個人都要看得起自己,不要以為自己無足輕重而放任自己做一些事說一些話,其實你所做的任何事情都可能對你周圍的人造成一生不可彌補的破壞。你呢?”
“當他得了敗血癥即將離開的時候他想:如果能夠再回到法國,他一定要穿上最漂亮最干凈的禮服和她一起在市內的公園里散步。我突然很想找個人穿上自己最好的衣服去坐城市里最高大的那個摩天輪。”類說。
人生
我的人生有點荒誕。
胡亞捷說王志文當年在學校里最喜歡玩鬧,最喜歡逃課,是全班最淘的小孩。那時的王志文以為那樣的他才是最舒服的他。后來畢業之后,走上社會之后,他也漸漸放緩了下來,不茍言笑,精于事物,那樣的他或許比學校里的他更為舒服。
人總在尋找著自己一生的定位。
初中時,我在所有人眼里都是可以被忽略的那個,任何沒有人愿意做的事情,他們總會讓我去做,你把我比喻成最沒地位那個也行,那時不流行“賤”這個詞,如果有的話,我想我那時的位置甚至連用“賤”形容的資格也沒有。
高中時,他們開始叫我“小表弟”。他們以及我自己給自己的定位是“小表弟”。說任何話都可以不負責任,肆無忌憚地揮霍,仗著父母的關系,在同學與老師眼里游刃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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