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里士多德說,語言使我們成為人。人作為復雜的主體,不可避免地是內在活躍或充滿活力的,而人的話語行為又是這種活力的重要組成部分。語言既要滿足人們進行公共交流時所需要的社會約定性和某種語法規律,又要有語言表達式在形式上的靈活性,即人們所說的一句話,百樣說,因為這就是語言的基本特征。自然語言邏輯,也稱語言邏輯,它既是邏輯回歸于自然語言的結果,也是一門現代邏輯分支。盡管自然語言和形式語言之間有著明顯的差異,但這并不能夠證明自然語言是有缺陷的,而只能證明,人們對于自然語言的分析還不夠充分,或者說,人們對于邏輯的形式化方法的理解還不夠充分,換句話說,這是人們對于語言和邏輯之間的關系的了解,還不夠充分。也正因這樣,從語言邏輯的視角來探究話語行為與涵義理解,就顯得尤為重要。
一、人的語言機能與心智活動以及人們的話語行為
從發生學的角度看,人的語言機能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語言機能包括感覺運動系統、概念意向系統和遞歸運算機制;狹義的語言機能就只包括遞歸運算機制。盡管有人斷言語言狹義機能來源于人類早期關于數字、導航、社會關系等方面的認知,但對語言狹義機能的本質究竟是什么、語言狹義機能究竟如何產生這些問題的回答又有兩種:一種觀點是,把語言狹義機能看成獨立的機能,開始只在某種選擇的壓力之下進化,然后,才成為語言機能的一個核心成分;另一種觀點則是,把語言的狹義機能看成是由語言廣義機能中,其他普通模塊之間的相互作用,所產生出的新的特征。應該說,不管我們是贊同第一種觀點還是贊同第二種觀點,語言說的功能主要是在于思想的現實。維特根斯坦認為:理解一個命題可以意味著知道這個命題所說的東西,也即:能夠回答這個命題說出了什么這個問題。這是由于,語言是不斷變化的,社會也是如此,語言和社會兩者相互影響、相互作用、相互制約、從而引起更深層次的變化。正是在這個意義上,人們才說,語言決定了人的存在。可以這么說,因為知識的真實條件就是在一定的語言共同體內得到主流意見的認可,所以說,只有對同一個詞有著共同的理解,社會成員之間的言語交流,才可能順利地進行。研究表明,在組成民族的諸多要素之中,位于核心的是宗教和語言,相對于宗教,語言又是更為外露、歷史更為悠久的民族屬性。這是因為,語言的意義是使用同一語言的社會群體,在社會交際和言語磨合的過程中逐漸形成的。而且,這種磨合又是要以相互理解為前提的,它是不經公開商榷并且自然而然潛移默化進行著的。
應當指出的是,人們是通過語言和行為來表達發生在身上的某種特殊感受,而且其中的表達也只有在能夠為他人所理解的時候,才能夠真正傳遞人們所要表達的意義。因為人類社會過濾器主要有三種因素:一是語言、二是理性邏輯、三是社會禁忌。所以說,話語行為與涵義理解的核心就是言語交流中的意義。然而,值得一提的是,行為的心智主義解釋是把能動者的心智狀態和欲念以及信念或意圖,作為引起其行為的原因的。而那些有目的的行為或事件,也一定是由能動者的某種信念和欲念所引起的,因而,也只有當主體的行為能夠被相信和欲想時,這個行為才是有目的的。在這種意義上,借助心智狀態如欲念、信念和意圖等來解釋行為理論,在心智哲學領域已被人們廣泛接受。普遍認為,心智哲學與語言哲學的取向不完全一樣。不僅如此,盡管語言學與語言哲學都把語言作為研究的對象,但它們之間也是有區別的。索緒爾認為,語言旨在為思想創造一種物質的聲音手段。基于這種指導思想,索緒爾與許多語言學家都非常重視對語詞學和音位學的研究。語言哲學則與此不同,它的核心議題是意義理論,它不僅把語言分解為意義硬殼和外殼,而且認為語言之所以能夠描畫世界,是因為語言與世界具有共同的邏輯結構描畫形式。除此之外,為了解釋意義對語言本身以及語言實踐的作用,語言哲學家們還提出了許多不同的理論,如早期維特根斯坦的邏輯圖像論、后期維特根斯坦的語言游戲論、牛津日常語言學派的語用理論、奎因的行為主義、名字的直接指稱論,等等。
進一步講,雖然在理論旨趣以及構造上以上理論各不相同,但它們共享一個基本的框架,那就是語言和世界存在著一種表達關系語言表達世界。而且,語言事實既可以通過采集的方式獲得,也可以通過內省的方式獲得。這是因為,內省主體是一個具有語言能力的交際個體。像社會語言學、人類語言學這樣的學科都需要腳踏實地博采語料,而像生成語法這樣的學科則更傾向于理論建構。雖然這兩種研究思路都來自于對語言結構及其功能的不同認知,體現了兩種不同的語言觀和方法論,但如果人們深入研究語言類型學,那么就更需要這兩個方面充分互動。索緒爾認為語言學不同于其他學科,這種差別就在于其他學科的研究對象是預先給定的,然后再采用不同的觀點加以研究。而語言學這門科學的對象不是事先給定的,而是先有觀點,然后才有研究對象,即所采用的觀點創造了研究對象。可以這么說,它就是通過思想實驗借助假說來構造語言學事實,并通過對語言學事實和語言學事實化作為語言事實過程分析來探討語言能力問題的。這樣,人們既要大膽地提出假說,又要小心加以求證。因此,有人認為語言的本性就在于它是一種生活形式的原初敞開。談論那種絕對隱藏著的,不可公開的私人語言,當然是沒有意義的。語言研究需要一種觀念轉換,需要把詞從形而上學的使用帶回到日常的使用上來,因為語言并沒有我們想象的那種形式上的統一性,而是一個多少有著相互聯系的結構所組成的家族。或者說,是對各種不同語境下的語言游戲進行描述,語法研究也只是對各種語言游戲提供具體的語境說明,而不是要為語言的日常使用提供一種先驗規則。
二、人的意向性目的與語言信息以及人們的行動理由
意向性是人們的內心與世界之間聯結的橋梁。在這之間,人的行動又是建立行動者與事件之間聯系的唯一橋梁。由于人們的話語行為必然地是某一或某些行為者的行為,所以,不涉及話語行動者而能夠獨立存在的,不可能是行為本身,那只會是對象或者事件。從詞本身來講,它是言語意義的最基本單位,而詞的語言意義主要是指言語意義的集中與綜合。在一般情況下,詞的意義被記錄在詞典之后,它含有編者的主觀理解。進一步講,雖然言語的詞的指向是單一的,但語言的詞則不盡然,因為語言是多平面的,有語法的、語義的、語用的,而言語的詞則一般都是語用的。值得注意的是,話語行為是在語言中表達自己,而語言又是從行動所觸及到的周圍世界說起的。當然,語言有廣義性,這是由于語言中的詞會把全社會所有具有現實性的言語意義綜合在了一起。因而可以說,詞的這種廣義性就是社會的詞,在它所適應的全部語境之中具有指向的廣泛性。但是,也應當看到,一個詞只要還在流行,那么它的廣義度也就會發生一些變化,它就會是開放的。因此,人們在研究話語行動時,不可能不涉及行動者本身以及行動者和事件之間的關系。
無疑,自然語言聯系人們的話語行為,它不僅存儲了歷史上積淀下來的智慧,而且這些智慧還包含了人們對世界的理解。作為人的存在方式,言行關乎它的理由和原因,原因在引發言行的同時,也對言行的理解有著獨特的意義。從言行者自身看,言行的理由與自我身份認同相互關聯,人們在言語情境中的行為選擇,也往往是基于某種身份認同。因為行動者對行動的推動,一開始就是通過理由與言行的關系得到體現。換句話說,人們的欲望和信念是人們言行的理由,這不僅是對言行合理性的論證,而且還具有解釋言行的意義,因為它注意到了理由與意欲的聯系。在這種意義上,理由與原因還關乎言行的解釋與言行的規范與依據等。但理由作為言行的現實根據,并不以單一的形態呈現,而是展開為一個結構,這里面既包含有對事實的認知,也包含有人的意向目的。人的言語與行動之有理由在某種情況下并不意味著行動之合乎理性;有理由與理性化之間的這種張力,往往形成于信念與事實之間的距離。進一步講,言行理論以言行為其對象,并在刻畫與界定言行的過程中,體現著言行者和事件之間的關系,在言行基于外在規則與事實的情況下,事實便構成了理由的要素。
勿庸置疑,涵義理解可以看成是語言信息的掌握。雖然語義信息是語句本身的編碼信息,但語用信息則是人們使用語言時所傳達的信息。從理由對行動的作用看,這其中所蘊涵的是可能形態與現實形態之間的關系。所以,一切成功的自我表現中,話語行為傳遞信息的過程也就是語言和非語言行為相匹配的過程。若誠實地對待對方,就要感覺像對方對待自己一樣,則語言和非語言信息往往是一致的。如傳遞友好的印象必須和身體前傾、人際距離較短、微笑和目光接觸伴隨在一起;若不想與他人成為伙伴,則應以較少目光接觸,與他人距離較遠、有疏遠的姿態傾向。若傳遞錯誤的印象,則非語言渠道會泄露談話者的真實感情。有時,非語言信息的無意泄露被目標對象所注意,則制造積極印象的努力會遭到破壞。因為個體言行在其展開過程中,其本身也可以為行動的理由提供前提。進一步講,理由的可能形態既涉及到實際的根據,也關乎形式層面的推論,它在顯現行動方向的同時,也為行動的多樣性展開提供了空間。所以,在人與人之間,當個體向他人做出某種承諾之后,這一承諾便構成了下一步行動的理由。或者說,由于行動的具體情境與主體的意欲、意向都處在動態之中,這樣人們與之相關行動的理由就有了可變性與生成性。而且,從理由的可能形態到現實形態的轉換,還關乎理性審察、情感認同、意愿接受之間的互動,并且這種互動是實現可能形態到現實形態轉換的內在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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