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遇詩三十八首·其四》作品介紹
《感遇詩三十八首·其四》的作者是陳子昂,被選入《全唐詩》的第83卷。
《感遇詩三十八首·其四》原文
感遇詩三十八首·其四
作者:唐·陳子昂
樂羊為魏將,食子殉軍功。
骨肉且相薄,他人安得忠。
吾聞中山相,乃屬放麑翁。
孤獸猶不忍,況以奉君終。
《感遇詩三十八首·其四》注釋
①樂羊:戰國時魏將。魏文侯命樂羊伐中山,其子在中山,中山之君烹其子而遺之羹,樂羊坐于幕下而食之。文侯謂堵師贊曰:“樂羊以我故而食其子之肉。”對曰:“其子而食之,且誰不食?”樂羊歸,文侯賞其功而疑其心。見《韓非子·說林上》。
②左思《詠史》:“骨肉還相薄。”李善注:“薄,輕鄙之也。”
③屬:托付。麑:小鹿。《韓非子·說林上》載,魯大夫孟孫出獵,得麑,使秦西巴持之歸。母鹿隨之而啼,秦西巴不忍而放之。孟孫歸而求麑,不得,怒而逐秦西巴。居三月,復召以為子傅,曰:“夫不忍麑,又且忍吾子乎?’’據此,則托子于“放麑翁”者,乃孟孫而非“中山相”也。子昂用事誤。
《感遇詩三十八首·其四》賞析
這首詩關系到兩個歷史人物,樂羊和秦西巴。樂羊是魏國的將軍。魏文侯命他率兵攻中山,中山君逮捕了樂羊的兒子,把他殺死后,煮成肉羹,派人送給樂羊。樂羊為了表示忠于魏文侯,就吃下了這碗肉羹。魏文侯雖然重賞他的軍功,但是懷疑他心地殘忍,毫無父子骨肉之情。秦西巴是中山君的侍從,中山君孟孫出郊狩獵,得到一只小鹿(麂),分付秦西巴牽回去。小鹿的母親一路跟著悲鳴不已,秦西巴心中不忍,就把小鹿放走。孟孫以為秦西巴是個忠厚慈善的人,任命他為太子太傅,教導太子。
陳子昂用這兩個故事,每一事概括為四句,作了對比。樂羊為貪立軍功,骨肉之情薄到如此,這樣的人,對別人豈有忠心呢?而中山國的傅相,卻是一個不奉君命,自作主張,釋放一只孤獸的秦西巴。
陳子昂為什么忽然想到這兩個歷史故事,做一首詩來批判樂羊,贊美秦西巴呢?陳沆箋釋說:這首詩是諷刺武則天的。武則天為了篡政奪權,殺了許多唐朝的宗室,甚至殺了太子宏、太子賢、皇孫重潤。影響到滿朝文武大臣,為了表示忠君,自以為大義滅親。例如大臣崔宣禮犯了罪,武剛天想赦免他,而崔宣禮的外甥霍獻可卻堅決要求判處崔宣禮以死刑。這種殘忍奸偽的政治風氣,使陳子昂十分憤慨,寫了這首詩,表面上是詠史,實質是諷諭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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