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的秋天,阿爾德里奇與開拓者續約,合同數額為5年6500萬美金。在當時,這可是一份能給新秀開出的最高價碼合同了。阿德拿這份錢,也確實是實至名歸,因為進入聯盟的第2個賽季,他的場均數據就達到了17.8+7.6,第3賽季是18.1+7.5。這個時候的阿德,已經完全成為了波特蘭未來的中流砥柱。
為什么要說阿德?別急,這只是一個引子,我要說的是別人。
--2006年選秀大會,阿德是當年的榜眼秀;次輪的第35位,是一個叫PJ塔克的“小胖墩”;
--阿德和塔克是大學時非常要好的朋友;
--阿德拿下新秀“頂薪”的那一年,塔克還在國際聯賽上混著、努力著、渴求著出頭之日。
塔克在2006年加盟NBA之后的一個賽季里,只打了17場比賽,場均數據1.8+1.4+0.2,幾乎可以忽略不計。當然,那個時候,塔克是不投三分的。
1.98米的身高,118公斤的體重,一個非常壯實、充滿力量感的鋒衛線球員,但是,在猛龍待了一個賽季不到,就被裁掉了。原因也很簡單,大部分人都在質疑他--你始終找不到自己在場上的一個清晰定位。人們對他印象就是--這家伙,很棒嘿,身體條件很出色嘿,什么都會嘿,也肯吃苦、臟活累活都愿意干嘿,但是沒有一樣拿得出手的絕活。即,沒精通的。
這就很尷尬了。
都知道,那個年代是大鯊魚奧尼爾“余威震于殊俗”的年代;那個年代是四大分位正值巔峰的年代;那個年代的小皇帝詹姆斯才剛剛嶄露頭角;而那個年代的皮爾斯、安東尼們萬花筒一般的進攻已經讓人目眩神迷;當然,那個年代的主旋律,基本上還是湖凱大戰。
這和塔克有什么關系呢?
簡單來講就是,一個不能控球打組織,不會投籃打射手,不善突破打分衛,更沒有身高的優勢去充當籃板機器的球員,在NBA真的很難立足。畢竟,那個年代,傳統的“由內向外”的戰略進攻模式依然是主流的打法,防守端也更加強調陣地戰的護框與籃板的拼搶和保護--而這些都和長人有關。塔克則顯然不屬長人之列,雖然他的力量、對抗很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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