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漢書
原文:
袁安字邵公,汝南汝陽人也。安為人嚴重有威,見敬于州里。時大雪,積地丈余。洛陽令身出案行,見人家皆除雪出,有乞食者。至袁安門,無有行路。謂安已死,令人除雪入戶,見安僵臥。問:“何以不出?”安曰:“大雪,人皆餓,不宜干人”。令以為賢,舉為孝廉。
永平十三年,楚王英謀為逆,事下郡復考。明年,三府舉安能理劇,拜楚郡太守。是時英辭所連及系者數千人,顯宗怒甚,吏案之急,迫痛自誣,死者甚眾。安到郡,不入府,先往案獄,理其無明驗者,條上出之。府丞掾史皆叩頭爭,以為阿附反虜,法與同罪,不可。安曰:“如有不合,太守自當坐之,不以相及也。”遂分別具奏。帝感悟,即報許,得出者四百余家。
元和二年,武威太守孟云上書:“北虜既已和親,而南部復往抄掠,北單于謂漢欺之,謀欲犯邊。宜還其生口①,以安慰之。”詔百官議朝堂。公卿皆言夷狄譎詐,求欲無厭,既得生口,當復妄自夸大,不可開許。安獨曰:“北虜遣使奉獻和親有得邊生口者輒以歸漢此明其畏威而非先違約也云以大臣典邊不宜負信于戎狄還之足示中國優貸而使邊人得安誠便。”司徒桓虞改議從安。太尉鄭弘、司空第五倫皆恨之,弘因大言激勵虞曰:“諸言當還生口者,皆為不忠。”虞廷叱之,倫及大鴻臚韋彪各作色變容,司隸校尉舉奏,安等皆上印綬謝。肅宗詔報曰:“久議沉滯,各有所志。蓋事以議從,策由眾定,訚訚衎衎②,得禮之容,寢嘿③抑心,更非朝廷之福。君何尤而深謝? 其各冠履。”帝竟從安議。
和帝即位,竇太后臨朝,后兄車騎將軍憲北擊匈奴,安與九卿詣朝堂上書諫,以為匈奴不犯邊塞,而無故勞師遠涉,損費國用,徼功萬里,非社稷之計。書連上輒寢。諸卿稍自引止,惟安獨守正不移,至免冠朝堂固爭者十上。太后不聽,眾皆為之危懼,安正色自若。
(節選自《后漢書·袁張韓周列傳三十五》有改動)
注①生口:指俘虜。②訚訚衎衎:和悅快樂的樣子。③寢嘿: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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