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桌上放著一份報紙,上面刊登著我撰寫的商業軟文,滿紙空洞、矯揉的文字。我坐在沙發上注視著那張報紙,竟然鄙視起現在的自己。我突然覺得曾經那個瘦瘦的夢幻少年被現在的酒肉脂肪埋葬了。我的腦海里也浮現起許多年前的一份報紙,那黑色的鉛字帶著淡香飄然而來。
那是許多年前的事了。那年我十三四歲,在故鄉魯灣上初中。那所學校格外簡陋,沒有餐廳,沒有圖書館,竟然也沒有籃球場。學生們除了學習、吃飯、睡覺之外便是在操場上跑步、打乒乓球。我那時候是個身材瘦弱、靦腆內向的少年。我唯一的愛好就是在日記本上胡涂亂抹,寫點殘詩雜文什么的。我只是覺得跑步、打兵乓球是身體的運動,而寫東西是心靈的運動,兩者都是樂事。那時候我有一個夢想,就是長大后要成為一名作家,讓自己寫的文字變成報紙和書籍的鉛字傳遍大江南北,于是我總是在我的日記本上反反復復寫“魯迅”“巴金”“老舍”“列夫?托爾斯泰”“海明威”等我所知道的幾位大作家的名字。現在想起來,覺得十分好笑,笑過之后就惘然若失。
當時除了課本與漢語詞典之外,我幾乎沒有課外讀物。偶然語文老師會帶來一本薄薄的《中學生閱讀》讓同學們看,像是一塊鮮肉拋到了饑餓的狼群里。我根本搶不到手。那時候我的作家夢十分強烈,常常伏在課桌上苦思冥想如何成為一名作家。那時候我覺得假如想成為一名作家,就必須多看書識字,這樣才能洋洋灑灑寫出文章來。于是,我將語文課本中的每篇文章背誦得滾瓜爛熟,熟記每段文字,可是覺得這些內容還遠遠不夠。我盯上了桌子上的那本厚厚的漢語詞典,翻了翻一共一千七百多頁。我決定要熟記詞典,還簡單制定了一套計劃。每天熟記十五頁,一年下去可以將這本漢語詞典熟記三遍。吃飯的時候我啃著饅頭翻閱詞典,一只手在作業本上寫寫畫畫;晚自習結束之后教室熄燈,我將詞典帶到宿舍去,趁著門燈朦朧的光線看著密密麻麻的漢字;周末的時候我將漢語詞典帶回家,抽空就看幾眼。一年下去,那本漢語詞典已經破損得面目全非。很多陌生而美麗的漢字與詞語裝進我的頭腦,讓我覺得自己離作家夢更近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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