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解】元和十四年(819),韓愈因諫迎佛骨,觸怒了唐憲宗,幾乎被殺,幸虧裴度救援才被貶為潮州刺史。據《新唐書·韓愈傳》說,韓愈剛到潮州,就聽說境內的惡溪中有鱷魚為害,把附近百姓的牲口都吃光了。于是寫下了這篇《祭鱷魚文》,勸戒鱷魚搬遷。不久,惡溪之水西遷六十里,潮州境內永遠消除了鱷魚之患。這一傳說固然不可信,但這篇文章仍不失為佳作,體現了韓愈為民除害的思想;文章雖然短小,卻義正詞嚴,跌宕有力。又,一般祭文的內容都是哀悼或禱祝,此文卻實為檄文,如興問罪之師,這也是韓愈為文的大膽之處。正如曾國藩所評:“文氣似司馬相如《諭巴蜀檄》,但彼以雄深勝,此以矯健勝。”
維年月日[1],潮州刺史韓愈使軍事衙推秦濟[2],以羊一、豬一,投惡溪之潭水[3],以與鱷魚食[4],而告之曰:
昔先王既有天下,列山澤[5],罔繩擉刃[6],以除蟲蛇惡物為民害者,驅而出之四海之外。及后王德薄,不能遠有,則江漢之間,尚皆棄之以與蠻、夷、楚、越[7];況潮嶺海之間[8],去京師萬里哉!鱷魚之涵淹卵育于此,亦固其所。
今天子嗣唐位[9],神圣慈武,四海之外,****之內,皆撫而有之;況禹跡所揜[10],揚州之近地[11],刺史、縣令之所治,出貢賦以供天地宗廟百神之祀之壤者哉?鱷魚其不可與刺史雜處此土也。刺史受天子命,守此土,治此民,而鱷魚睅然不安溪潭[12],據處食民畜、熊、豕、鹿、獐,以肥其身,以種其子孫;與刺史亢拒,爭為長雄[13];刺史雖駑弱[14],亦安肯為鱷魚低首下心,伈伈睍睍[15],為民吏羞,以偷活于此邪!且承天子命以來為吏,固其勢不得不與鱷魚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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