寇準買雞
寇準原來家里很貧寒,靠在街上賣字賣文為生,過著吃上頓等下頓的日子,他的妻子非常賢惠,省吃儉用,盼望丈夫能有個身轉。
那年過年,寇準用賣字的錢從街上買回一只大白花公雞,妻子把雞殺了燉在鍋里等丈夫回來吃,自己連口雞湯都沒舍得喝。
就在這天,本村的員外從寇準家門前過,看到路旁倒的白雞毛,又聞到屋里燉雞的香味,心里想:這窮書生日子都過不去,哪還有錢買雞吃?是不是把我家的白花公雞偷來了?
他忙回家一看,的雞不見了,便派了兩個家丁到寇準家臭罵了一頓,又從鍋里把燉熟的雞盛走了。
寇準的妻子有口難辯,知道自己丈大不會干這種缺德丟人的事,把一切委屈都咽到肚里。
寇準回家后,妻子沒有把事情告訴他,舀了半碗雞湯端給寇準,說:“你喝點湯吧,雞肉還沒有燉爛呢。”晚上寇準要雞肉吃,妻子仍舀了半碗雞湯端給丈夫,說:“先喝點湯,明天過新年再吃肉。”寇準聽了妻子的話,再沒要雞肉吃。
家丁把熟雞提回家,美滋滋地下了頓酒,打算第二天找寇準算賬。五更天員外家里的雞叫起鳴來,員外跑去一看,正是他家的白花公雞,才明白寇準沒偷他家的雞,冤屈了好人,忙叫家丁把雞殺了燉熟,并且準備了一些酒肉。
第二天早晨,寇準等著吃雞肉,妻子把財主搶雞的事說了一遍,勸丈夫不要生氣,從箱子拿出自己僅有的一件心愛的嫁妝說:“你把這件衣服拿到當鋪里當幾個錢,再買一只公雞來我們過年。”寇準感動地說:“你這件衣服穿都舍不得,哪能去當,還是我去賣字吧。”
正在這時,員外提著燉熟的雞,兩個家丁抬著一席酒肉到寇準家向寇準賠情。寇準夫妻兩人也沒說什么閑話。
員外看到寇準夫妻忠厚,不讓寇準上街賣字了,拿著銀兩幫助寇準上京趕考,家庭生活有員外照顧。
寇準沒有多日,就考中了,當了縣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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