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人問杜拉斯:“您在生活中最喜歡什么?”她說:“這很容易回答,愛?!痹谒劾?,沒有愛的時間是無權被記住的。杜拉斯對感情的極度渴求,有一部分是源于她的成長環境。杜拉斯1914年出生在越南,7歲時父親去世。母親偏愛她那個酗酒且暴力的哥哥,她在親情的荒蕪中長大。就好像自幼窮怕了的人成年以后愛財如命一樣,杜拉斯在感情方面總是不知足,而且吝嗇異常,她總覺得別人是在剝削她,蓄謀暗算她,她需要被源源不斷的安全感浸潤,些許的疏離和傷害,都會激起她神經質的大幅反應。她一生都有嚴重的被迫害妄想癥,因此,愛上她或者被她愛,往往意味著自虐。這一點在她晚年表現得最為明顯。
18歲時她隨家人離開越南前往法國,她離開初戀情人時沒有流淚。25歲時她與昂泰爾姆結婚,然后在書業俱樂部工作,陸續發表小說。1944年,昂泰爾姆被捕,他被關押在德軍集中營里的時候,杜拉斯與情人住在一起。等待他歸來。她把這一段經歷寫進《痛苦》。一年后,丈夫回來,她說:“我愛過你,可是我現在不能再和你生活在一起了:”兩人離婚后,她與情人同居。但后來他們也分開了,因為杜拉斯視寫作為生命中最重要的事情,有時徹夜不停地寫,沒有男人可以忍受。
她的黃昏戀最為人津津樂道。一位年輕的男大學生偶爾翻看杜拉斯的小說,看得欣喜若狂,徹夜不睡。后來他打聽到她的地址,不斷給她寫信,幾年后。杜拉斯給他回了信,從此他們開始相戀。此時是1980年,杜拉斯66歲,而那個男生,楊·安德烈亞,只有27歲。很快,她就要他用打字機打下她口述的文字。他后來回憶說:“她比我更年輕,她猛沖猛殺,什么都不在乎……我不再是我,是她以強大的威力使我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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