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夷簡,字易之,鄭惠王元懿四世孫。以宗室子始補鄭丞。擢進士第,中拔萃科,調藍田尉。遷監察御史。坐小累,下遷虔州司戶參軍。九歲,復為殿中侍御史。元和時,至御史中丞。京兆尹楊憑性驁侻,始為江南觀察使,冒沒于財。夷簡為屬刺史,不為恁所禮。至是發其貪,憑貶臨賀尉,夷簡賜金紫,以戶部侍郎判度支。俄檢校禮部尚書、山南東道節度使。初,貞元時,取江西兵五百戍襄陽,制蔡
右脅,仰給度支,后亡死略盡,而歲取貲不置。夷簡曰:“跡空文,茍軍興,可乎?”
奏罷之。閱三歲,徙帥劍南西川。巂州刺史王颙積奸贓,屬蠻怒,畔去。夷簡逐颙,占檄諭禍福,蠻落復平。十三年,召為御史大夫,進門下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李師道方叛,裴度
當國,帝倚以平賊,夷簡自謂才不能有以過度,乃求外遷,以檢校尚書左仆射平章
事為淮南節度使。
穆宗立,有司方議廟號,夷簡建言:“王者祖有功,宗有德。大行皇帝有武功,朝宜稱祖。”詔公卿禮官議,不合,止。久之,請老,朝廷謂夷簡齒力可任,不聽,以右仆射召,辭不拜;復以檢校左仆射兼太子少師,分司東都。明年卒,年六十七,
贈太子太保。夷簡致位顯處以直自閑未嘗茍辭氣悅人歷三鎮家無產貲病不迎醫將終戒毋厚葬毋事浮屠無碑神道惟識墓則已。世謂行己能有終始者。
(選自《新唐書·列傳第五十六》,有刪節)
4.下列對文中加點詞語的相關內容的解說,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中唐代,考中進士只是有了出身,即具備了做官的資格,下一步還要經過吏部選試合格,才能授予官職。選試除以身、言、書、判為標準外,還有宏辭、拔萃等名目。規定試判三條,稱之為拔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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